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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出小樹林的那個彎路後,崔凱立即向林旭開口道謝。

林旭隨口客氣兩句後,沒有多留,立即告別離去。可惜的是,經這一耽擱,離上課已是沒幾分鐘。他看了下表後,無奈放棄了再另找電話亭打電話的打算,直接回返教室。

等走回到教室門口時,剛好上課鈴聲敲響,開始了下午的第三節課,也是最後一節課。如果按一周來算的話,這也是這周的最後一節課。下課之後,下午放學,就是周末休息了。

意識到這點後,許多同學已是開始提前興奮起來,迫不及待地想要儘早結束這節課。但再迫不及待,也只能老老實實壓下情緒,繼續上課。直到時間一分一秒過去,挨到下課鈴敲響。

當下課鈴聲響過,任課老師宣布下課後,教室內立即響起一片歡呼聲,有的人還直接把手裡的書高高扔起,表達興奮之情,似乎還想藉此拋掉繁重的學業。但可惜,這只是個尋常周末,不是畢業假期,不能直接把書丟了,落下時還得接住,等休息一天後,周一繼續。

大部分學生總是放學很積極,更別說這回是周末放學了,比平常更積極。老師一宣布下課後,不少人就迫不及待地收拾書包離開,甚至不少人早盯着時間,在下課鈴敲前就已基本收拾完了。

林旭則還是一如往常,並不着急,等所有人都走的差不多後,他才背起書包押後離開。儘管他此刻想起回去就能見到家人,心情也是有些急切,但並沒失了平常的穩重,依舊不慌不忙。

遲一點早一點的,其實也不差什麼。他以前也有過與家人分別時間更長,而且去的地方更遠的。比如去年去濱城,那就是他目前為止去過離家最遠的地方。首都倒是也不近,但比起來,還是濱城更遠。不過以後,他也會去往更遠的地方,經歷更多的事。

人的一生,如果只局限於一城一地,那跟坐井觀天也沒什麼太大區別。應該及早跳出去,去見識更廣闊的天地,去經歷更多樣也更豐富的人生。

許多人喜歡不變,喜歡安穩的生活,林旭有時也喜歡安穩,就像現在的高中階段,他就只想安安穩穩度過去,不希望起任何波瀾,讓他能順利跳級地成功參加今年高考,並成功考入首都的某所大學。

但許多時候,他也很渴望變化,喜歡接受許多新鮮事物。總是一成不變,太久了,是會無聊的。有句話叫“人挪活,樹挪死”,就是說人要不斷活動變化。經常保持活力與變化,才能越活越精彩。

林旭雖然喜歡安靜,但安靜並不是就代表不動。對於安靜,他更多的是喜歡安靜的環境,可不是安靜到一成不變的人生。

周末放學,同樣要安排值日打掃。今天放學後,班長姚晶晶同樣像往常一樣留到了最後,好確認今天的值日生,沒像昨晚為了躲林旭而及早離開。

林旭當然也注意到了姚晶晶此時沒走,但為了避嫌,也沒跟姚晶晶說話,甚至沒有轉頭多看一眼。起身離座後,就徑直往教室門口走去。其實若不是昨天晚上的事,他跟姚晶晶本來也就不熟,撞上也就點個頭,基本不說話。現在這般,也不過是回到了以前平常。

走到門口的時候,忽然門外一個女生面色焦急地匆匆衝進了教室內,然後急切轉頭一瞧,發現了姚晶晶後,立即喊道:“晶晶,快來,你哥出事了!”

姚晶晶聞言轉頭,看着這女生意外了下後,立即驚訝問道:“出什麼事了?”

雖然她跟姚飛因為父母離婚的關係,從小被迫分別多年,目前的相處頗為有些不習慣與不融洽,但那到底她親哥哥,聽聞出事,自然還是着急關心。問過後,便立即快步走過來。

那女生看了教室內所剩不多的其他人一眼,將走過來的姚晶晶拉到一旁,低聲說道:“你哥他被警察帶走了。”

“什麼?”姚晶晶聞言,不由失聲驚呼出口。這聲聲音過大,立即吸引了教室內的其他人看過來。

姚晶晶意識到後,轉頭瞧了其他人一眼,又重新壓低聲音向那女生問道:“怎麼會,他到底做什麼了,警察為什麼要找他?”

那女生搖頭道:“我也不知道,就是剛才最後一節課上,教導主任帶着兩個警察來教室找他,然後就把他叫出去帶走了,到現在也沒回來。到底是出了什麼事,沒人知道,我們班主任也不知道。你要想知道,只能去問教導主任了,他應該知道。”

“那我們快走吧!”姚晶晶說罷,便立即着急地一拉那女生,兩人又急匆匆跑出了教室。

“姚飛被警察帶走了?”林旭看着兩人跑出去的身影,不由自語暗道,對這情況也是頗為意外。

那女生拉着姚晶晶到一旁低聲說話,自認為不會被教室里只剩幾個離的都遠的人聽到。但林旭耳力靈敏,遠超常人,卻是把兩人的對話聽得清清楚楚,一字不差。

聽完後,他也大略清楚了那女生的身份,應該是姚飛的同班同學,而且跟姚晶晶也認識,還顯得挺熟。或者可能也是原來初中的同學,或者是兩家離得近是鄰居,又或是有些親戚關係之類,反正是熟人。

姚飛忽然被警察給帶走,林旭當然也不可能憑空猜到是什麼事。但仔細想想,多半是跟打架有關。正所謂“俠以武犯禁”,大部分練武之人仗着武力,脾氣都很沖,稍有一言不合,就會動手,而從昨晚相遇後的事情來看,姚飛顯然也是這種狗脾氣,動不動就要動手,想憑武力解決所有事。所以就他這脾氣,在外面跟人起了衝突動手,實在不是什麼太意外的事。而他武力遠高於普通人,出手也有些狠辣,打人致傷也是可以想見的。所以,肯定是有什麼人報警把他給告了。

故意傷人罪可算是重罪,而且是觸犯的刑法。輕點的,可能還會歸到民事糾紛,重點兒的那就直接是刑事案件了,嚴重性完全不同。

林旭雖然也旁聽到了這事,但他和姚晶晶可算不上朋友,跟姚飛就更談不上熟了,這傢伙昨晚包括之前,可都還想跟他動手來着。

所以姚飛被警察抓走,他一點兒沒有要幫忙的意思。反而還有點兒幸災樂禍,覺着這傢伙是活該。

身為武者,擁有遠超常人的強大武力,是算挺了不起,但也別覺着會武,就真高人一等了,任予任求,完全不把普通人看在眼裡,不當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