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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這麼一個問題,曾經很多很多讀者都問過我。

“跳舞,你自己寫的這些書里,自己最喜歡哪一本?”

每次看到這個問題,我都會想起一個很裝逼的答案:下一本。

當年球王貝利就是這麼回答的,別人問他進的那麼多進球,最精彩的是哪個。他回答是:下一個。

我一直覺得貝利的這種回答很虛偽,而我也一直不喜歡貝利。他做人太圓滑。

我喜歡馬拉多納,他才是我心中真正的球王,因為他真性情。

所以,當我面對這個問題的時候,我沒有用那個裝逼其實很虛偽的答案。

我想了一下,答案應該是這樣:最喜歡的是《嬉皮笑臉》,然後是《邪氣凜然》,最後是《yu望中的城市》。

然後問我的人,很多都會忍不住多問一句:啊?你不喜歡惡魔法則啊?惡魔法則是你現在人氣最高的一本啊,網絡上點擊高,又出繁體書又出簡體書還改編網絡遊戲......

這種時候,我多半也會虛偽的說:也喜歡啊。呵呵——看,我也有虛偽的時候。

其實真實的原因是:我最喜歡“都市題材”,所以我列舉的三本書,也都是我寫的現代都市題材。

嬉皮笑臉是早期的一本純都市情感,那是我目前寫過的從文字水準上來看最高的一本。用心也最多。而且不yy。

而yu望中的城市是我在起點第一本走紅的書。這本書的意義在於,我是從這本書開始,從純都市轉向寫都市yy的。

而《邪氣凜然》,不用我多說了,則是給我帶來了巨大的收穫。我做了一個嘗試,就是一本都市小說,用一種偏硬派,偏寫實的風格,來編製一本都市yy小說。

所以我寫了一個陳陽,一個勇敢熱血,義氣無雙的男人。而為了追求寫實風格,我查了很多黑道的資料——並不是拿着把西瓜刀去砍人,就叫黑社會了!那只是小混混而已。我寫到了大圈,寫到了青洪,寫到了北美的華人社團。

當我寫到小五被追殺跑路的時候,我真的找了幾個曾經在道上混的兄弟去問:到底道上的人跑路,是怎麼跑的?

結果,就有了小五從南京一路被追殺,南下去廣州。住破舊的小招待所,拚命的轉車,布置疑陣,迷惑追殺的人。當時我的一個朋友還告訴我:其實,跑路的情況,被條子追反而簡單了。最危險的是被道上追。一個是因為條子追上你,最多抓住。被道上追上了,就是死路一條。而且,當你被道上通緝追殺的時候,他們往往動員的力量,甚至比警方都要密網。

結果有讀者問我是不是真的在道上混過——呵呵。

寫到小五躲進傳銷窩點的時候,我還特別做了很多的資料備課,終於將傳銷窩點的那些情況寫出來了——結果就有讀者在書評區說,寫的太真實了,還問我是不是真的經歷過傳銷。

包括寫小五後來坐船偷渡去北美,我也查了很多資料,海上船上是什麼情況等等,力求真實。

而小五去越南的那一段......呵呵,很多人不知道,我是真去過越南的。只不過是去旅遊而已。我寫的小五從廣西坐豪華游輪去越南,那條船在公海就開始開賭場,這些都是真的!我坐過那條船,晚上也在公海上在賭場里輸過錢。

包括寫小五在夏龍灣登陸,夜宿海防市,那賓館裡只有虎牌啤酒賣,以及越南的治安種種驚人的地方,都是我當初親身經歷。

還有河內大酒店,那個混血美女上班的夜總會,叫海洋之星夜總會,我也去過!當時我就住在河內大酒店。

甚至於,寫到小五在河內被越南人追殺,跳進河裡游泳跑掉,那條河也是真的有!

寫到小五去了加拿大,在溫哥華的時候,我專門找了溫哥華的市區地圖來看,還有一些溫哥華市的各種資料。甚至於,有讀者問我是不是在溫哥華待過,因為正如我書里寫的,大圈的那家修車場所在的海斯丁大街,的確就是溫哥華有名的黑街:是妓女,毒販出沒的地方。

——結果邪氣凜然那本書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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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其實,都市小說很難寫。

單純從寫作的困難程度來說,西方魔幻類和奇幻類小說最容易寫。

為什麼?因為沒有任何限制!你可以完全憑空編造一個世界,隨便你設定大陸,海闊天空,天馬行空的去隨便寫!!對於這種書來說,作者就是上帝!你可以移山倒海,隨意去創造發揮。

但是,寫都市小說不行!!

因為現實,就在我們身邊。你寫的離譜了,人家一眼就能看出來。

比如我前文寫的某些小說里的經典橋段:身價幾億,請同學吃麥當勞,還認為這是一種很高檔的舉動......

還有一些“經典”的橋段:比如,主角穿得很簡樸,帶着女朋友去珠寶店買珠寶,服務員狗眼看人低,還說:就你這樣的傢伙,你賣得起嗎!然後就是主角很豪爽的掏出一張什麼什麼很牛逼的卡來,裝逼之後發威......經典橋段啊!

每次看到這樣的橋段,我都會覺得很好笑。

這樣寫的作者,多半沒有去過珠寶店買東西的經歷。現在這年頭,哪家店鋪的銷售員敢這麼對顧客??不想要這個飯碗了!現在找份工作多難啊......誰敢不小心翼翼的捧好自己的飯碗?很多讀者是做服務行業的,應該深有體會,誰敢莫名其妙對客戶翻白眼?呵呵。

我記得看過印象最深刻的兩個搞笑橋段是:第一個,某本書,主角認識了一個來自美國的警察,對方自我介紹,是“芝加哥市刑警大隊的副大隊長”......看到這個頭銜,我當時笑得眼淚都出來了。

第二個,某書,背景是中國大陸,寫主角經歷一場官司,在法庭之上:有法官,還有陪審團......

我當時看了就想,這位作者多半是港劇看多了。因為大陸的法院是沒有這種東西的。

大陸的法庭,沒有“法官”,只有“審判長”,更沒有什麼陪審團之類的東西了......

當然了,並不是要寫書之前都親身經歷過,但是起碼的生活底子要有一些吧。

就算有些東西作者不知道,但既然是都市小說,主要故事可以隨便去編,可細節方面,必須真實!

就算你真的沒去過高檔酒店會所,沒有去珠寶店買過鑽石,你也從來沒有去法院打過官司......可是......

至少也可以略微了解一下吧。好,你懶得去查證,懶得出門......可是有電腦啊!

百度大神無所不知,點擊一下網絡很難么?

這就是沒有寫書的誠意!是否對自己的作品真正的用心和負責了。細節都不肯努力去取證的作者,寫不出好。所以我通常看書,尤其是都市題材,先看頭五章,不管橋段是否吸引人,如果看到三個以上的常識性的亂蓋,我閃人。

細節決定一切!

別認為這是無用之功,因為如果一個作者連細節都不肯下功夫,那麼如果讓人相信他會在主線和故事下功夫呢?你連細節都偷懶不用功,我不相信這種人,能在百萬字以上的主線故事寫的多好!

別以為讀者好糊弄。事實上讀者們的眼睛都是很明亮的。如果你在細節上隨便亂蓋,不肯用心的話,讀者很容易就會看出來。尤其是喜歡看都市題材的讀者。

沒錯,所謂的都市yy小說,其實就是在給讀者編織一個美妙的白日夢。

可就算是做美夢,大家也希望這個美夢越逼真越好,這樣才能得到更大的快感。

不是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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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小說,難就難在這點:你寫的一切東西,都必須在這個框架之內。必須符合“常理”,符合“常識”。

這些,就是生活常識。

如果你寫的是異世,隨便怎麼編都可以,但是寫都市,在很多領域,就不允許你亂寫,不允許你亂來。

我一直最喜歡的就是都市小說,我總覺得寫都市小說的時候,我可以發揮得更好,我可以更清晰得把握住人物的心理。

都市小說相對於其他題材的yy小說來講,最妙就妙在:奇幻類的,魔幻類的,你都可以全部杜撰。

但是都市題材,最大的微妙就是:!

如果假的多了,這個“夢”就太不真實,無法讓讀者有閱讀時候代入的快感。

如果真的多了,太過寫實,就會太過枯燥乏味。

半真半假,如何把握這個“度”,就看作者的個人發揮了。

——跳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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