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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了十幾分鐘,山洞裡氣味散的差不多了,溫度也降了下來,羅森走進了山洞。

在山洞中心位置的地面上,黑色珠子全都不見了,只剩下薄薄一層淡紫色的粉末。在粉末的最中間,則是一個泛着灰白色金屬光澤的顱骨。這顱骨也經受不住高溫,癟地只剩下拳頭大小,只依稀能看出顱骨的模樣。。

‘這頭骨,看着好像是金屬。’

羅森盯着這顱骨看了兩秒,忽然眼前一亮,出現十幾行字:‘維肯的頭骨,生物鈦合金,莫式硬度10.5,抗拉強度.....”

視界中出現一大串文字,全都是描述材料物理特性的專業數據,一般人看起來會覺得如同天書,但羅森學的就是材料物理學,快速瀏覽一遍後,心中忍不住嘆口氣:“生物鈦合金,強度幾乎是普通碳素鋼的100倍,硬度超越人造金剛石,難怪安妮的鋼劍會砍不動。”

“他死了嗎?”安妮走了進來。

羅森長吁口氣:“應該是死透了。”

安妮蹲下身,看着被燒癟的頭骨,又環視着山壁周圍融化的岩石,最後轉頭看向羅森,一臉的感慨:“傳說中無法殺死的高階吸血鬼,竟然真的被你殺了。如果不是發生在眼前,我真不敢相信這一切是真的。”

羅森撓了撓頭,笑道:“主要是因為運氣好。”

“不,不是運氣。”安妮嚴肅地搖了搖頭:“我聽到了維肯最後說的話,他說你是天啟者!”

羅森聽了,忍不住哂笑一聲:“這種鬼話你也信啊?我要是天啟者的話,殺個高階吸血鬼至於這麼費力嗎?還有,我的煉金天賦也就比普通人強上一些,就這點力量,想要當拯救世界的天啟者,那不是自尋死路?”

天啟預言,他是第一個不信。既然不信預言,那所謂的天啟者他自然也是嗤之以鼻。

這麼一說,安妮也不大確定了:“好像也對。我聽說,火焰神童迪拉克出生不到半個月時,家裡遭了一場火災,整棟樓都被燒了,但迪拉克卻一點事都沒有,甚至還在火里開心地爬來爬去,從那之後,他就被喊做不焚者。相比之下,你好像根本沒有受到天神的寵愛。”

“就是嘛。”羅森攤了攤手,又說道:“好了好了,別多想這些有的沒的了,反正我們殺了維肯,暫時沒有性命危險了。活着才是最重要的,對吧。”

安妮點頭同意:“對,維肯死了才是最重要的。”

她不再糾結天啟者的事情,轉頭看了一圈山洞,她臉上顯出輕鬆的笑容:“我第一次感覺活着是一件不錯的事。”

這邊,羅森蹲下身,小心翼翼地將地面上淡紫色的粉塵收集起來,這玩意大約有1公斤。

“這些灰燼有用嗎?”安妮問。

羅森搖了搖頭:“我也不知道,但高階吸血鬼的灰燼可不多見。物以稀為貴,或許能找到買家。”

他將癟成拳頭大小的頭骨也撿了起來,塞進了行李包裹:“安妮,我們去找個鐵匠,把這東西分開兩份,我們一人一半分了。”

安妮也開始收拾行李,她看也沒看維肯的頭骨一眼:“你要喜歡就拿去吧。這東西這麼硬,世上根本沒鐵匠能把它們分開,就算勉強能分開,也用不了。”

“那我拿去賣錢,到時候一人一半。肯定有魔法師會對它感興趣的。”羅森隨口道。

“不用。”安妮已經收拾好了行李,她東西不多,就一個隨身行李包裹,一把普通的銀劍,一把斷掉的鋼劍,收拾完了,她走到羅森身前,將錢箱遞給他。

“你這是?”羅森有些不解。

“你的錢,還給你。裡面大概有2700朗特,餘下300朗特是我的傭金。”

羅森撓頭:“當初不是說全都是你的傭金嗎?”

安妮搖頭:“不能這麼算的。這一回,我們能殺死維肯,全靠你自己的力量,我只是幫了點小忙而已。”

羅森還是沒伸手接:“我不要。要不是你大半夜趕來救我,我昨晚就被維肯吸光血,成了一具屍體。再說,3000朗特我已經給你了,拿回來算什麼事?”

“你就拿着吧!”安妮執意要將錢放在羅森懷裡,她轉頭看着樹林,幽幽地說道:“羅森,你是爵士,還有自己的莊園。你以後還要重振家業。你比我這個流浪人更需要這筆錢。”

“流浪人?重振家業?”羅森微微一怔,他仔細看安妮,卻看到她滿臉的悵然。

‘她好像不大高興?’羅森有些奇怪,他回想自己在遊戲中遇到的變異系追獵者,想着他們的遭遇。突然間,他覺得自己理解了安妮的想法。

‘變異系追獵者是黑魔法的產物,一半是人,另一半是怪物,普通人對他們又害怕又排斥。這一系的追獵者通常沒有朋友,他們形單影隻地遊走在人類社會的邊緣,依靠怪物委託的酬金勉強養活自己。絕大部分變異系追獵者的歸宿,都是死在某個怪物手中......沒人願意了解他們的生活,更不會有人關心他們的去留。他們悄悄的被製造出來,又悄悄的死去,就好像從未在這世界上存在過一般。’

遊戲中,變異系追獵者的身體最強大,但他們也最孤獨。

那些剛剛離開學院的年輕追獵者們,往往都會盡自己最大努力去幫助普通人,希望能收穫到善意,但現實總會將最殘酷的一面毫無保留地展現在他們面前。

“哈哈哈~~”

羅森忽然大笑起來。

安妮被他笑的莫名其妙:“你笑什麼?”

羅森不答反問:“安妮,你以為我會回拉普拉斯莊園去繼承家業?”

安妮奇怪地看着羅森:“難道不需要嗎?莊園附近至少有一千畝地,而且全都是肥沃的耕地呢,這可是一筆巨大的財富。”

羅森點了點頭:“你說的沒錯。”

“那你還不回去?”安妮更加不解。

羅森搖了搖頭,面容堅定:“我不會回去的,因為我不喜歡那樣的生活。我喜歡鍊金術,我更喜歡四處冒險。更重要的是,我身上的血印魔法還沒有解除,低級驅邪葯的效果只能持續三天,三天後,我就必須再次服藥,再忍受一波可怕的痛苦。還有,我要是呆在莊園。等到某天,鮮血薔薇的人來追殺我們,豈不是一下就能找到我?”

他說的這些都是真心話,理由也十分充分,但還有最重要的一點他沒有說。

之前面對吸血鬼維肯時,他就發誓要將怪物殺成保護動物,這話絕不是一時衝動,而是他內心最深處的想法。現在又有了鮮血薔薇這檔子事,就註定他這輩子不可能舒舒服服地呆在一個地方當一個富翁。

他有一種強烈的感覺,在今後可預見的時間裡,他都會和怪物周旋、戰鬥,互為死敵。現在,他最該做的就是提升自己的力量,而不是回去守着那塊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