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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仵作初步驗屍,男人確系溺亡。

男人姓譚,名財旺,本貫京都人士,家住外城栽巧坊十圓街,娶妻連氏,是個極其能幹賢惠的婦人。這譚財旺卻遊手好閒不務正業,偶爾接些搬搬抬抬的活計賺幾個錢,卻從來不幫襯家計只顧着自己吃喝和人博賭,那連氏非但得靠替人漿洗,做些女紅針鑿養活自己及守寡的婆母,時不時還得幫丈夫還欠下的賭債,前些年譚母病重,生活的重擔更是壓得連氏喘不過氣,她身子骨先天雖壯,卻也因為勞苦損了根本,所以多年不曾有身孕。

要說譚財旺唯一的“長處”,便即是不曾因為連氏無出便嫌棄妻室,他也不甚在意身後有無子嗣繼續香火。

許是天可憐見,連氏年近三旬才有了身孕,生下一子,怎料到還未養足月便被譚財旺抱了出去,而今譚財旺的屍身在城郊湖池裡發現,小兒卻仍不知所蹤,但連氏料得孩子怕也凶多吉少了,這飛來的橫禍着實給了這原本堅韌的婦人猝不及防的重擊,呼天嗆地的悲哭讓施推官七尺男人的心胸都滿溢蒼涼。

在施推官看來,要想讓連氏繼續活下去,唯有尋獲她的孩子,哪怕只有一絲希望,施推官也願意全力以付。

然而施推官雖經過這些年的磨練,對於如何判案鞠問人犯雖有了長進,當遇見這類毫無頭緒的案件還是難免兩眼一抹黑的困境,他第一個想到可以求助的人便非蘭庭莫屬。

“我與施世叔去現場勘察了一番,那湖池位於荒僻無人處,除了偶爾有左近閑人設網捕魚之外,鮮少人跡,而發現譚財旺屍身者正是捕魚的閑人,那日他尚來不及設網竟就發覺湖池中有一浮屍,慌忙報了官。湖池四周最近的村子都在兩里之外,我又問了連氏,連氏否定譚財旺與湖池左近的人家相識。

這就很有些古怪了,剛剛才出生的未夠足月的小兒,譚財旺為何要抱去京郊荒僻無人處呢?連氏只道兩日前譚財旺說是要抱兒子出門逛玩,結果這一去便沒了音訊。後來我讓推官衙門的皂吏仔細搜索湖池四周,終於在距離湖池約兩百步外的一片密林中,泥地上發現兩道車輒,還有腳印凌亂,經察,其中便有譚財旺的鞋印,我懷疑譚財旺是約好了與人在密林子里碰頭,被人迷暈,抬進車裡至湖池拋入造成溺亡。”

蘭庭說到這裡又喝了一口茶水。

“逕勿做出這樣的判斷,應當還有別的證據支持。”

“確然。”蘭庭頷首:“經過仔細盤問十圓街的鄰里,終於有個老嫗願意提供線索,說那日她看見譚財旺抱着小兒外出時,在街口被鄰街一個閑漢攔住似有糾纏,那閑漢本是靠放貸維生,被盤問才不敢隱瞞,原來譚財旺不久前尋他借了三兩銀,按約定一月到期連本帶利還四兩,已經逾期了十多日,故而閑漢那日特意堵着譚財旺索債。

譚財旺求他再寬限一日,說有個買主,答應花耗二十兩銀買他的兒子,他這便要和那買主交易去,最遲次日就能將告貸連本帶利歸還,那閑漢聽了才答應次日再來索債,怎知

譚財旺一夜不歸,第二日連氏便告了官,閑漢聽說了也不敢趁火打劫,原本還想着待風頭過去官衙不理論了再找連氏要錢,閑漢以為是譚財旺帶著兒子不知逃債去了何處,又不曾想再過了一日竟聽說譚財旺死了,閑漢於是更怕惹火燒身,要不是那老嫗提供的線索,施世叔與我主動拿他盤問,他是萬萬不敢說這樁緣故的。”

春歸分析道:“第一,要是私牙買販人口,鮮少擇中尚未足月的嬰幼不提,便是打算的是養些年高價轉手,擇的也是女童才可能賣出高價;第二,私牙暗下販賣人口雖有違律法,卻鮮少敢行為害命的極惡之罪;第三,買主若並非私牙,先不說為何要買一個未足月的男嬰,既約了譚財旺私下去荒僻處交易,自然不會想着訂立買賣契約,根本沒有必要把譚財旺殺人滅口。除非……”

“除非那買主暗中販買男嬰之目的關係重大,生怕譚財旺露出破綻來。”蘭庭道。

“秦王府左近,殿下的耳目應當沒有撤離吧?”春歸一挑眉。

“案發日秦王府的確有車駕外出,但並非秦王親乘,幾個僕人似乎是為採買,但一路出城而去,那些暗人怕跟出城去暴露自己行蹤,所以只能放棄尾隨。”

“大喬說貴妃吸食烏香,極有可能影響胎兒,倘若貴妃所生之子夭折……”

“秦王打算孤注一擲,當然絕對不能讓貴妃得知她的希望已經斷絕,那麼只能隱瞞庶子夭折之事,鄭秀、溫驍等人雖然已被處決,秦王損失了大半人手,不過他在外立府這些年,多少也能網羅幾個心腹死士,這些人雖然不足夠助秦王成就大業,不過謀害一介普通平民奪其子冒充王嗣,還是不難辦到的。”

“宗正室的官員雖然核驗過王嗣以便登錄玉牒,不過新生兒逐漸長開,眉眼有所變化也不足為奇,對了,秦王府的那庶子可有胎認?”春歸問。

秦姓皇族後裔,可多數都有硃砂痣作為記認。

“據宗正室官員記檔,秦王長子的胎認比較特殊,生於胳肢窩下。”

那就不好確定了,除非直接上告秦王隱瞞長子夭折,奪庶民之子混淆皇族血脈,上請弘復帝察證,但無憑無據當然不能告這御狀,而且僅憑推斷和猜疑,也無法確定秦王當真行為了謀庶民之命奪庶民之子的惡行,要是猜疑出了差錯,太子一方反而會引火燒身。

“僅僅只是證實秦王害命奪子的惡行,並不能將其置之死地,便是鄭貴妃因為希望滅絕欲與秦王拼個同歸於盡,在皇上眼中,鄭貴妃已為瘋魔之人,僅有她的證言皇上不可能採信,所以這時揭露秦王,皇上必然又會‘小事化了’。”蘭庭嘆了一聲。

春歸都能想到秦王會如何狡辯。

弘復帝而今在病中,剛因為新添一個小皇孫龍心大慰,不想秦王長子卻未至足月便突然夭折,秦王不敢上報,是擔心皇上知情後心中悲慟大不利於龍體,才想出了這麼個私買庶民之子冒充王嗣的辦法,他甚至可以推脫並沒授意府丁殺人,是鄭貴妃為了嫁害他謀殺了譚財旺,

弘復帝會如何處斷?

至多無非訓斥秦王幾句,而後重懲鄭貴妃,令太子等等知情人守口如瓶,將小兒歸還連氏,另尋個借口補償可憐的母子一筆錢銀足夠讓他們今後生活衣食無憂,宣告秦王長子不幸夭折,這件事就這麼不了了之。

秦王要和臨淄王一樣也還罷了,但蘭庭和春歸明明知道這個暴君對於天下臣民而言是個莫大的禍患,即便斬盡了他的手足,只要秦王還活着,就不能保證永絕後患。

再者在蘭庭看來,秦王所為惡行,也該當一死。

“但先證實而今秦王府的孩子是否連氏之子亦有必要,若是,也好教連氏寬心。”蘭庭道。

“可有證實之法?”

“連氏所生之子也有胎認,左耳後根處有粒小小的烏痣。”

“那便待秦王長子滿月宴吧,屆時前往道賀乃順理成章,不至於讓秦王起疑。”

“是,這件事得全靠輝輝證實了。”

因着弘復帝最近有意厚待秦王,是婉轉提醒太子及臣公他對這個兒子的器重,當然是未雨綢繆,防範着那些居心叵測之徒挑撥秦王及太子間手足離心,這不能說是毫無作用。畢竟弘復帝也知道自己命不久矣,天下他已決意交給太子,如果生前在世時對秦王示以器重,如許晉、沈決明等等重臣,哪怕是在太子登基稱帝後,萬一聽信了小人離間欲將秦王治罪,這些老臣也會主張先帝遺志,勸諫新君切勿聽信讒言。

既然未雨綢繆,那麼秦王長子足月之宴,弘復帝當然會繼續予以重視,雖不至於下令百官輟朝一日皆往道賀,卻也交待了秦王妃讓她好生籌辦,以皇祖父之名,賞賜小皇孫滿月之禮,這便是聖令秦王府大擺滿月宴的用意,於是如曹國公府、寧國公府等等皇親國戚,乃至許、沈、趙、丁等等世族權門,也都理所當然收到了秦王府的邀帖。

春歸仍是跟着小沈氏一同做為太師府的女眷去赴小皇孫的足月宴,而在秦王府的內宅,她自然也見到了已經和她打了許久交道的姜娘子。

小姜氏拉着春歸便去看小皇孫,此間剛走了一撥女眷,現時倒有片刻的安靜。

姜才人“剛剛才出”月子,這個時候也不方便出面待客,小皇孫是由乳母及眾多僕婢照應,小姜氏要抱一陣小皇孫,下人們自是不會推拒的,不過也都沒有散開,仍留在此間做陪。

“洗三禮時我便見過小殿下,那時眉眼兒還沒長開,身子骨瞧着也有幾分孱弱,可喜而今養得健壯不少。”小姜氏笑着道。

春歸不動聲色打量乳母及僕婢,看出她們都有幾分緊張。

秦王再怎幺小心謹慎,喜得長子,自是不能只交給姜才人養育,少不得乳母及僕婢幫着照料,若是長子已經夭折,瞞得了旁人卻是瞞不住這些下人的,不過姜才人既是佯孕,這些下人恐怕也都是秦王一早擇定的心腹,雖不至於走漏風聲,可聽小姜氏這番話,神色上難免都會稍稍露出痕迹來。

心裡有鬼,怎能坦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