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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血紅茶?

一聽到這個名字我就開始犯噁心了,還怎麼咽的下嘴?

這是在打心理戰,他是將你最害怕的東西放在你的跟前,要去你去做,就像有些人害怕老鼠、蛇,他非要把你和這些東西關在一起。w?ww.`

你見過害怕烏龜的嗎?

紫萱就是那個害怕烏龜的,不亞於我害怕蟑螂。剛剛開始我也在質疑,她為什麼會害怕烏龜?死活沒有辦法想通,她甚至不怕蟑螂的。每個人都有自己喜歡的、害怕的,而那種害怕只有你自己才深有體會。

這種滋味沒有辦法想象的。

那個黑色的瓶子我要自己拿到嘴邊,將其喝下,每一秒都有想放棄的衝動,可是一想到紫萱為我做了那麼多事情,我連為她做一件事都做不好,心裡很不是滋味,自己都開始瞧不起自己了。

反正,殭屍血酒都喝過的人還怕什麼呢?

我自己對自己鼓勵道。

大不了就豁出命了。我猛的將手裡的瓶子朝着自己的嘴邊靠近,突然一隻手將我手上的瓶子搶走了。

我回頭,是毛峰,他將我手上的瓶子給拿走了。“你沒長眼嗎?”毛峰對旁邊那個一身白的小孩吼道:“遇到事情就不會向我稟報嗎?管家怎麼教你的?”

毛峰這一面我是從來沒有遇見過的,覺得極為的反常,還極為的虛偽。?.?`

“你對一個小孩凶什麼呀?”我很不耐煩的瞪了毛峰一眼。把小孩往我這邊拉了拉。“你的冥界剛剛整頓,他也是盡忠職守的,你不表揚也就算了,還對人家瞎吼。什麼事情都沒有弄清楚,就給人定罪?”

“他對你不禮貌?”毛峰一副理直氣壯的模樣。

我示意小孩先下去。

本來是要過來找毛峰了解一下具體的情況的,想要知道為什麼那些村民聽我說了‘花千骨’之後就不見我了。現在看來是沒有心情了,我這個脾氣也是改不了,離家出走這麼多年了,吃過的虧也不是一次兩次了,這個脾氣就是改不了。至始至終還是暴脾氣。

一身白的小孩走了之後,我就沒有搭理過毛峰。

一味的朝着冥界的大門口走,出了冥界的門,出了剛剛進去的那個墓碑的大門。我一走進,剛剛那兩個合并的墓碑就開始分開,形成一個通道讓我離開。

毛峰在我身後一直追着。“你這是怎麼了?”

“沒怎麼。”

“既然沒怎麼,為什麼我跟你說話,你都不理我?”

“本來就沒有打算理你。w?ww.`”我一邊往前走。看都不看他。

“那你來我這是幹嘛來了?”毛峰追問道,他的步伐緊緊跟着我。

“沒來之前是有事來着,不過現在沒事了。”我任性到。

“小曼?”毛峰的語氣有點急,無奈中還帶着一絲的不甘。“你就告訴我吧。小曼?”毛峰不依不饒的在我耳邊喋喋不休道。

吵的我耳朵都快炸了。

“你就不要煩我了。”我站定了腳,對毛峰不耐煩道。“我現在沒什麼要對你說的。”

“那我送你回去吧。”毛峰說。

“我問你。”我死死的盯着毛峰,說:“為什麼隔壁村的聽了我說的‘花千骨’他們就不跟我說話了,甚至是怕我的。”

這話一出,毛峰突然就冷了下來,態度也沒有像剛剛那麼積極了。

“‘花千骨’到底是什麼東西?”我質問道。

毛峰不說話。

“那你去把‘花千骨’給我要回來吧。”我對毛峰說。只有對他,我才會不知明的霸道。我甚至不知道我為什麼會對他生氣,會要求他去為我做這個做那個。

“這件事情是小事,不值得我出面。”毛峰說完頓了頓又補充道:“這種小事的話,我勸你還是不要去管了,‘花千骨’藥店里多了去了,你隨便去哪個藥店都能找的到的。”毛峰說:“你就不要為了這小事難為我了。”

呵呵!

“那什麼事對你來說是大事?”我輕蔑的笑了笑,對他也許是小事,但是對我來說,這就是大事,紫萱是我的姐妹。至少她在我心裡的地位是如此。儘管她和沐雪是師姐妹,但是我把她當做我自己的好姐妹,不管她心裡怎麼想的,我就是想為她做點事。不為別的,只為我自己心安理得。

“小曼!”毛峰很深情的看着我,牽起了我的手,含情脈脈的對我說:“只要你願意,我會照顧好你的,不會讓你受到一點兒的傷害的。我管吃管住。你要想去哪裡玩,我們也可以一起去。”

我鄙夷的看了他一眼。“我現在只想得到‘花千骨’,紫萱的腳受過傷,現在每次換季或者陰雨天的時候,她就會受不了,這是葯是要給她的。”

說起這事,毛峰就不滿了。“為什麼你每次都是紫萱紫萱?上次送給你的手錶是不是也帶在她的手上了?”

我的心咯噔一下,這個怎麼知道的?

不敢抬頭看他,心虛,我記得小時候姥姥教過我,說別人送的東西,即使自己不用的話,也不能轉手轉送給別人的。因為他給的東西我沒有想過要珍惜的,所以就給紫萱了。

“我沒有想那麼多,我只是借她帶幾天而已。”我掩飾道。這一刻,我是虛榮的。

“那你要不要把陳妙計也讓出去啊?”毛峰格外的激動。

“你什麼意思?會不會聊天啊?”我也生氣了。

說什麼不好,非得在人家傷口上撒鹽?

“你站住!”我一指毛峰的腳。“你給我回去,我不想再見到你。”我放出狠話。“你以後也不要去八合院了,碧雲山莊也不許去。”說完我就往後山走了。

不管他在身後怎麼叫我,我都不回頭,漸漸消失在他的視線里。

走在回碧雲山莊的路上,其實還有點慶幸,我當時沒有答應他,還好沒有答應要和他在一起,這種自以為是的傢伙。連追過來都不會。哎……

走了一段時間之後,感覺身後一直有一雙腳一直跟着我,我走的快的時候,它也跟着快,我停了下來的時候,對方就不在走了……不禁心裡開始毛。未完待續。

ps:

再次,感謝書友的打賞支持,感謝大家的大力支持,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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