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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裡十一點,一中的學生們晚自習下了,都緩緩騎着電動車或自習車離校。住校的學生們也紛紛回到自己的宿舍,開始了一天中難得的休閑時光。

只有林風一人,拍着籃球,在人行道上艱難的前行。

沒有人教過他運球,他運球時的動作,就像是小孩子拍皮球一樣,業餘到不能再業餘。

很多時候,籃球根本不聽他使喚,從他手裡蹦出來,跳到了旁邊的綠化帶中。或者向前、向後滾去。

林風不得不一次次從遠處把球撿回來。

他這才明白為什麼老班讓自己一定要走人行道上了。就自己這運球水平,敢走機動車道的話,分分鐘被軋死的節奏。

因為要一次次去撿球,他行進的速度很慢。

本來回出租屋裡,步行也就二十來分鐘,可他走了半個小時,都還沒到家。

又一次撿球回來,他擦了擦汗:“老班說把籃球當女朋友,看來這女朋友還真難伺候啊。”

休息了兩分鐘,眼看着時間都要逼近十二點了,他連忙再次拍着球,往家裡走去。

在前面有一個窄巷子,穿過這個巷子,再往前走不到一公里,就能到家。

當林風拍着球走進這窄巷子時,卻看到前面有四個人正在那裡抽着煙,說著什麼話。

他也沒多想,拍着球繼續往前走。

在離那四個人有十多米時,手一滑,籃球跳了出去,正向著那四人滾去。

那四人之中,其中一個個頭接近一米八的人,腳一抬,放在籃球上。

林風心中就微微有點不樂意了,籃球不是足球,不能用腳來玷污。

他看了那四人一眼,雖然窄巷子沒有路燈,有些灰暗,但他還是憑着身形認出了其中一人,頓時面色一沉:“林海?怎麼,要打架?”

林海笑眯眯地搖了搖頭,說道:“不要誤會,我只是來要回屬於我的錢。手機四千,醫藥費一千,五千塊,一分都不能少。”

林風面色一冷,語氣不耐煩道:“我只有三千五,愛要不要。”

“嘿嘿……小子,三千五可不行。”

那個踩着籃球的大高個叼着煙,笑起來聲音有些干,很難聽。

林風語氣不善,冷聲道:“把你的腳拿開。”

“你說什麼?說話聲音像貓叫,誰特么能聽見?”大高個仍舊乾巴巴地笑着,煙頭上的火星一明一滅。

另外兩人也都跟着嘿嘿笑着。

“我說,把你的臟腳從籃球上拿開!”

籃球,是林風的摯愛。

把籃球當女朋友,他怎麼可能允許別人隨便把腳踩在女朋友身上?

那大高個乾巴巴地笑着:“唉喲喲……毛都沒長齊,火氣倒挺大。嫌老子腳臟?老子幫你洗洗。”

說著那大高個把腳從籃球上拿開,把煙暫時從嘴裡拿出來,喉嚨里呼嚕一聲響,嘴裡吐出一口唾沫,正吐在籃球上。

然後重新叼着煙,舉着籃球,向林風噴出一口煙。把球遞給林風,乾笑道:“老子給你噴了點清洗劑,你再擦擦就行了。”

林風心中火氣騰地一聲,就躥了上來,雙拳握得咯咯直響。

但是老班臨走時說過,不要再給他惹事。

林風想起老班的話,勉強壓着心中的怒火,說道:“擦乾淨。”

那幾人覺得林風慫了,再次哈哈笑了起來。

林海也跟着嘿嘿地笑。

那大高個乾笑了幾聲,說道:“擦乾淨?好啊。”

說著手中籃球直接向著林風臉上送來,竟然要在林風臉上擦。

啪——

林風再也按捺不住,右手猛地按上籃球,再猛一用力。

那大高個冷不防,連球帶手被按了回來,正好撞在嘴上的煙頭上。

嗞嗞嗞——

幾聲響,那大高個頓時慘叫出聲。

“啊————”

他的右手手背和他的嘴,都被煙頭燙傷。整個嘴角周圍,被煙灰抹成了一片黑色。

林風左腳猛一蹬地,右膝狠狠頂在那大高個小腹,將其頂在了牆上。

當他右膝鬆開時,那大高個再也支撐不住,沿着牆壁滑了下去,在地上打起滾來。

這一下來得如此迅猛,林海和另外兩人都驚呆了。

林風不等他們有所反應,雙拳連揮,如狂風暴雨一般。

短短半分鐘,剩下的三人都躺在了地上,如殺豬一般慘叫着。

他們全都沒想到,這個看起來也就1米75左右的小子,打架竟然如此兇猛,他們連招架之力都沒有。

他們自然不會知道,林風曾經學過兩年的自由搏擊,對付兩三個人,還是不成問題的。

林風拿起旁邊的籃球,把上面的唾沫在大高個衣服上擦乾淨,轉身來到林海面前。

林海早被打怕了,連忙抱着頭叫道:“林風,你要幹什麼?我告訴你,殺人是犯法的……”

林風冷笑一聲,從書包里拿出那三千五百塊錢。想了想,又從裡面抽出五百塊,把剩下的扔在林海臉上:“弄髒我的球,扣五百。”

說著將那五百放回書包,一臉幸福的樣子。

正愁明天沒錢買球鞋呢。

沒有吃,沒有穿,自有那賤逼送上前。古人誠不欺我。

他拿起球,繼續搖搖晃晃地拍着,向巷子之外走去。

巷子里,林海滿臉苦色,想要多詐一千五,結果被打一頓不說,還少了五百塊。

這時候,旁邊的大高個慘叫的聲音終於小了一些。

林海連忙問道:“胡哥,你怎麼樣了?”

那大高個又慘叫了片刻後,罵道:“尼瑪,老子大半夜的,從我們學校趕了半個小時過來幫你出氣,沒想到竟然是這種結果。你今天電話里可沒說這小子這麼猛。”

林海連忙賠不是,說道:“不好意思胡哥,我是真不知道他這麼能打啊。”

那叫胡哥的大高個冷哼一聲,說道:“你情報有誤,責任全都在你。”

“是是是,在我,在我,我明天請你們吃飯。”

胡哥冷哼一聲:“吃飯就不必了,你給我們一人五百塊醫藥費就成。”

“啊?”

林海的臉比苦瓜還苦。

“啊什麼啊?我們三人受了傷,不得去看醫生嗎?看醫生不得花錢嗎?”然後不由分說,把林海手裡的錢搶過來,數了一千五齣來。

最後想想不過意,又多數出三百來,說道:“這三百塊就當我們來回的路費。”然後將剩下的一千二甩給林海,對其他兩人說道:“回家!”

林海坐在地上,心裡比吃了上百個苦瓜還苦,腸子都悔青了。

本來想訛人來的,還請了三個幫手。

結果人沒訛成,挨了頓打不說,手中的錢也被瓜分得只剩下一千二。

早知如此,當初安安穩穩接過林風那三千五不就得了嗎?

不作不死,全都是自己作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