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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們趕到現場,並且發現那個地窖之後,我們卻在那冰箱內發現了一顆人頭以及三十多根人體骨骼。

他是第三個被害人嗎,還是作為一個單獨案件拎出來調查的惡性殺人案?

我們在現場沒有找到任何有小孩待過的痕迹,但按照方源的說法,沒有痕迹不代表沒有來過。

然後,我們又在車庫發現了三桶汽油,我曾在那個值班室內聞到過這陣汽油。

我筆記本上寫滿了我的推測以及邏輯鏈,最後,我斬釘截鐵的在這本子上寫下了一行字。

“東郊水庫及地窖命案,疑似同案。”

就在剛剛,我想起了一句在我們刑偵界屢試不爽的話,世界上沒有巧合。

是的,世界上沒有巧合。

東郊水壩的值班室和這裡都屬命案場所,而我偏偏在這兩個命案場所內,聞到了同一種味道,而且,這裡曾還連續幾天發出小孩的哭泣聲,來到那地窖之前,我曾斬釘截鐵的確定,這裡的鬼孩子哭鬧聲,一定和東郊水壩命案有關。

我不能因為我在現場找不到有關於那孩子的線索,而否定我之前所有的推測。

可……那顆男人的腦袋,又是誰的呢?

“我說,像這種套屍案,在本市還是第一次發生吧?也不知道兇手是隨機殺人,還是有目標性的殺人,有目標的還可以查查,但如果要是隨機殺人的話,恐怕……我們可真就要被兇手牽着鼻子走咯。”

李炎的話打破了車內的沉默。

所謂的隨機殺人,顧名思義,就是指兇手隨機挑選某個目標殺害,像這種殺人方式,其實也是有跡可循的,他們所殺死的人,幾乎都有同一個特徵,但死者卻又互相不認識,沒有聯繫。

而有目標性的殺人,我想也就不用我多解釋了。

“呵,要知道,嘉市可是很久沒有出現這種惡性殺人案了,更何況還是用一具四五歲孩子的屍體套着一個成年男子的屍體呢?”方源緩緩地睜開雙眼,搖頭笑道。

忽然,我腦子裡面一直緊繃著的那根弦就像是斷了一般,套屍案,這是一樁套屍案,死者原本就有兩個人。

那麼,那顆腦袋,就應該是那孩子肚子裡面的那位死者的。

是啊,那只是一個四五歲的孩子,就算人體消化功能再好,也不可能消化的了那麼多骨頭啊,所以,那些骨頭就被兇手擱置在了兇殺現場,這樣……一切都說得通了。

我們不是沒有找到那個孩子的線索,線索就這麼整整齊齊的躺在我們的面前,可我們就差點兒讓他從眼皮子底下溜走了。

“嗯?頭兒,我收到了一封上面發過來的郵件。”李炎摸了摸鼻子,順手就打開了那一封郵件看了起來。

過了大概一分多鐘的樣子,李炎皺眉抬頭,衝著正揉着太陽穴的方源說道:“頭兒,上面說,限期三天破案。”

在他說出這句話的那一瞬間,我心頭頓時一緊,三天,就只有三天的時間,要我們破獲一樁噁心殺人案,這就算是福爾摩斯在世,也是不可能辦到的吧。

更何況,現在我們連嫌疑犯都沒有找到一個,怎麼可能在這個短的時間內……

方源嘆了口氣,一臉無奈的撇頭看着我,問道:“你呢,有什麼想法?”

我抿了抿嘴,大膽的說道:“頭兒,我覺得,東郊水壩和地窖藏屍案是同一個案子。”

方源點了點頭,沒有說話,示意我繼續說下去。

“我們是因為調查東郊水壩的案件從而調查到那個地窖,又在地窖內發現了那一顆頭顱及三十多根骨頭,那麼,我們是不是也可以將這兩個案子串聯起來,別忘了,那樁套屍案的被害者是一個只有四五歲的兒童,就算是一個成年人,就算胃酸再怎麼強大,也不可能消化一塊人體骨骼,這也就是為什麼,他的胃囊會穿孔的原因。”

說到這裡,我頓了頓,壯着膽子繼續說道:“我想,那孩子在被害之前,兇手就已經將其圈禁在地窖之中,也因為是老式小區的原因,這裡的街坊領居幾乎都互相認識,所以,如果我是兇手,我一定不會隨意外出,就算要外出,也會選擇在三更半夜的時候,這也就解釋了,為什麼那些居民經常只在半夜聽到孩童的哭叫聲,而在白天,卻沒有。”

這是我這整本筆記本上最為合理的鏈接線,我記得我導師說過,哪怕沒有證據也沒關係,因為只要線索鏈通了,證據自然而然,就會出現。

“可是,這只是你的猜測,我們沒有任何證據足夠證明,這兩個案件是互通的。”李炎摸了摸自己的腦袋,一臉無奈的說道。

“有……”

“有……”

我和方源幾乎在同一時間回答着李炎的問題。

後者看了我一眼,又朝我點了點頭,示意讓我說出我的猜測,哦不,嚴格的來說,應該是證據。

“其實想要知道,這兩樁案件是不是同一個很簡單,只要將我們在地窖中發現的那顆頭顱和在那孩子肚子里發現的肉塊進行DNA對比就可以了,只不過我們現在並沒有時間再去等待林希的化驗報告,所以,還有一條線索,可以直接證明,這樁地窖骷髏案,和昨天在東郊水壩發生的案件,是同一樁。”

說話間,我將手機從口袋裡面拿了出來,並從中划出了兩張我在現場時所拍攝的照片。

照片上是兩根麻繩,麻繩的長度大約有兩米左右,而在其中央的一段,卻染着血漬,血漬很少,寬度也很窄,當時我和方源也做了一個實驗,但事實證明,不管用什麼方法捆綁,這血漬始終都出現在了我們不該出現的方位。

一開始我和方源都沒弄明白,還在想難道兇手捆綁着的並不是那個孩子,而是另外一名被害者,以至於行兇的時候,被害者的血液融入到了那根麻繩之上。

可後來我仔細一想,如果是這種情況,那麼麻繩上的血漬,就不應該只是一點點了,而是一大片一大片的。

在推翻了這個結論之後,我陷入了一陣沉思,說句實話,當時也是我一心想要將兩個案子歸攏為一個案子,完全就是大膽假設,但最後,我在車上卻想通了這一點。

為什麼我和方源在嘗試各種捆綁對方時,那血漬總是不合時宜的出現在我們身體的每一個部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