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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裡高興得迷迷登登的,我腳下像踩了雲彩一樣,慢慢溜達到後巷,見忘川已經在那裡等我了。天氣還冷,他卻仍是簡單的休閑西裝,襯衫的領口還敞着,身軀挺得筆直,整個人好似上古的美玉,在凜冽的寒風中也微微散出溫潤的光彩來,頗有遺世獨立的感覺。

這個男人,不管是外在、內在還是混合在,同樣超一流!

再想起他為我做的事,我不知說些什麼好,只盯着他笑,居然......哈哈......笑得他有點毛了!他是誰啊?一個與孫悟空齊名的、天不怕地不怕的男人,居然被我笑毛了!

“謝謝你。”好半天,我才吐出這三個普通的字,抓住他的手輕輕搖晃。我想,很多事不用說得太明,他會明白我的意思和感覺。

“肉麻!”他哼了一聲,轉身朝巷子口走。

我追過去問,“霍炎和魔童呢?”私心裡,還真想過二人世界。不過,也知道不能扔下那對同逃到人界的難兄難弟。

“在別處等着,免得集體行動惹人耳目。”

他既然有安排,我自然也不問了。我們乘出租到了快郊區的地方,才看到霍炎和魔童一大一小站在路邊,不遠處停着一輛車,很普通的uv,樸素得想讓人注目都難。難得的是,不僅忘川打扮成現代人的樣子,霍炎和魔童也是。

霍炎身姿挺拔,帥氣的紅色小羊皮外套配牛仔褲,氣質凌厲迫人,帶着點很有些魅力的不耐煩勁兒。魔童也是,不過是衣服小了幾號,再加上他長得可愛機靈,從遠處看,還以為手牽手的兩人是一對潮流父子。

“關係已經很好了嘛。”我笑道。

霍炎沒說話,滿臉寒霜地舉起手,我這才發現他們哪裡是牽手,明明是霍炎扣住魔童的脈門,防止魔童在公路上做出什麼頑劣的事來。

我見霍炎不說話,用手肘拐一拐他的肋骨,狗腿地道,“呀?怎麼不理我?你不想我嗎?”

“哼,背夫勾人的死丫頭!”他甩我一對白眼,瞳孔中的暗紅一閃而過,“知道找忘川,怎麼不來找我呢?不要忘記,不管你喜歡誰,名義上你還是我的老婆,和離書我還沒簽呢!”

“他明明是我的老婆!有族書為證!”魔童大叫大跳,在這個時候總是不甘落後。

“別惹老子生氣,不然我一把掐死你!”霍炎威脅,但魔童不屈服,於是新一輪爭吵開始。

直到,忘川涼涼地說了一句,“再不上車,就在路上喝西北風吧。”

我連忙跳上副駕駛的位子,把潮流父子放到后座上繼續吵。到後來我頭都大了,這兩個人也不累,天下地下、世間萬物,沒有他們吵不起來的,就連出了市區後,公路兩側的山莊農田,一個說好,另一個必定說討厭,虧得忘川彷彿聽不見似的氣定神閑。

那個人間仙境般的旅行聖地距我們的出發點以公路計算有兩千七百多公里,足足走了四天三夜晚才到,這還虧了那輛汽車貌似普通,便質量上乘,加上忘川精神力強大,一個司機就能堅持。一路上我們都住公路邊普通的小旅店,倒沒遇到過傳說中的黑店,就是衛生條件差,食物又貴又難吃,不過出門在外,連兩位上神和一位魔主都能將就,我也就忍耐了。

只是霍炎總是對我惡聲惡氣的,不過我知道他就是表面凶,也就不怎麼在意。魔童則裝可愛,討好我,膩着我,然後被霍炎看到又是一陣吵,後來我冷眼旁觀,發覺忘川挺享受這些繁雜與瑣碎的事,還有那喋喋不休的爭吵。可能是他幾千年來太孤清寂寞了,但以後有了我,絕不會讓他再寂寞。

好不容易到達了目的地,我覺得所有的辛苦都值了,在這方靈氣的天地中,人心都似乎凈化了,平靜而祥和,對忘川傷勢的恢復實在非常有幫助。生平頭一遭,我覺得自己做了個正確的決定。

我們包一間總共只有六間客房的小客棧,兩層的風景小樓,臨着一個小小的湖泊,湖中花樹繽紛的小島上還有一個白色的涼亭,恍然間好像《天下無雙》中訂下桃花盟的地方,真是美得不帶人間煙火氣。

不過接下來的日子卻是要這兩位上神和一個魔主享受人間煙火的,就連忘川,一千來年經常往來於人界,也只是弄懂了現代人的生活,卻不曾真正的生活其中。

每天早上,我興沖沖和客棧的女老闆卓瑪去街市上買菜和新鮮花朵水果,在廚房為幾個男人準備早餐。當然,我自己不動手,而是把我所知的各種食物的做法教給卓瑪,由她動手。這樣一來,儘管火候水準差此地,總比我做出的“毒品”強。

卓瑪是個豪爽的非本鄉少數民族女子,對霍炎一見鍾情,可惜霍炎是個一根筋的暴牛,美女的情誼給他就好像茉莉花喂牛,他不但不領情,還一臉:凡間的女人,少來招惹本大爺的臭屁樣子。我看不過眼,卓瑪卻愈發愛慕他,說這樣硬氣才是真漢子,就是她愛的類型。

汗了,這什麼邏輯?果然情人眼裡出西施是沒錯的吧?

因為我們包了客棧,因為我無私地教了卓瑪很多菜式,因為她明戀霍炎,所以每天的導遊小姐就由她客串了。基本上,我們早飯後就去四處逛,發掘這山這水這人的無盡優美之處。午飯是在外面吃那些特色小吃,下午是照例的打坐修行和養傷時間。卓瑪上網做祈禱,晚飯是由我與她聯手烹調美味。

這種生活聽起來很閑散,但一點不無聊,反而每天忙忙碌碌的,特別充實,也特別幸福安寧,幸福到我很想忘記那始終懸在我們頭上的天庭,很想買下這間客棧,永遠生活在這裡。當然了,那一大一小兩個暴力男要想辦法解決掉,因為雖然我是狐狸精,可我不能愛三個男人。

我,只愛一個。

魔童還小,不懂得真正的感情,把我當玩具一樣搶,搶不到,哭一場就罷了。可霍炎是明白我心之所系的吧?不過他什麼也不說,只是那雙偶爾憂鬱的眼睛令我有些不忍。好在我們是生活在這麼美的一個地方,他的心情不至於鬱結,何況還有那年輕漂亮又活潑大方的卓瑪去追逐他,他也來不及傷懷。

“媽的,難道就連愛一個女人,我還是得輸給忘川死傢伙?”他只對我罵過這麼一句,令我不得不想,他到底是真心喜歡我,還是為了和忘川去爭勝?若說他是前者,為什麼他如此在意忘川的態度呢?若說是後者,以前我們相處的點點滴滴全是假的嗎?

但我很感激卓瑪,因為她鍥而不捨又並不討厭的尋求真愛,霍炎的行動經常被絆住,魔童又特別貪睡,一入夜就睡得小豬一樣,所以住在這裡的兩個多月來,在大部分晚上我都可以和忘川一起到湖邊散步。現在我已經對那條小路熟悉無比,閉着眼也能走個來回。

雖然,忘川問題很少跟我說話,只有我長篇大論、嘰嘰喳喳,不過他也從不阻止我又說又笑的談及各種趣事。而且就算語言不交流,也不證明心靈沒有交流,如此好花如此夜,哪怕他有重重的心防,慢慢也放了下來。就像近來,我可以悄悄拉住他的手,他就會假裝不知道,任我握着,慢慢地走。

“話說,你經常到人界來,是不是諦聽幫助你?”花香浮動,明月照人,我們走過伸入湖心島的木棧道時,我衝出一直想問的話。

他沉吟了下問:“為什麼這樣想?”

“因為你不可能時時破界啊,就只有走地藏王菩薩那一邊,才會悄無聲息吧?”

“是。”

“那......諦聽贈我鱗片,允我隨意穿越人界和洪荒界,也是為著你,對不對?”

“是吧。”

我心中把那個“吧”字去掉,想到他那麼早之前就關注我,不禁心甜地又問,“那天付而旦欺侮我,你是碰巧出現還是曾經跟着我來着?”

他停下腳步,俯頭望着我,月光就在他身後清冷的映着,月華如銀,好像是他身上散發出的光暈。

“我往來於人界,是因為救人要救到底,何況不問情由,你畢竟為我而毀掉了真身。”他很認真的答,可為什麼我卻感覺他的聲音如此遙遠,彷彿來自九天雲外?

“我需要隨時關注你的成長,如果需要會再助一臂之力。”他繼續說,“直到你從一根狐毛重新凝聚成形,付而旦欺侮你那次,是我一次見到成年的你。二十三年,於神而言不過是一瞬,所以那巧合,只是我沒想到你那麼沒出版,讓那樣連腳底泥也不如的男女踐踏尊嚴。”

“對不起。”說起那件事我都覺得可恥,而且聽忘川的話,那天他應該是恰巧去看我,然後恰巧遇到了這件事。結果他看我太窩囊了,沒忍住出手。

“不要道歉,是我忘記了。”他仰頭望月,“從前,你雖然活潑多嘴,可也是很容易被欺侮的性子。你太善良,可在惡人眼裡卻是軟弱,記得以後凶一點就行了。你母親說得對啊,生一隻半妖小狐狸,卻像小烏龜一樣。”

他這樣說,我就更慚愧了,不過我也聽出了其中寵溺的意思,於是趁熱打鐵地問,“那顆紅寶石呢?為什麼送我?有什麼深意嗎?”

“沒什麼,只是見一眼就很有感覺,就買來送你吧,反正我在人界的錢也是用不到的。”

“可是諦聽為什麼要搶走它?”

“哦?”他再度看看我,眉頭輕皺一下。

鑒於最近他在我面前從不掩飾情緒,我斷定他對此事並不知情,並且也很好奇。不過我才想再說些什麼,他卻做了個噤聲的手勢,並把我掩在身後,望向涼亭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