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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旭與李飛燕商量妥當後,卻並沒有立即行動。X23US.COM因為這並不算是特別要緊急迫的事,尤其現在兩人已回來酒店,更不會讓酒店人員隨便亂進房間了。何況這些東西在酒店房間里短暫放上一兩天,也還是問題不大的,只是時間長了的話,才容易出問題。

當然,兩人也並不會在濱城待太長時間。如果按照李飛燕原本的計劃,為防她上次碰到的那個血滴子有可能在原地守株待兔,她是打算多晾上幾天,以使對方失去耐心而主動放棄的。而這個晾對方的天數,她原計劃的是十天,因為距她這次師門任務截止的時間還有十來天,她只要在截止日期之前把東西偷到手就可以了。

但十天對林旭來說,卻是太長了,他並不想在濱城耽擱這麼長時間。他想儘快把這邊的事情搞定,好儘快回去。因為他走的時候並沒有告訴父母,是瞞着家裡的,如果快去快回的話,就能完全瞞住,讓父母根本不知道他去過濱城,出了趟很遠的門兒,這樣也不至讓父母為自己擔心一場。而現在那邊還出了關落雪的事,這也更多了一條讓他想要儘快趕回去的理由。

李飛燕心裡對那個血滴子有些懼怕發怵,但林旭自忖武藝高強,現在的武力值已是高過李飛燕許多,再加上又有空空兒所留傳下的幾大絕技傍身,所以他並不怕那什麼血滴子。在他想來,有他陪同李飛燕一起前去執行任務,根本就不必管那血滴子是否有守株待兔,就算有,到時候兵來將擋照打就是,何必因此而畏手畏腳。

但李飛燕還是堅持能不遇到就最好不遇到,那血滴子本身的武功倒是並不太足以為懼,可其歷代相傳下來的那獨門兵刃“血滴子”卻是十分詭異厲害。李飛燕總還是擔心林旭對上後有可能會吃虧,所以若能避過就最好避過,不必去冒這種險。但林旭也堅持不願耽擱太長時間,他還拿出了不想被父母察知出遠門的理由,所以最後兩人折中了下,李飛燕答應把晾血滴子的時間改為縮短到五天,並保證盡量在一周內把這邊的事處理完,然後兩人一起趕回去。

林旭趕到濱城的那天剛好是八月一日,而今天是八月三日,已是到了第三天。現在卻也是正好,如果明天跟楊俊軒順利談妥入股其公司的事,正式簽署了合同的話,那再隔一天,剛好是第五天。這第五天的二十四小時時間,應該已足夠李飛燕明言入股實則是暗裡對楊俊軒做金錢補償的那兩百萬到賬。到時做出了金錢上的補償,李飛燕心裡對楊俊軒也會少一些愧疚感,那到了當晚,便可以動手執行她的師門任務了。就算不是當晚,次日晚上執行也不多耽擱什麼,到時得手後,也還是一周的時間內。

兩人當下商量妥後,林旭便告辭開門出去,回了自己房間。兩人並不急於行動,處理林旭盜來的那些贓款贓物,卻是打算趁着剛到午後的時間,都各午休一場睡上會兒。

兩人昨晚可都是一整夜沒睡,雖然以兩人遠超常人的體質、精力等,一晚不睡都並不算什麼,但精神上卻還是難免有些疲憊。尤其李飛燕的修為又差了林旭許多,精神方面則差距更大,故此這麼一天一夜不休息地堅持下來,也比林旭更覺疲憊一些。

如果是有什麼要緊的事情要辦,她當然可以一直精神緊繃地堅持,就算是堅持個三五天也不在話下。但現在沒什麼要緊的事,自是可以趁機休息恢復下。處理林旭偷回來的這些贓款贓物並不算太過要緊的,睡醒了再辦也是一樣,不差上這一兩個小時的。何況這會兒外面日頭正烈,是一天中最熱的時候,卻也正好避一避。

回到自己房間後,林旭左右無事,便也躺到了床上休息,準備睡一覺。只是躺下之後,一時卻睡不着,便胡亂想些事情。

想了陣兒,他忽然想起自己昨天還雇了那個飛鷹事務調查所的私家偵探,去幫他跟蹤調查鄭文輝的行蹤與情況。昨天他臨走的時候,還跟飛鷹事務調查所的老闆孫鷹說過,說他晚上會打電話過去,問問鄭文輝當天的行蹤與情況。結果他昨天晚上事多,又忙碌緊張於午夜的偷盜大計,卻是把這事一時給忘了,並沒打電話。而昨晚回來後,他後半夜也是一直忙碌,卻是直到現在靜下後方才想起來。

不過現在想起來,他卻也不打算打這個電話了。因為他已經從電視的新聞報導里知道,鄭文輝已經死了。既然已經從別的渠道知道目標已經死亡,他的那招“蜻蜓點水”也發揮了應有的作用,那也就沒必要多此一舉地還打電話過去問了。就算問了,也只是稍微多知道些細節,並沒什麼大用。反而打電話過去的話,還有可能被那孫鷹追討剩餘的調查費。

現在不打,並且不再聯繫,而他昨天也沒給那孫鷹留聯繫方式,孫鷹也就找不到他。換言之,他剩下的尾款也就不用給了。反正鄭文輝不到三天就死了,他本也就不用再付足三天的錢。而按小時計算的話,他昨天也是差不多這時候找去那個飛鷹調查事務所的,也就是這時候才二十四小時。那麼,按說好的一天一千算,他已經是付足給對方調查費了,倒也不算虧了對方。

電話不用打,人則更不需要去,一天一千,已經算是兩清了。

林旭想到這事時,本已睜開了眼,但想明白了之後,便又重新閉上了,打算接着睡覺。

但在隨後又想到一件事時,他卻是忽然又睜開了眼,並且還坐了起來,且覺着有必要再去一趟飛鷹事務調查所了。因為他想到了另一件事,需要讓這飛鷹事務調查所幫忙去辦。

想到這事,他也不睡了,起身下床,開門出去,乘電梯到了一樓的酒店大堂。

像這種五星級的大酒店,一般都有個商品部,裡面有賣日用品、食物、地方特產、紀念品、禮品和奢侈品等物的。有的甚至還有些知名品牌的專賣店與專賣櫃檯,跟一個小型商場也差不多了,能讓顧客不出酒店也能買到許多東西。

這個星海酒店也不例外,同樣有個商品部,就在一樓大堂旁邊,林旭這幾天過來過去,也早注意到了。

他下到一樓後,便直趨這個商品部,從裡面買了一個不大的手提箱。不得不說,這五星級酒店裡賣的商品,跟酒店的住房價格一樣,也當真是不便宜,基本上都比外面貴。要不是他這時不願多跑些路地往外面跑,再加上現在身上也算是不差錢了,還真不願意在這裡買。即便如此,他買下後也是有些後悔,感覺被宰了。

不過既然已經買了,他略作後悔,也就甩開了這心情。回到22樓後,他提着手提箱,直接敲開了李飛燕的房門。

“你幹嗎,我都快睡著了?”李飛燕打開房門瞧見是他後,忍不住有些抱怨地道。

“我要用些錢。”林旭說著話,向她亮了下手裡的手提箱,跨進門去。他之前回房時,卻是還把裝有財物的那個背包丟在了李飛燕房裡,並沒拿回自己房間去。

“你要做什麼?”李飛燕在後面關上門問道。

“我想要救那個吳偉華?”林旭走到背包前蹲下拉開背包,接着打開手提箱放在旁邊,從背包里掏出一捆現金往手裡箱里放去,“他是因為我出手阻止才被抓的,我覺着不能不管。現在鄭文輝死了,鄭家也完了,應該沒人會在監獄裡再買通人去殺他。但他殺人未遂的牢獄之災還是免不了的,我想幫他請個好的律師,應該能幫他把罪減到最輕,還可以幫他把他妹妹的事翻案。現在鄭家完了,也不會有人再在這種事人故意為難作對。”

他說罷話,已是從背包里取出五捆現金裝到了手提箱里。裝罷正要作罷,但想了下後,卻又繼續從背包里掏現金往手提箱里裝着。

他最初對鄭文輝起殺念,除了是聽聞吳偉華妹妹吳麗華之事後所起的義憤,再則是為了公平、公正的行俠仗義外,另外還有個最主要的目的,就是為了救吳偉華。以免吳偉華被判刑後,鄭文輝在監獄裡買通某個犯人殺害了吳偉華。他殺鄭文輝,是釜底抽薪的解救之策,不然只要鄭文輝不死,怕是救得了一時,救不了一世。

現在鄭文輝已死,鄭家也完蛋,那他再出錢幫吳偉華請個好的律師打官司,幫吳偉華盡量把罪減到最輕,也算是救人救到底。沒有了鄭家的故意使壞掣肘,他相信只要把鄭文輝以前犯下的案子翻出來做死,那吳偉華一時衝動下去殺鄭文輝也有了很好的理由。所謂法理不外人情,這就有了法外容情的餘地。他相信只要請的律師夠好,一定可以幫吳偉華把刑減到最輕。

“這可真不是你的錯,你就算不出手阻止,他也一樣會被抓。而且他那天如果真殺了鄭文輝,也逃不了賠上一命的死刑。你阻止他,是救了他。”李飛燕開解林旭,頓了下,接道:“其實以現在鄭家完蛋的這種情況,他多半也是會被從輕量刑的。不過你要幫他請律師,那肯定是更有幫助,這也算是救人救到底了。”

林旭又接着從背包里取出十捆現金,最終往手提箱里總共裝了十五萬才作罷。這十五萬,他想五萬的律師費應該已經足夠,而剩餘的十萬,就可以請律師代管,等吳偉華將來出獄後,再轉交給吳偉華。甚至吳偉華服刑期間,律師也可以用這筆錢幫吳偉華打點一些,讓吳偉華能夠在監獄裡過得更好。反正都是鄭家的錢,花在吳偉華身上,也算是鄭家給他的賠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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