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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漁是長子,按照華國人的傳統觀念,是要繼承家業,給父母養老的人。

所以,從小鄭木匠就教他做木活兒,手把手的將祖傳手藝都傳給了他。

鄭漁或許不夠聰明,但老實、勤奮,踏踏實實的跟着老爹,成了新一任的“鄭木匠”。

十七歲的時候,按照父母的意願,娶了隔壁村的姑娘做媳婦。

夫妻倆都是老實人,孝順父母,照顧弟弟、以及未來的侄子侄女。

二兒子鄭樵性子比較活潑,且因為是老二,跟三弟只相差一歲。

從小就被父母忽視。

他沒有長成木訥的樣子,反而格外爭強好勝。

家裡不重視,他就跟着村子裡的老獵戶天天往山裡跑,身體精壯,還學會了打獵和一些粗淺的拳腳功夫。

十六歲那年,鎮上徵兵,他跑去報名,竟真的被選上了。

走了之後,就再也沒有回來,娶了部隊醫院的護士,有了自己的小家。

人不回來,卻每個月都給家裡寄錢、寄東西。

頂多就是有妻有女之後,寄的錢和東西減去三分之二。

老三鄭耕當了好幾年的“小兒子”,雖比不得大哥受父母重視,卻比小透明一樣的二哥受寵些。

他的性子就有些驕縱。

不過,還不等他“享受”幾年,弟弟就出生了。

鄭耕在鄭家的待遇不能說一落千丈吧,卻也不再是爹媽最寵愛的孩子。

大起大落之下,鄭耕的心性便有些改變。

他比兩個哥哥都自私,卻還沒有達到極品的程度。

知道家裡有個更受寵的小弟,鄭耕更懂得為自己盤算。

他哭着鬧着讀了兩年私塾,家鄉解放後,他又讀了兩年小學。

認了字、見了些許世面,十三歲那年,鄭耕自己想辦法跑去鎮上當了個學徒工。

他認了一個只生了一個女兒的老技工做師傅,幾乎把對方當成親爹般伺候。

幾年後,老三成功娶到了老技工家的獨女。

又是徒弟、又是女婿,鄭耕直接住在了老丈人家。

不是倒插門,卻也差不許多。

鄭耕更是偷偷跟老丈人許諾:第二個兒子跟着老丈人姓。

老丈人愈發把這個女婿兼徒弟當成了自家人,毫不保留的將技術都教給了他。

還把自己多年積攢的人脈,也都交給鄭耕一部分。

鄭耕一個農村娃,一窮二白,啥啥都沒有,卻很快在鎮上站穩了腳跟。

在鎮上安了家,鄭耕除了逢年過節,幾乎不回來。

鄭家不缺兒子,更有孝順的長子和嘴甜的幼子,老二老三回不回來,鄭家老兩口還真不怎麼在意。

鄭家的前三個兒子,雖然每個人都不完美,卻也都是正常人。

且因為不住在一起,根本沒有什麼婆媳、妯娌之間的矛盾,更不會兄弟鬩牆。

偏偏鄭家還有個老四鄭讀。

鄭木匠老兩口生鄭讀的時候,都過了四十歲。

在結婚早、平均壽命低的年代,四十歲已經是爺爺輩的人,黃土都埋了腳脖子。

鄭讀絕對算是鄭家老兩口的老來子。

且他出生的時候,正好趕上旱災,王氏吃不飽,連奶水都沒有。

鄭讀是喝米湯,勉強才活了下來。

活是活了,身子骨卻不好。

鄭木匠和王氏又是心疼、又是愧疚,覺得是自己沒本事,這才沒能給孩子一個健康的身體。

所以,兩夫妻就格外疼愛小兒子鄭讀。

不讓他幹活,不讓他吃粗糧,家裡有點兒葷腥,全都讓給鄭讀。

鄭讀確實先天不足,身子落了虧空。

但,鄭家精心養了十多年,漸漸將他養好了。

然而,鄭讀卻習慣了這種被寵愛、被特殊照顧的享受。

即便身體好了,他也整天故意做出虛弱、病痛的模樣。

不願意下地幹活,他就說頭疼、腰疼、腿疼各種疼。

不想吃粗糧,就故意吃了吐,還一副半死不活、奄奄一息。

十七八歲的大小夥子了,連自己的襪子都沒有洗過,吃飯都讓嫂子或是侄女給送到手邊。

常年不幹活,鄭讀被養得白白胖胖,半點都不像農村的孩子,反倒比村裡的知青還要嬌貴。

如果只是懶惰也就算了,鄭讀還特別自私。

除了他自己,他誰都不管。嘴甜的哄騙親媽,親情綁架哥哥、嫂子們。

就連幾個侄女,他都滿心算計。

鄭漁始終記着自己是大哥,尤其是父親過世後,他覺得“長兄如父”。

老二、老三都有了出息,不用鄭漁照顧,他就把所有的“兄長愛”傾注到了鄭讀身上。

鄭讀不幹活,不掙工分,那就隨他。

鄭漁自己又是幹活,又是閑時給人做木匠活的賺錢,大部分的錢,都用來供養老娘和弟弟。

妻子、兒女們跟着他下地幹活、吃糠咽菜,一家五口都是家裡的老黃牛。

鄭漁的妻子宋春紅是個沒啥見識的農村姑娘,受老一輩的影響,只知道嫁夫從夫的道理。

丈夫要做頂門戶的長子,要做如父的好大哥,宋春紅雖然暗自委屈,卻也不敢攔阻。

但,這種事兒吧,真的不能做得太過,把老實人逼急了,他們爆發起來會更可怕!

這不,鄭讀作天作地的終於觸碰到了宋春紅的逆鱗——孩子!

“孩子他爹,咱們大丫才十五啊,老四連她都算計!”

“王家村的王屠戶是什麼人?死了兩個老婆的老鰥夫,年齡只比咱們小五歲!”

“老四攛掇着咱娘要把大丫嫁給王屠戶,他到底要幹什麼?”

“是,王屠戶給的彩禮高,足足一百塊錢。可、可……”

“我去王家村打聽過了,王屠戶前頭兩個老婆,一個是被他打死的,一個實在受不了拿褲腰帶把自己勒死了!”

宋春紅越說越激動,她確實有點兒重男輕女,平時沒少讓大丫幹活。

可再怎麼說,大丫都是她的親閨女,是從她身上掉下來的一塊肉。

女兒總歸要嫁人,宋春紅也會要彩禮,但,她從沒想過用一百塊錢就賣掉女兒一條命啊。

還有一句宋春紅不敢當著鄭漁的面兒說的話:“就算王屠戶給的彩禮高,那錢也落不到咱們手裡!”

鄭家沒有分家,王老太當家做主,賣了,哦不,是嫁了鄭大丫,彩禮錢也會被王老太捏着。

而依着王老太對小兒子的偏寵,那些錢,基本上都會便宜了鄭讀。

事實上,鄭讀會“熱心”的幫侄女兒說媒,就是為了錢。

鄭讀看上了知青點的女知青肖建英。

肖建英漂亮,還是高中生,有文化,性子也好。

鄭讀總是跑去糾纏。

肖建英卻看不上鄭讀。

這人皮相倒是不錯,但太懶、太不上進。

肖建英非常通透,知道現在的鄭讀看着不錯,有老娘、哥哥養着。

但,等鄭讀結了婚,有了孩子,鄭家肯定會分家。

一旦分了家,沒了大哥、侄子照顧,鄭讀連飯都吃不上。

肖建英就算認了命,想在農村找個人家,也不會找鄭讀這樣的廢柴。

大隊長家的兒子、大隊部會計的侄子,不香嗎?!

肖建英很聰明,瞧不上鄭讀,卻不會直接拒絕。

她為難的跟鄭讀說道:“我還有個弟弟,今年也要下鄉,我媽想給他找個工作,需要二百塊錢!”

話不用說太透,精明的鄭讀就聽懂了。

想娶肖建英,少說也要拿出二百塊錢的彩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