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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詳細的考慮了終結市易法和免役法可能產生的後果,王安石一定會以辭職來應對的。而我又不能夠在此時出掌宰執之位,在內心的深處,我認為王安石也是一面很好的擋箭牌。我記得魯迅有一個著名的譬喻,在中國,倘你說要在屋子裡開一扇窗,必然有人出來反對,你這窗是開不成的,但是倘若有人高聲叫着要把這屋都拆了,那麼拆窗的主張就會得到更多的支持,因為雖然是變革,但總比拆屋要溫和得多。王安石對我的用處正在於此,有他在相位推行他的新法,一方面因為他新法為國庫斂財的本質,可以保證國庫的充盈,為以後的大變革做準備,而我不必承擔斂財的惡名;另一方面,有他那把天下擾得紛紛擾擾的新法,就可以讓保守派們向我靠攏,從而使我一些溫和而務實的改革措拖得以順利的推行。

倘若沒有了王安石,只怕保守派就會分裂,一些有識之士固然會支持我,但是更多的人卻一定會維護他本層的利益的。我並不願意麵對這樣的一種局勢,政治有多兇險,讀多了史書的人是很明白的。一旦所有的矛頭都對準了我,那麼我的出身與來歷,我的年輕,甚至我至今未娶,都會成為攻擊我的借口,流言會分化民眾對我的信任,我並不肯定我的改革不會得罪許多的民眾。而我承認自己並不能很正確的估算出大宋朝野各個階層的力量比,如果我不小心的刺激了某一個力量夠強的階層,僅憑藉著皇帝對我的信任和一部分大臣的支持,我也是無法在政壇上站穩腳跟的。特別是這個皇帝,歷史曾經證明過他並不是一個很堅定的人。

所以我需要王安石站在這個宰相的位置上,幫我得罪所有的人,然後由我來做好人。打一個壞壞的比喻,王安石就象一個強盜,搶走了所有人的全部家當,然後我來做好人,還給他們一半的家當,或者只搶走他們一半的家當,人們比較起王安石的政策和我的政策後,心理上就會比較容易接受我了。這是歷史上很普遍存在的心理現象,我豈有不利用之理?

因為王韶在西夏邊境創辦市易法取得了一定的成績,而市易法的危害還沒有顯示出來,皇帝若因此而取消市易法,必然會引發一場朝會中的大辯論,而辯論的結果若是我的政見獲勝,則必然讓王安石面子受挫,他非得提出辭呈不可;倘若是王安石贏,則即便皇帝信任我,只怕他也無力阻止市易法的推行了。況且這個年輕皇帝的信任,絕對不可能是無條件的,這一點我一直牢記在心。

兩種結果皆非我所樂見,所以對我來說,最好的辦法還是集中精力攻擊免役法,順帶着把市易法給斃了,同時再對保馬法做一些改良。而攻擊免役法卻要不至於使王安石被迫辭職,我就需要在免役法的基礎上,做出一些改良,提出一種新的政策來取代免役法。畢竟免役法是王安石財政政策的一個重要組成部成,毫不誇張的說,免役法構成了王安石斂財的主要手段。新宋9

鑒於這種情勢,第二天,我請皇帝召王安石入宮,做一個小規模的討論。因為以我的身份,是沒有辦法和宰相辯論國家大事的,否則與禮制不合,所以不得不先召一個帶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銜的大臣來,簽署了一份詔書,給了我一個“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的身份。在宋代,皇帝的詔令如果沒有宰相的副署,視為無效,不具備法律效應。而只要有“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就是宰相了,所以皇帝先給了我這個宰相銜,並特許我不必參預朝會,雖然祖制所無,但是眼下根本沒有人來得及阻止這一道閃電任命。而事後即便是有人置疑,也可以將這個任命視為一種恩寵來解釋,這是古代有先例的,把宰相銜做為一種恩寵賜給元老大臣。

所以當王安石進宮之後,我已經是大宋國名義上的宰相之一了。

王安石的臉『色』很不好看,很明顯,他已經知道我從昨天入宮一直沒有回家,而一進來皇帝就向他宣布了這道任命,並且任命已經以最快的速度向全國公布了,朝報上面也會有這樣的消息,想阻止也來不及了。我有點擔心那些給事中們,他們沒有駁回這道詔書,王安石肯定會記住他們的。不過政治鬥爭總要有一些冤死鬼的,我也沒辦法……

王安石聽到我置疑他最得意的免役法,簡直就是悖然大怒,不過礙於皇帝的臉面,才不好發作。他的道理倒是講得很明白,無非是免役法有多麼精密,國庫每年的凈入達到二三百萬貫,而我則死死的攻擊免役法擾民。並且再一次提出我對國富與民富的辯證觀點。因為我準備得相當的充分,完全不象那些舊黨一樣,只是泛泛而談,我收集了不少的真實事例,有地點有人名;也有做了不少的統計數字,指出免役法對百姓的禍害有多深;王安石對此根本無法解釋,到最後他竟然賴起皮來,說這種事根本不是免役法造成的,以前也有這樣的現象。我知道這種辯論手段他也曾玩過,沒想到故伎重施,我毫不客氣的追問:“相公謂不能保其無此,然某請問相公,免役法之前,百姓賣屋交役錢,相公可能實證?”順便還給他帶了頂帽子,“某亦敢問相公,之前百姓賣屋納稅,是仁宗皇帝時呢,還是太祖皇帝時?又因何事所致?”又批評他:“相公為宰相,為天子牧四民,不能使百姓安居樂業,而謂不能保其無此,此非宰相之過耶?”

這時節王安石知道不能在這問題上糾纏了,便反客為主,開始質問我:“免役法使國庫歲入二三百萬貫,倘無此法,國庫空虛,若萬一國家有事,又當如何?”我朗聲回道:“前者鋼鐵製造之業,可使國庫歲入三百萬貫有餘,可抵此數。又若百姓能安居樂業,則商業更加發達,而國家從中厘稅,收入當在不下數百萬貫,然非眼光長遠者不能謀此。”

我又補充說:“臣非請廢免役法,乃請修改免役法。臣以為,可以復熙寧之前舊制,五等人家,數年一輪,以服國家之役,若百姓財有餘力,則可以主動交錢免役,由官家請人代服此役,若貧家無力支付,則一憑舊制。並且適減役期。如此則有免役法之利而無免役法之害。”

我的這種做法,對地主士紳是很有利的,也就是說,他們可以合法的通過交一定的錢來免除差役,而一般的人家,則可以數年內集中數月的差役,不需要去交錢。另外我希望皇帝減少他們服差役的時間。這個自願的原則下,官府小吏就不會有借口來翻手為雲了。但是這樣一來,實際上就是廢除了免役法,因為其精神和王安石的政策完全不同了,所謂的修改,不過是給王安石下台罷了。而這樣做,雖然保留了王安石的顏面,卻讓他的改革受到前所未有的挫折。

一下子要減少國庫一大筆收入,為了給喜歡國庫滿滿的皇帝一種安慰,我又告訴皇帝,凡是想出錢免除差役的,必定是有錢人,不想出錢的,則是窮人無疑。所以之前的五等人家不同差役的政策雖然仍可以繼承,但是也可以有一定的修改,那就是凡是出錢免差役,我們可以把錢翻一倍。想不做事,就多出錢吧,反正這些地主們也有錢。

這樣的話雖然收入少了,國庫也有得嫌呀,至於有錢人多交點錢,就當納個人所得稅好了。我帶點惡意的想着。並且我告訴皇帝,將來倘若老百姓中有錢的人多了,國庫收入的免役錢就會更多,在一個良『性』循環下,不一定比現在收的少。

我不太能理解王安石此時的心情,不過我知道王安石肯定會提出辭呈的。王安石本質上倒不是一個壞人,只是他的財經政策有點差勁罷了,屬於那種好心辦壞事的情況。他當然有私心,但是有私心和有壞心,還是兩碼事的。一個人身處高位,為自己的權位和兒子謀劃,是人之常情。只要他能把握這個度,不要太過份就行,王安石並沒有過這個度。

而對於市易法,我又做了一番闡述,這些議論對於王安石來說,也是很新奇的吧。在免役法爭論失敗的情況下,他已無心再戰,我順便又下一城,市易法被徹底廢除。就在王安石可能已經打定主意要辭職來維護自己的尊嚴與政見的情況下,我對本意想要提出一些修改意見的保馬法,卻不得不臨時大表欣賞,並且用很讚賞的語氣在皇帝面前誇獎他去年的任子法。

王安石在很多時候也算是公私分明的,至少他能和司馬光保持不錯的私交而在政見上如同水火就可見一斑。我這樣做的用意也是想讓他覺得我這個人並沒什麼私心,至少對他個人來講並無惡意。並且希望能維持他的政治聲譽,讓他繼續在宰相的位置上呆下去。這個人是不會甘於寂寞的,很快他就會想通我的做法還是有一定的好處的,然後他還會再接再勵,完成他的改革事業。

當然這樣做也有一個頭痛的地方,就是兩法如果廢除,哪怕是“修改”,許多的政治投機分子就會嗅出味道了,一定會開始攻擊王安石,而王安石怎麼樣應對我就不能事先猜到了。是乾脆不想干,還是以牙還牙,把這些人貶責再一次樹立自己的政治權威?想想這些,我就真的頭痛。也許這要取決於皇帝對他的態度吧。只是聰明連王安石,一定也知道皇帝對他的信任不如往昔的,這次對我的人事任命過程就完完全全暴『露』出了不信任的意思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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