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凱特·托德最近的心情不是很好。

沒辦法,身為一個盡忠職守的FBI探員,上一個案子還沒破,就又碰到一個稀奇古怪的案子,鬱悶是在所難免的。

何況,兩個還都是大案子,又都被媒體每天關注個不停。

維安爾斯谷系列案件,現在已經可以明確是一個連環殺人案了。

可問題是,雖然發現了眾多的屍體和藏屍地點,但殺人手法不定,嫌疑人員不定,現場完全沒有發現任何有用的DNA和指紋線索,這讓案件的偵破完全無法進行。

在開始只有艾倫·邁克艾羅伊的時候,凱特還可以懷疑下《致命彎道》劇組的相關人員,可隨着更多屍體的發現,這個懷疑就漸漸變得站不住腳了。

“可為什麼那個殺手最近有不犯案了呢?”

雖然因為技術原因,對屍體的死亡原因和時間都不好判斷,但根據已發現遇害者的失蹤時間,FBI還是對比出,艾倫·邁克艾羅伊和伊莉莎·庫尼斯,應該是這一系列案件的最後兩個受害者。

——誰讓他們的失蹤時間最短呢!

“難道連環殺手收手了?”

凱特不得不產生這種懷疑。

實際上,很多時候,連環殺手案件的確是這樣的。即使警方並沒有抓住殺手,在連續犯案一段時間後,殺手也會自動消失。

舉個例子,犯罪史上最早的連環殺手,開膛手傑克就是如此。

在連續殺害了多名女性後,這個瀰漫在霧都倫敦上空的陰影就突然消失了,只留給人們無盡的恐懼和猜測。

100多年來,無數人考證過開膛手傑克的真實身份,可這終歸也只能是猜測了。

在心理學家看來,這可以說是變態殺手的反社會人格得到滿足後的暫時性停歇,可對警方來說,留下的可就是抹不去的恥辱了。

而一想到自己將會成為被釘在恥辱柱上的那個人,凱特就忍不住想好哀嘆。

沒辦法,這就好像世界盃十佳進球的集錦一般,進球者固然榮耀無限,可留給防守方的,就只能是恥辱了。

警察和罪犯也是如此。

抓住了罪犯,罪犯就會成為警察英雄事迹中的一個名字;

抓不住罪犯,警察就會成為罪犯傳奇故事中的一個小丑。

成王敗寇,世界有時其實很簡單。

而第二個案件就更加糟糕了。

第一個案件還可以說是非戰之罪。

一個可怕的現實是,連環殺手案件在世界上也出過不少次了。可基本只要殺手不囂張到不加遮掩,一般警方就很難直接破案。

畢竟,連環殺手經常和被害者沒有任何聯繫,這讓警方常用的延社會關係網調查的手段無從下手。

至於邏輯推理,會做連環殺手的人,一般腦子都不正常。面對這種不正常又流竄作案的傢伙,福爾摩斯也沒啥辦法。

實際上,很多連環殺手案件的告破,靠的都是運氣二字。

都是哪天威名赫赫的連環殺手因為什麼小事陰溝翻船,被警方意外抓到了線索,才順藤摸瓜,翻出這個大BOSS。

而如果運氣不到……

第二個案件就麻煩多了。

朱迪·福斯特,這位奧斯卡雙料影后也不知道是不是和FBI犯沖。繼辛克利事件之後,她再次被牽扯進了這種罪案類的大·麻煩——

竟然有人在她的別墅中,放了一顆人的心臟。

這件事情,再次讓大小報紙的記者興奮了。

最近一段時間,作為負責這個案件的FBI探員,凱特又再次嘗到了被媒體不斷騷擾的滋味。

而更可氣的是,有些記者她還認識,就是在之前維安爾斯谷系列案件中,曾騷擾過她的傢伙。

“還好,這個案子還算有點線索。”

畢竟,就算這件“偷心”案更加詭秘,但有了心臟,肯定就會有相應的屍體,這肯定是一條線索。

然而——

“為什麼發現了兩個沒了心臟的屍體啊!?”

凱特苦惱地想要撓頭。

證據之神彷彿在和凱特開玩笑,她的案子,要麼找不到有用的證據,要麼一下子證據過多。

“我這裡只有一顆心臟,難道說兇手手裡還留着一個?”

——不得不說,這個猜測有點兒恐怖。

無奈之下,凱特只好調查兩個屍體的身份以及死前的行為,結果卻驚人的一致——

“這兩個人都是男性,泡吧愛好者,社會關係上一點交集都沒有。根據目擊者反饋,死前最後一晚都是從酒吧帶了個喝醉的女孩出來,然後——”

可惜,然後並不香艷。

根據法醫檢驗,兩人死前並沒有發生過性·行為。

雖然根據目擊者的證詞,以及他們是在旅館中被發現的情況判斷,他們是有這樣的目的,但很顯然,兇手並沒有給他們機會。

那麼問題來了——

那兩個被他們帶入旅館的女孩去哪了?

或者說,那真的是兩個不同的女孩嗎?

根據殺人的手法,法醫們給出的判斷十分肯定——兇手是同一個人。

即使他們現在還是無法確定兇器到底是什麼。

“難道說又出了個艾琳·沃諾斯?”

凱特心中嘀咕着。

——艾琳·沃諾斯,是這兩年剛剛落網的女連環殺手,曾在八十年代到九十年代初,殺死了六個男人。

現在這個殺手,如果凱特推測的沒錯的話,應該就是一個女孩。

她偽裝成醉酒,引誘心懷不軌的男人的上鉤,然後在旅館裡將他們殺死,並切下他們的心臟。

——好吧,如果法醫的判斷沒錯的話,切下心臟和殺死應該是同一時刻發生的,也就是說……

“這女孩簡直是怪物啊!”

凱特被自己的推測嚇住了。

“不過,她竟然既沒有留下指紋,也沒被旅館的監控錄像拍到正臉,難道是慣犯!?”

——是不是需要去調查一下最近釋放的女性犯人的檔案呢?

“而且,她為什麼要把一顆心臟送給朱迪·福斯特呢?又是怎麼做到的呢?”

越想,凱特覺得這裡面的謎團越多。這時——

“嗨,凱特,你手裡的兩個案子怎麼樣了?”

凱特的朋友戴安娜向她問道。

“還能怎麼樣?”

凱特一臉的苦笑,

“一籌莫展。說起來,戴安娜,你們那邊有什麼突破嗎?”

——戴安娜是FBI駐洛杉磯大區物證庫的管理員。

因為最近洛杉磯大區連續發生了多起惡劣案件,FBI的高層要求他們檢查全部庫存的物證,看能否從陳年舊案中發現什麼有用的線索。

當然,這種病急亂投醫,亂槍打鳥的事情,結果自然是——

“什麼突破都沒有。”

戴安娜兩手一攤,

“唯一的發現就是,約翰·辛克利的槍竟然在我們這裡。”

“刺殺里根的那把羅姆RG-14!?”

因為曾經在總統特勤局**職過,凱特對辛克利事件知道的很清楚。也因此,她更加驚訝,

“那槍為什麼會在我們這裡,就算不在總統特勤局手裡,也應該在HSD那邊吧?”

“據說是因為當初調查的時候,FBI的高層覺得辛克利背後有主使者。而主使者很可能與好萊塢有關,所以就把相關證據打包送到了洛杉磯大區,也就……”

“好吧,這個懷疑很合理。”

身為一個優秀的探員,凱特同樣不怎麼相信辛克利的供詞——

因為喜歡朱迪·福斯特就去刺殺總統,就算是精神病人也太誇張了。

尤其,這麼一個坑貨竟然還成功了。

要不是里根命大,可能帶領美國打贏冷戰的就要是別人了。

以FBI的邏輯來說,這後面有幕後黑手才是合理的。

而激進·左·派雲集的好萊塢,顯然很值得懷疑,何況辛克利在犯案之前還在好萊塢待過一陣子。

尤其里根還是個共和·黨,典型的右·派……

“可為什麼後來沒有收回這些物證呢?”

凱特還是有些不明白。

“這我就不清楚了。大概是遺漏了吧!”

戴安娜猜測着,

“其實,我們能知道這件事,還是託了好萊塢的福。”

“什麼意思?”

“有個導演想拍攝一部有關辛克利事件的電影,循着線索找到我們這裡,我們才發現了那把槍。”

戴安娜一臉的慶幸,

“再過幾年,那可就是一件文物了。”

而凱特的注意力卻在另外一個地方:

“那個導演叫什麼名字?”

“夏洛特·布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