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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看一看,當這些枯燥無味的動詞被改成生動的活動時,場景就立刻變得充滿活力了。霍金斯把身子往前傾了傾。他的手指着桌子上的物品:“有幾件事實還沒有查明,中尉。這隻藍色的鞋子是誰的?還有這把劣質的鑰匙,它究竟是門上的、掛鎖上的,還是旅行箱上的呢?”他把它們塞到抽屜里,“砰”地一聲關上了抽屜。卡拉瑟斯微笑地站起來,拍了拍霍金斯的肩膀。“也許我們可以從驗屍官那兒得到更多的線索。他的驗屍報告現在應該在我的桌子上了。不要擔心,霍金斯,我肯定我們很快就能查明事實真相。”他信步走出辦公室。現在這幅場景的情感就清楚了。每一個動作都涉及到姿勢、態度和表情。我們看到霍金斯的煩惱,以及卡拉瑟斯用自信在消除他的煩惱。這些詞語和動作相互起到了補充的作用。

有意義的動作描寫

小說技法十一章:一、小說是什麼:小說除了是電影的原始材料、除了是出版商手上的玩具,它還是什麼呢?有空去讀讀亨利詹姆斯的論文《小說的藝術》,那裡面應該早把這個問題說得很透徹了――“小說是一種藝術,它理應得到迄今為止僅僅為音樂、詩歌、繪畫、建築方面的成功行業所保留着的一切榮譽和報酬。”小說有它自己的歷史,不管在中國還是在外國;小說這個藝術形式,幾百年來,一直沒有喪失過生命力,即使在影視泛濫的今天。一個國家,對作為藝術形式的重視程度,實際上間接地反映了這個國家民眾的整體文化修養的高低。多少年來,我國人一直在嘀咕“諾貝爾文學獎”,在我看來,諾貝爾文學獎固然是一個全球共享的文學獎,但大家不要忘了,它可是那個叫瑞典的國家頒發的。小說創作,首要的一點是:學會把話說明白,把意思表達清楚,用舞蹈演員練功那樣的毅力,去訓練我們對文字的感覺。二、小說的題材:一般來說,在小說家動筆寫作某一篇小說之前,他需要選擇一個可以寫下去的題材。所謂選擇“小說的題材”,通俗一點說,就是“我要寫什麼?”再換個角度說,就是“有什麼值得我去寫?”無論是小說,還是其它門類的藝術,在將不可見的思想轉化成具體可見的作品之前,都會面臨著題材的選取這樣的問題。巴爾加斯略薩在他談論小說創作的《中國套盒》一書里,說過這樣的話:“小說家不選擇題材,是他被題材所選擇。他之所以寫某些事情,是因為某些事情出現在他腦海里。”這話固然沒錯,一個小說家的生活閱歷、他受到的教育、他的性格、他的興趣、他的個人歷史、家庭背景、他與人或人群的交往、他所處的社會環境,所有這一切都影響着他對於寫作題材的選取。

無論用文字、還是用顏料、還是用其它媒介所“虛構”的一切,只有被“真實”之光照亮,才算得上藝術。――可是他忽略了一點,就是如果人類的精神萎縮到不再需要那種真誠的、發自肺腑的、以虛構的方式使他的精神意志得到陶冶和激勵的優秀藝術作品,如果人類不再幻想一種比現在的生活更為美好的生活,那麼奧斯維辛還會再來。四、小說的人物:人物,是小說藝術中很重要的一個元素。當然由於小說的多樣性,在某些小說家的作品中,根本就沒有人物,這也是可能的。或許有人會這樣質疑:“小說為什麼總是要寫到人?”是的,我也並不以為每篇小說都一定要寫到人,都一定要有人物在其中穿梭;但是我在經過思考之後還是覺得,無論任何形式的藝術,無論寫不寫到人,它最終所表達的都是與人有關的一切。我們不可能虛構出一個處在我們的觀察和思維能力之外的東西,比如我們在虛構外星人的模樣時,往往會以我們的模樣作為參照。文學作品中之所以會出現外星人或者非人的東西,都是源於我們人要對自身進行解釋和探討的目的。這也就說明了大量直接以人為研究對象、直接描寫人的生活、直接講述人的故事,是很正常的。小說中的人,就是這裡所說的“人物”。

所謂的意識流,正是這些小說人物的意識流。五、小說的故事和情節:小說的基本功能在於“敘事”。假如說“小說的題材”是指小說中的那些“事”,是一個靜止的概念的話;那麼“小說的故事”和“小說的情節”,則是與“敘”有關的兩個處於運動之中的概念。這三個概念,是用光線從不同角度射向“小說”而產生的三個不同的投影罷了。一個創作激情十分旺盛家,他大概不會詳細研究這些概念的區別。他運用他多年來的創作和閱讀經驗,就能寫出像樣。這是小說家的本能吧。憑本能創作,就和孩子吮手指、螞蟻搬食物一樣,是一種很自然的過程。如果斤斤計較於小說的各個概念之間的區別,恐怕反而會使小說家喪失創造的能力;就像成語“邯鄲學步”的那個人,最終步沒學成,只能爬着回家。我要不是在寫分析小說的文章,我恐怕也不會刻意去思考小說的那些模模糊糊的概念的具體所指,當然我這是在為自己辯護了。據英國的em福斯特――此人寫過《印度之行》等小說、發表過著名的演講《小說面面觀》――所云,“故事”是指“按照時間順序來敘事”,而“情節”則是指“在按照時間順序敘事的前提下,強調事件之間的因果關係”。

人格化的動作,能夠創造生動鮮明的畫面和使對白富有活力——威廉塔玻利

下面這個例子,是兩個小男孩在一幢老房子大門外的對話。“快點,約翰尼,我們進去。”比利說。約翰尼看着他,“我聽說這兒鬧鬼,人們說他們看見過幽靈。”“啊噢!根本就沒有什麼幽靈,那都是嚇唬人的話。”比利走上門廊。約翰尼跟在後面。在他剛到達前門的時候,他聽到一聲尖叫,立刻轉身就跑。這兒又出現了一些沒有色彩的動詞:說、看、走、跟、到達、聽見和轉身。這個對白的目的是想讓我們知道,比利用激將法鼓動約翰尼進一幢鬧鬼的房子。但是對話沒有涉及到姿勢.現在,就讓這些動作來傳達態度、姿勢和表情,使場景活躍起來。“快點,約翰尼,我們進去。”比利估計他不敢進去。約翰尼臉色蒼白,甚至說話聲都在顫抖。“我聽說這兒鬧鬼,人們說他們看見過幽靈。”“啊噢,根本就沒有什麼幽靈,那些都是嚇唬人的話。”比利大搖大擺地走上台階,他用挑戰的目光瞥了瞥站在門外的約翰尼。約翰尼往比利的肩後掃了一眼,終於又往前挪了挪。他強裝大膽,卻在前門不停地發抖。這時候,他聽到了一聲尖叫,一聲恐怖的尖叫。他飛快地跑下台階,衝出了大門。現在這個場景就有了恐怖的基調,並給這個小小的場景賦予了生命,中心意思也非常明確。在這兩個例子中,對白全部沒有改變,而只是動作的描寫有了變化。也正是這些經過改動後的動作描寫才幫助讀者更好地理解這些場景。作為一次寫作練習,你們可以試着在同樣的兩種場景中加人有意義的動作描寫,而不改變對白。比如,你可以試着表明霍金斯和卡拉瑟斯之間的幽默感,或是比利和約翰尼之間的冒險感,而不是恐懼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