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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川在微博上發表了《人民的名義》前5萬字。

數小時之後,他的微博上熱鬧了起來。

“岳飛人上傳的是小說?”

“應該是的,《人民的名義》,我一口氣看完了,很好看!”

“寫的太真實了,我就是公檢法系統的公務員,很期待後續的內容。”

“對了,這書誰寫的?李湖明的新書嗎?”

“所以岳川是湖明老師的朋友,友情推薦湖明老師的新書?”

“李湖明是現實主義題材小說第一人,他的書我全看過了,這本《人民的名義》,並不像湖明老師的行文風格。”

“那這本《人民的名義》是誰寫的?”

“快看快看,岳川回復了,‘本文為我原創,與小夥伴共享’。這小說是岳川寫的?”

“這年頭都這樣,稍微出了點名的人,都火急火燎的出書。這種名人出的書沒啥可看的,大多數都是找槍手代筆而為之。”

“樓上的別瞎幾把亂噴,你有沒認真看過岳川這幾萬字的文?至於找槍手代筆,你有根據嗎?”

回復挺多的,岳川一覺醒來到了第二天早上,關於《人民的名義》的評論數量有好幾萬條,5萬多字的文被轉發了幾萬次。

還是網絡力量大,近海大學全校有四萬學生,而網絡上一天的瀏覽轉發量便超過四萬。

一次性發了5萬字以後,岳川以每天上傳一章的節奏,在微博上更新《人民的名義》。

《人民的名義》不斷被岳川的粉絲轉發,從而吸引了新粉絲前來圍觀。

到了12月,岳川上傳了15萬字,微博粉絲數量超過百萬。

“亞運冠軍寫小說,不得不看的故事。”微博平台的運營團隊發現岳川微博的熱度和活躍度很高,便趁熱打鐵的給岳川做推送。

岳川擁有一百多萬粉絲,卻比那些上千萬粉絲的微博活躍很多。

就在形勢一片大好之際,岳川微博上《人民的名義》斷更了。

“岳川大大兩天沒更新微博了,誰知道什麼情況?”

“不知道啊,好急的!”

“原來達康書記是好人,祁同偉才是心機boy!”

“肯定是祁同偉弄廢了陳海,好氣哦!”

“岳川大大不更新,好氣哦!”

“岳川你好歹出來說句話吧,兩天不更新沒有任何交待,這算什麼?”

粉絲的留言大致可分兩種,一種是“寫的真好”,另一種是“快更新啊”。

也有反面的聲音。

“這年頭真是有趣,什麼人都可以寫書。戲子寫書,主持人寫書,就連運動員也湊熱鬧。書籍是人類精神上的糧食,不應如此廉價。”這是群嘲型的批評家,娛樂圈的、主持人圈的、運動員圈的,他同時拉仇恨。

還有指向明顯的:“不管作者是什麼身份,我看過《人民的名義》前15萬字之後的感覺是,劇情生硬、人物蒼白,總結起來就是一句話,你就扯淡吧。”

有人捧有人罵,這就是網絡。

兩天沒更新的岳川此時在幹嘛,他和他的法律顧問在開卷出版集團辦公樓談生意。

會議室里坐了四人,總編張游、主編徐家義、岳川以及一位西裝革履的大叔。大叔叫莫華,是岳川花錢請的一位律師,他的職責是幫岳川審查合同、解決商業和經濟上的法律問題。

請商業律師是安仁建議的,安仁是商人的兒子,他知道商業律師的重要性。莫華這位業內有名的律師,也是安仁通過老爸的渠道介紹給岳川的。

岳川接受了安仁的建議,他付給了莫華一筆不菲的費用,讓莫華成為了自己的法律顧問。

“岳川啊,咱們又見面了,今天就不探討詩歌了,在商言商,談談你《人民的名義》吧。”張遊說到。

岳川道:“行。”

今天這次洽談,是開卷出版集團主動約的岳川。

兩個月之前岳川和徐家義談過《人民的名義》出版事宜,當時沒談妥,然後岳川找開卷出版集團買了個書號,自費印刷了500本《人民的名義》。

兩個月之內發生了很多事,岳川成為了亞運冠軍,微博粉絲超過百萬,《人民的名義》在微博上更新很受歡迎。

之前岳川和徐家義難以達成一致意見,有個主要原因就是,徐家義無法判斷《人民的名義》上市後是否能在市場上佔據一席之地,他不想冒險押一個新人作者。

而現在,岳川利用自媒體給自己的書造勢,相當於岳川自己搞了場預售,市場反應還不錯。

所以張游、徐家義動了心,他們主動提出購買《人民的名義》實體版權,並會利用他們集團的成熟銷售渠道,給《人民的名義》做全方位的宣推營銷,宣推營銷渠道不僅僅只限於微博平台而已,畢竟全中國那麼多讀者,不會人人都玩微博。

岳川看重的是開卷出版集團強大的銷售渠道,要賣500本書可以擺地攤,賣5000本書可以開網店,5萬本書甚至更多的銷售量,必須依靠成熟專業的售書渠道達成。

所以就有了今天的這次商業談判。

“岳川,此一時彼一時,你說是吧。”徐家義笑道,兩個月前他沒買岳川的版權,但也沒把事情做絕,書號就是徐家義幫岳川搞定的,印刷廠也是徐家義介紹給岳川的。

買賣不成情意在,有時候這句話還真有道理。今兒別人求你辦事,明兒你說不定會去求人家。

原則歸原則,順水推舟的人情能做就做,徐家義兩個月前的順水人情,促成了今天的洽談。

“沒錯徐主編,世上唯一不變的就是變化本身。”岳川也笑了,他今天有底氣啊,是張游、徐家義客客氣氣請他來的。

“來,看看合同。”徐家義遞給岳川一份合同。

岳川看也不看,便將合同轉交給莫華,專業的事情交給專業人士去做吧。

莫華非常仔細、可謂是逐字逐句的審閱完合同後,非常不滿的對張游、徐家義說:“11獨家授權,15甲方渠道運營,19關聯公司,22授權內容及期限,38其他權利,這些條款的描述不夠清晰明確、存在歧義,可能損害我委託人的權益,我希望貴司能修改上述條款。”

“以及23、24、31、42等條款中的數字找不到法律依據或行業標準,需要貴司提供出版行業相關數據支撐,還有119、29、310……”

莫華滔滔不絕的指摘出合同中的一堆問題,張游的頭都大了,他小聲的對徐家義說:“趕緊把我們公司的律師喊來,讓兩位專業人士對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