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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振和劉方倆人住的不遠,劉方結婚早家裡除了老婆孩子,還有一個老娘一塊住,王振父母死的早光棍一個人。倆人住的近,平時也是好哥們兒,經常守望相助,逢年過節,劉方都把王振叫到家裡吃飯。倆人下班經常一塊走遠。

這天,倆人按照韓大膽兒對剖腹兇徒的分析,打聽了一整天消息,可卻一無所獲。晚上下班回家的時候已經是掌燈時分,這倆人坐最後一班電車,在北門外下,只要穿過侯家後,過了老鐵橋,眼看就到家了。

誰知路過侯家後一條胡同的時候,劉方停下,點了根煙,手裡剛划著洋火,就感覺一陣妖風襲過,洋火忽然就滅了。

劉方也是個老警察了,登時就發覺不對,這可不是風吹的,這時有身手好的飛賊,從身邊胡同里竄過,帶動風聲,卷滅了洋火兒。一轉頭,卻見黑影一晃,接着昏黃的路燈,只見一個黑衣人影,一身而過。

別看就這麼一閃而過,劉方卻依稀認得這個身影,只是瞧不真着,所以不太敢確定。等他再往胡同深處瞧,卻登時嚇了一跳,只見胡同牆角上,赫然寫着一道巨大的殷紅符咒,兒牆角地上平躺着一具屍首,全身赤裸,已經被開膛破肚!

劉方一個踉蹌險些摔倒在地,他身子胖,摔倒了可沒這麼快爬起來。王振見此情狀剛忙上前攙扶,劉方一激靈,立即反應過來,剛才那黑影一定就是殺人兇手,於是忙對王振喊道:

“快追!快追!”

王振背着么沒頭沒腦的一具說蒙了,忙問道:

“追?追誰?”

劉方拿手一指胡同里倒斃着的裸屍,喝道:

“兇手!兇手!”

王振一眼望見胡同里的時候,心頭立即一驚,頓時明白了,劉方是讓自己抓兇手,趕緊掏出手槍道:

“哪邊?哪邊?”

“哪邊!往右邊跑了!”說著劉方用手往黑影跑去的方向一指,可指完了立即意識到不對,兇手狡猾殘忍,讓王振自己追恐怕會有危險,於是又趕緊喝道:

“別追!別追!危險!”

可王振這工夫已經提着槍追上去了。劉方見狀,只能爬起抄槍在手,也緊跟着追去。只不過劉方身子太胖,追不了幾步就沒命地喘起來。

等往前追得快到北門外的時候,卻見前面倒着個人,走近一看正是王振。劉方一下子就慌了手腳,生怕自己一具快追,就送了兄弟性命,趕緊上前查看。

只見劉方肩膀一道口子,從右肩膀直划到小肚子,腰上的牛皮腰帶都斷了。傷口很深,血肉外翻,呼呼冒血,眼看王振是有出氣兒沒進氣兒!

劉方登時腦門子青筋都暴起來了,抱起王振就往附近的診所跑。他肉大深沉,大胖身子,也不知拿來這麼一股子氣力,楞是一溜小跑沒一會功夫,就跑到一家小診所。

過去小診所不像現今的醫院,那時候小診所都是私人的,有營業時間,晚上早早就都休息了。劉方叮咣一通拍門,這才把大夫砸起來看診。

幸好王振那腰帶上的鐵扣擋了一下,這才沒被劃破肚子,雖然留了不少血,但性命算是能保住。

劉方見王振傷勢穩定,趕緊接電話打回總廳偵緝科,這工夫韓大膽兒還沒走,聽說又發生兇案,而且王振還被兇手給傷了,趕緊通知梅本事,然後帶着值班的尤非和范統,又叫了預備隊的人一起,趕往了出事地點。

路上韓大膽兒心想,兇手又挑在侯家後下手,應該是因為這一片有不少妓女,可犯案的間隔時間怎麼會突然縮短了呢?

等到了現場一看,這才知道,原來滿不是那麼回事兒!

這回死的不是妓女,而是個男人!

原本這兇手就是個模仿犯,所以無差別行兇也不是沒有可能,但從他在西門裡胡同殺死春杏時,提前調查摸清了春杏的身份的生活規律這點看,這次犯案卻明顯有所不同!

牆壁上符咒殷紅如血,牆角地上有少量血跡,死者衣褲鞋襪扔在一旁,但質地都是上等料子。除了衣服外,還有一副摔碎了的眼鏡丟在一旁。死者看樣貌最多十幾二十歲,男性,身材中等顯得有些柔弱。長得膚色蒼白,可能因為大量失血的緣故,此時皮膚更顯的慘白陰冷。脖頸上有一道橫向傷口,割斷了大動脈,照刀傷看,應該是動脈破裂導致失血性休克而亡。可奇怪的是,現場竟然沒什麼血跡。

胸腹之下豎直開了個刀口,可胸腹腔內空無一物,這回所有內臟全都不翼而飛!

韓大膽兒仔細觀察死者傷口,發現其頸部傷痕是從左向右割開,而不是之前兩案從右向左割開。便疑惑道:

“這次割喉下刀的方向不同!”

尤非這時捂着嘴湊近了,觀察了一會兒死者刀口,然後道:

“之前死的兩個都是女的,這次是個男的,雖然年紀不大,但畢竟是男人,我覺得兇手這次為了防止死者掙扎,所以是從背後下手,割喉的痕迹自然就是相反的!”

范統站的遠遠地捂着鼻子嘴說道:

“韓頭兒!你上次說什麼心理……分析什麼玩意兒的,不是說這是那個……那個開膛什麼克的模仿犯么?開個大不列顛的案子,不說都是妓女么,這回的案子可是男的!

兇手是不是沒看出來男女就動手了?”

韓大膽兒搖搖頭,又觀察死者胸腹之間的傷痕頗深,而且用刀力度很大,如果照刀傷看,恐怕會割破其他臟器。

再看牆上的符咒,看着的確和前兩案很像,但似乎眼前牆上這道符咒,用筆的力度和粗細,都跟之前案件很不一樣,最重要是一點書寫美感都沒,顯得字體凶霸粗狂!

這時候,符咒已經被書寫了一段時間,字跡乾涸之後,顏色並不像前兩案那樣是殷紅的,反而是棕褐色的,而且帶着極重的血腥氣,竟然全都是用血書寫的!

韓大膽兒在屍首附近走了走,仔細觀察周圍環境,發現屍首旁邊的不遠處的地面上,有一層濕泥,濕泥表面平整,上有根植物根須,他又抬頭看看胡同兩邊,發現濕泥一側的矮牆上擺着幾盆花,擺得並不太高,幾盆花中間有個空缺。

他低頭看看已經快要陰乾的濕泥上,發現有兩個淺淺的足跡。他拿起死者被扒下的衣服鞋襪,然後用鞋底和旁邊的濕泥比對了一下。

然後說道:

“我認為和前兩案不是同一個兇手!”

尤非道:

“是因為下刀的方向不同?”

“不止,你看!”

說著韓大膽兒把濕泥上的足跡指給范統和尤非看,又說道:

“這濕泥比一般泥土細一些,應該是牆頭花盆掉落,摔碎了之後扔在這的花泥,而且應該扔在這有幾天了,這花的主人只把碎花盆和泥土中的花收走了,這些花泥卻扔在這沒管。

這兩天沒下雨,地上大都是乾的,所以我推測應該是今天挑大河送水的,路過時候,不小心灑了些水在花泥上。而且時間應該挺長了,花泥上原本可能有過往行人的足跡,但是被水泡時間長就都散了。

現在花泥快陰乾了,上面兩個足跡明顯是新的,上面一個和死者的鞋吻合,壓在下面那個大一些的足跡,應該是兇手的!必然是在死者死前,兇手先留下足跡,兇手行兇之後,死者後退幾步,腳下亂踩時候無意間踩在濕泥上,兇手足跡的上面,才形成現在的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