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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四五年八月,抗戰勝利後,東北成為國共雙方矚目的焦點。根據**央決定,**、陳雲、彭真等率十萬餘幹部晝夜兼程趕往東北,羅榮桓與黃克誠分率山東八路軍、蘇皖四軍齊頭並進。陳光原本回山東,由於形勢的變化,也和**一道趕赴東北。

十月,陳光與羅榮桓及老部隊會合後,**東北局決定,黑山、北鎮一帶設置第二道防線,交由陳光負責指揮。出於戰略需要,羅榮桓當即把從山東帶來的一部電台和機要人員交與陳光使用。約兩月後,**帶領東北民主聯軍指揮所出關撤往阜。此時,國民黨部隊已進佔錦州、溝幫子一域,惡戰一觸即,情急之,**得知陳光處有部大功率電台,連忙致電陳光,要求調電台和機要人員火速趕往阜。陳光考慮沒有電台無法進行聯絡、指揮,況且**部已有兩台大功率日制電台,當即回電希望不要調走電台。**則兩來電繼續催調,並嚴辭責問陳光扣壓電台,妨礙其指揮作戰。見此情況,陳光忙抽調出電台及機要人員,準備送往**處。不料,錦州之敵大舉進犯陳光部,倉促撤退之際,陳光只得帶走電台及機要人員。電台就此無法上交。隨後,性格內斂、含而不露的**多次公開場合指斥陳光“無理霸佔電台,抗命不交”。

東北數年,**、羅榮桓節制下,陳光參與指揮攻打長春、拉法、站等戰鬥。擔任過東北民主聯軍縱司令員、松江軍區司令員等職,率部參加了三下江南戰役,參與指揮焦家嶺、城子予、德惠等戰鬥。

一四年初,陳光擔任了第四野戰軍的副參謀長。三月進駐北平時,**防止居功驕傲的會上,既未徵得東北局同意,未得到羅榮桓肯,再次點名批評了陳光。

隨軍南下,廣州蒙冤當時的華南分局第一書記、廣東軍區司令員兼政委葉劍英的領導下,負責剿匪肅特、維護社會治安、穩定市場物價等多方面的工作。廣州緊鄰港澳及海外,是國的南方前哨,廢待興。與許多槍林彈雨廝殺過來的戰友一樣,陳光遇到了人生的課題,缺少對城市管理建設的經驗。當時,央明確規定,港、澳、台做情報工作,有一套嚴格的程序和高的紀律,結果陳光掌握政策時,表現得主觀、簡單和不夠審慎,以致出現一些較大的錯誤。同時,他從局部利益出,老家宜章違反幹部政策和一些規定,將烈士子弟和知識青年招來廣州,辦起了訓練班。鑒於陳光的錯誤和抵觸的態,南軍區報請央後,給予他開除黨籍的處分。

一五零年七月二十三日,陳光受到為嚴厲的處理。這天一大早,原一一五師作戰科長、陳光的老部下、時任廣東軍區參謀長的李作鵬,邀約他赴廣州荔枝湖遊玩。陳光很開心。兩人湖泛舟,還搞了野餐,頗為興。但是待到下午歸來時,陳光大吃一驚,只見其達道路的住所已戒備森嚴,跟隨他多年的老炊事員含淚望着他,四周則站滿了他不認識的戰士。警衛全部撤走,查抄了住所,二樓的房間里,李作鵬尷尬地望了望他,然後朝保衛部部長呶了呶嘴。保衛部長便捧出上級的電令,宣布他已被撤銷廣東軍區副司令兼廣州警備司令的職務,旋即將他軟禁起來。實際上,對陳光的處理意見已七月二十二日晚由南軍區電告了廣東軍區,鑒於陳光性格剛烈,又是戰功卓著的老同志,電強調量做到不擴散,具體實施由廣東軍區黨委安排,採取先撤換警衛,再行就地軟禁的辦法。但是怎樣實施呢?廣東軍區連夜召開黨委常委會,由葉帥主持,擬了幾套方案,都未獲認同,後李作鵬自告奮勇提出了邀陳光游湖、再派人查抄住所的辦法。客觀上講,李作鵬提出這個建議,一是基於多年的戰友情誼,希望老戰友被打入“另冊”前,能夠開開心,敘敘舊;二也是執行上級量不擴散的指示。作為參謀長,這是他的分內之事,不能因為後來的蛻變而這件事上指斥他。陳光被軟禁後,據當時看守陳光的保衛幹事王大述回憶:“我帶一個警衛班負責對他進行監護。陳光二樓聽到對自己的處理意見後,情緒很激動。因執行者都是他的老部下,不便作什麼解釋。開始幾天,他飯量很小,常常大脾氣。我職務低,只負責看守,便對他說,長,你的問題我們不了解,領導派我們來,有三條任務,一是保衛你安全,二是照顧你生活,三是限制你自由,不能下二樓。你有意見可以向組織反映,但不能老脾氣,不吃飯,這樣會影響健康的。”陳光連連搖頭,兩行清淚掛滿腮邊,盛怒他掏出珍藏身衣袋裡的**一四五年寫給他的信,氣憤地說:“有人陷害我,**了解我,信任我,我要見**。”說完,把信遞給了王大述。王大述看完那封信,嘆口氣勸道:“長,你不要着急,事情會搞清楚的,你可以向**反映情況嘛。”

陳光點點頭,情緒才稍稍穩定下來。病歿武漢,三十餘年後終獲平反這年十月,抗美援朝戰端開啟。不知出於什麼原因,陳光王大述和其他警衛人員的護送下,被轉送武漢,軟禁南軍區的一座二層小樓里。期間,南軍區不少舊部以各種方式探望過他,由昔日功臣淪為今日的楚囚,陳光感交集,情何以堪?以後長達3年半的時間裡,他一直被監禁於此,從來沒有離開過二樓。對於他的錯誤,顯然是誇大了。管當時的南局、南軍區先後派蘇靜、劉興元、梁必業找他談話,勸他認識錯誤,但陳光認為,“當年的陸房突圍,七大代表的審定,無故扣壓電台,對港澳台情報工作以及私自招收宜章子弟開設訓練班”等主要錯誤,與事實有較大出入,處理得極不公正;他還認為,**出於歷史過節,刻意加害他,因而拒絕接受組織對他的處理。事情就這樣拖了下來。一五四年月七日,陳光那棟二層小樓里,含冤去世,終年四十歲。此前,他已有精神病徵兆出現。月七日,赫赫名將陳光這座小樓里自殘身亡,此即軍史上駭人聽聞的“陳光事件”。

陳光逝去一年後,其夫人史瑞楚帶上兩個兒子改隨母姓,悄然隱居於北京。如今,兩個兒子學有所成,多不願提及父親的悲劇。三十多年後,紀念長征五十周年之際,熟知陳光的人,包括羅榮桓元帥的夫人林月琴內的十餘老同志,聯名上書陳雲,希望重公正處理陳光的問題。一八七年,紀委、組部、軍紀委和總政組成聯合調查組,經過認真細緻的審查,實事求是地認定其解放初所犯錯誤純屬人民內部矛盾,受到了**的誣陷和打擊,以致長期非法監禁和錯誤處理。一八八年四月,經央央批准,撤銷了強加於陳光頭上的“反黨”結論,恢復他的黨籍和名譽。此時,距陳光蒙冤去世已是整整三十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