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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嗖”的一聲,不是林澤豐撞車了,而是突然來了一陣狂風,把那把中看不中用的騷包花傘吹上了半空,我和老白可憐的暴露在漸大的雨勢下。

我抬頭望天,應該說是仰天,因為豆大的雨點讓我睜不開眼睛。老天,你也太過分了,富人做了惡事沒有後果,我一個被欺壓的良民就要倒霉加三級嗎?你怎麼不來道雷劈死我算了,不然我以後到處說你的事非和不公!

我悲憤的無以復加,無語凝噎,而老白一把脫下他的塗鴉藝術t恤,遮在我頭頂,“跑兩步,小新,我的車就在那邊。”

“不走!我要淋死在這裡,控訴蒼天不仁,以萬物為芻狗!”我腳踏大地,手指天空,堅定的以避雷針的姿態佇立在風雨中。

“快別神經了,你身體強壯,不怕淋,這身行頭就這麼糟蹋了?”老白罵我,還踢了我一腳。

打蛇打七寸,他這句話正中我心。我的錢啊!所謂形勢比人強,再憤怒也得先避避雨再說。老天,你等着,我和你沒完!

我抬腿要跑,而正在這時,一輛車輕柔的滑行過來,停在我的身邊,似乎是老天怕了我的歪纏,好歹給我一個補償,打發我快點離開。

“小新,快上車。”車上的帥哥說。

我想也不想,拉門就衝進車裡,後面跟着老白。唉,窮人就是這樣,自身的傷殘不算什麼,這套名貴的衣服可算是家當啊。

才坐穩,一條幹凈的手帕就遞了過來,車子也很有公德的緩緩駛離員工通道口,在路邊停下。

“你看,真正的貴族還是用手帕,而且是這种放在精美的小盒子中,當禮物送的手帕,只有你我這種人才用紙巾。”老白很八卦、很多事的在我耳邊低語。

我優雅的推開他,外表看一點也沒用力,但一定會讓他內傷,之後抹了抹一頭一臉的水,撣撣衣服,最後絕望的發現,這套紅色印花洋裝上濺滿了泥點子,顯然不拿去專業的店洗,是弄不幹凈的。幸運的是,這在我最近購置的豪華衣飾中算是中檔的,不然我立即就去殺了林澤豐給我的寶貝時裝報仇。

“對不起小新。”林澤秀從駕駛位半轉過身,滿懷歉意的說,“我想――我哥不是故意。”

“他根本就是故意的!”在心上人面前如此狼狽,以及對屢屢損失財物的心疼,讓我想假裝淑女也裝不來,“林副總,你哥哥是一個惡劣可恥、為富不仁、傲慢粗魯、冷酷無情、性格乖戾、超級欠抽的傢伙。”

“哇,好多四個字四個字的詞。”他開玩笑,努力平息我的怒火。

“就是就是,我家小新很有才華的。”老白插嘴,我差點咬他。這是什麼學問?罵人的學問?

“請問這位先生是?”林澤秀溫和的看着老白,眼神里流露出一種又好奇又好笑的神色。

“我是她男朋――”

“他是我的男鄰居。”我打斷老白,沒注意自己的用詞。鄰居就鄰居,還用前面加上定語嗎?太古怪了。

老白瞪我一眼,顯然認出了林澤秀是誰。他意思是我是個無膽鼠輩,這麼好的機會不利用。可他又不屑我!最近他經常不屑我,真想一腳把他踹出車。

林澤秀微微點頭,算是和老白正式打個招呼,然後從車前座拿出一把雨傘,“鄰居先生,我想和小新單獨談一下,請問您方便嗎?”

老白接過傘,不方便也得方便,因為我尖利的鞋根正對着他的腳面,他不想殘疾後被富婆拋棄,就非得方便不可。

看着他打着傘,走向不遠處的車子,林澤秀才開口道,“小新你不必說了,剛才我在後面全看到了。”

我連忙解釋,“林副總,您不要聽信公司里傳的謠言,我沒相親,只不過是去會會朋友,也沒做那些奇怪的事,我只是――我只是――”我撒謊外胡亂解釋,根本不知道自己該說什麼。

其實我如果不開口那麼快,說話稍微經過一下大腦的話,就應該明白,林澤秀說的是剛才我被濺了一身水的事,根本與相親無關。

他耐心的聽我說,還欠起身,拿過握在我手中的手帕,替我擦了一下沒抹到過的額頭,“公司里傳的話我從來不信,凡事我都會自己判斷。ces是奢侈品公司,離時尚最近的地方也就是謊言集中的地方。儘管公司明文規定不得傳播八卦新聞,也只能令這種情況愈演愈烈而已。”

“那還要這一條規定幹嘛?”我納悶。

“我父親的意思。”他聳聳肩,“其實也無所謂,要知道流言也是時尚的一種啊。”

這是什麼邏輯,我不理解,但又隱隱約約有些明白。越是光鮮華麗的地方,越是集中虛偽,越是暗流涌動和競爭殘酷,自然也是滋生妒忌、謊言和陰謀的溫床。

難得的,我從林澤秀的眼中看出一絲清醒,這更增加了他高高在上的感覺,似乎他跳出了這個美麗的泥潭,俯視着這一切,包括我在內。

這樣的他,優雅沉靜得有些無動於衷,更增加了我的距離感。這個男人,恐怕永遠不可能和草根階級的我有所交集。一切,只是強求吧?

“你不必在意那些,清者自清。”他繼續說,“任何事情都有好的一面,你該把這當做試金石,趟過流言蜚語的大河,還站在你身邊的,就是你真正的朋友,這不也挺好嗎?”

我點點頭,然後看到了身上的點點,泥點點,紅的衣服,黑的泥點,我感覺自己像一保瓢蟲,剛剛平息的怒火有重燃之勢。

“看來我哥把你的衣服弄髒了一點。”林澤秀注意到了我這個動作,指了指我的紅裙子。

“何止一點,明明有很多點。”我懊惱。

林澤秀笑了起來,好像感覺這一切都很好玩,“小新,我來幫你報仇,怎麼樣?”他突然說。

我一愣,懷疑的看着他。

什麼意思?耍我?詐我?我於湖新可不是好騙的。如果他是一隻小狗就好了,我能讀懂他的心,可惜他不是,所以我覺得他高深莫測。

“本來,你弄髒我哥衣服的那件事,我也要負一點責任。”他看出我的不信任,解釋道,“不過他那件衣服確實洗得太貴了,但你相信我,他絕對不是有意如此。他從小到大沒自己處理過日常生活事,書念得好,體育項目樣樣精通,做生意手段凌厲,但卻是生活方面的白痴。不像我,我在外國念大學時,特意自己獨立了一陣,生活瑣事都會做,不是吹牛,我還燒得一手好菜,改天請你吃。”

我聽到最後一句話,兩眼放光,立即打蛇隨棍上,“好啊好好,咱們一言為定,倒真想嘗嘗林副總的手藝,不能反悔哦。”多好的機會啊,如果不死死一口咬住,都對不起我娘。

他很鄭重的點點頭,然後道,“不是說了嗎?在我們獨處的時候,互相稱呼名子。”

“澤秀。”我叫了一聲,可恥的羞澀了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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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天更新有點晚,對不起了,明天開始,還是十點左右更新。下周一開始,每天雙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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