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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妥有關越樂隊上文化節的事情,於文樂也算真正的靜下心來,又恢復了以往的校園生活。.??`那怕越樂隊的音樂mv,他同樣沒有過問,交給李文傑去負責處理。

有mv的台本,只要找到負責拍攝的導演,拍攝這樣的音樂mv,自然不會有什麼問題。那怕越樂隊都是新人,可涉及這樣的音樂mv拍攝,他們還是能適應過來。

只是讓於文樂有些意外的是,就在距離文化節還有一周左右的時間。平時大多有網上聯絡的趙甜甜,突然給他來了一條消息。

詢問道:“學弟,群里有不少盟主,都在期待你前次答應的歌曲呢?怎麼樣,那歌還是沒寫出來嗎?現在距離誅仙完結,只怕剩下的時間也不多了吧?”

對於趙甜甜提及,答應給誅仙創作歌曲,於文樂還真的有些忘了。這段時間,難得靜下心來學習,他還真沒在意這些事情。那怕如今,他的音樂創作人身份又出名了。

原因是,星空唱片的‘明靚少女’組合,正式在港城音樂台打歌出道。除此之外,一代情歌天后林倩蓮的音樂懷念專輯,同樣也在預熱當中。

做為一張新人出道單曲的作詞作曲,一位老牌天后懷念專輯的主打新歌。‘樂少’這個作詞作曲人,還是受到音樂圈跟不少歌迷的關注。

那怕關注於文樂小說的書迷,也開始有不少人知道,於文樂除了寫小說厲害之外,還擅長寫歌。難怪上次在群里,於文樂會給眾人這樣一個回饋。

只是隨着時間推移,眾人覺得於文樂會不會遺忘了這個事情。做為盟主群的管理員,趙甜甜自然要充當於文樂的言人跟詢問人,提醒於文樂這件事情。

看到趙甜甜來的信息,於文樂想了想道:“學姐,你不提醒的話。?.??`c?o?m我還真的快遺忘了。不過,關於誅仙的歌曲,我心裡倒是有譜了。你可以將消息,給群里的人說一下。

只是關於上次說的事情。你考慮的怎麼樣呢?如果由你演唱誅仙小說的主題歌,我到時應該也會拍攝一個音樂mv,算是對誅仙小說的再次預熱跟推薦。

除此之外,若是你真的想好,將來要走職業歌手這條路。那麼。我希望你能跟你的家人商量一下,簽約我公司的相應條件跟標準。

雖然我給不了你什麼大牌巨星的合約,但我相信給你的簽約條件,一定是目前新人歌手所擁有的最好條件。若是你決定好了,到時我們再細談這個事。如何?”

經過前段時間那些事的接觸,於文樂也看過趙甜甜送來的音樂視頻。當然,那些視頻都是她平時對着電腦,自己錄製的音樂視頻,聲音條件還是很不錯的。

雖然於文樂暫時沒想過,給公司簽約什麼新人歌手。而且他也知道。讓趙甜甜放棄學業去當全職歌手,估計她的家人也未必會同意。

更何況,早前他並不知道趙甜甜的家世。但好在有個能量巨大的室友,那位騰思遠不知出於什麼原因,竟然將她的身份給挖了出來。

一個堂堂省部級官員的獨生女,去當什麼音樂主播跟歌手,其父母是否會同意或者放心,同樣是於文樂需要考慮的問題。而於文樂,也沒想過藉助她身後的背景。

如果真要簽約趙甜甜的話,於文樂會給她行業內比較優厚的簽約條件。只要她家人同意簽約。於文樂在未來,也會想辦法給她寫一些歌曲。

在校期間,先讓她在網絡上積累人氣跟歌迷。?.?`至少原創網開通的音樂主播頻道,於文樂也一直有在關注。雖說比不上另外一個時空熱鬧。卻也算是小有規模了。

只是這些音樂主播,真正能夠做到只唱原創歌曲的人,還真是微乎其微。但就算如此,不少漂亮帥氣的音樂主播,還是受到不少粉絲的喜愛跟追捧。

面對於文樂來的信息,趙甜甜同樣明白。於文樂竟然是開公司的。也不可能將創作的歌曲,憑白無故的讓她去演唱。畢竟,那些歌都是能賺錢的。

雖說趙甜甜確實想當歌手,可看到於文樂直言不諱,希望她得到家人的同意。趙甜甜也覺得,想要說服父母,也是一件不太容易的事情。

只是她還是很快道:“學弟,能給我看看簽約的合同嗎?而且我要說的是,我不會簽太長的合約哦!最多三年的,若是將來我們合作愉快,也可以繼續續簽。”

‘行!合同我晚點,給你一份,你到時看一下。如果可以的話,你將合同拿回家,給你父母過目一下。在校期間,你如果不同意,我也不會給你安排什麼外出演出的行程。

簽約你之後,我會重點打造你在互聯網的聲譽,也就是前次跟你說過的音樂主播。如果你做的好,我相信這個主播的收入,還是比較可觀的。’

就目前於文樂從原創網那裡得到的反饋情況,雖說月入十萬的音樂主播還是沒有。可一些受追捧的音樂主播,一個月收入幾萬塊還是有的。

只是這些音樂主播演唱的歌曲,那怕有不少是原創,在網上的下載量都不大。可於文樂知道,如果他給趙甜甜寫歌,又藉助原創網這個平台,音源下載絕對是最大的收入。

如果趙甜甜願意簽約的話,到時藉助對‘誅仙’的主題曲宣傳,也可以替趙甜甜積累一些書迷用戶。到時候,相信會有不少土豪書迷,給趙甜甜味捧場助威!

在網上聊了一通之後,於文樂跟李文傑去了一個電話,將趙甜甜的事情說了一下。也沒隱瞞,這個學姐的音樂天賦,還有存在的問題。

聽到要簽約這樣的人,李文傑也有些猶豫的道:“文樂,她父母會同意嗎?而且,她的懼場毛病如果改變不了,將來怎麼可能當職業歌手呢?”

‘老師,如果她父母不同意的話,那這簽約自然就不成立。簽約她到公司,我會在合約里註明,給她創作的歌曲版權,都將全部歸屬於公司,她只享有藝人分成。

而且簽約她進公司,我更看重她在網絡上的市場。如今網絡上音源下載的收入,已經成了各大音樂公司關注的市場。我相信,只要歌好人甜,不愁沒有市場。

雖然我這位學姐,人顯得有些呆萌,偶爾還會腦子缺根筋。可她的唱歌水平不錯,以後我跟她寫歌的話,更多還是希望在音源下載上賺錢。

若是那些歌,真有人喜歡的話,到時我們也可以出售或授權。總而言之,我希望憑藉自己的創作能力,將她捧成網絡上最紅的女歌手。我覺得,我有這個能力!’

知道於文樂很少說什麼大話,李文傑儘管覺得,簽約這樣一個女歌手進公司,似乎沒太多的用處。可要是能找到贏利點,還是可以試一下的。

想到這裡,李文傑適時的道:“那分成合約方面,給多少呢?”

‘老師,我覺得還是按固定工資,還是音樂主播間的收入分成。音樂主播間的收入,也就是那些打賞的收入,八比二開吧!她八,公司方面二。

音源下載分成,同樣也是八二開,公司八,她個人二成。歌曲版權,全部歸屬於公司。這一點,必須寫進合同裡面。固定工資,按行業新人工資的兩倍開吧!’

在於文樂看來,音樂主播室那些粉絲的打賞,於文樂也不想跟其它工作室那裡,跟簽約的女主播五五分成。這樣的分成條件,在他看來還是很優厚的。

如果趙甜甜有能力跟魅力,能讓那些土豪粉絲豪爽打賞,這個收入也不會太低。而音源下載分成,無疑又是一筆不菲的收入。喜愛的人越多,她能分到的錢越多。

相應的,於文樂覺得這種分成條件,對公司而言也比較有利。只需要給趙甜甜提供一個主播的房間,每天讓她抽空上線跟粉絲溝通一下,也花費不了多少錢。

若是寫給趙甜甜演唱的歌曲,真能在網上受到追捧,於文樂相信也會有音樂公司,將這些歌曲買下,交給旗下的歌手去演唱,藉此獲得更多人的喜愛。

到時候,於文樂等於一歌,可以再轉手賣一次。畢竟,依託原創音樂網這個平台,音樂主播演唱的歌曲音源,都是可以從網上直接下載的。

如果職業歌手去演唱的話,只要於文樂跟購買歌曲的音樂公司達成一致。歌迷也能自主選擇,那個版本的歌曲她們更喜愛。畢竟,歌曲版權是在於文樂手中的!

聽到於文樂對於如何運作,或者說推廣趙甜甜的模式講解,李文傑也不再多說什麼。表示相應的合同,明天會讓人製作好傳給於文樂。

而第二天收到合同的於文樂,看了一眼覺得這份合約,只怕在音樂圈還真是獨一份。很多條款都寫的很寬鬆,若是趙甜甜父母還覺得不同意,那就沒必要在談了。

那怕於文樂覺得,趙甜甜的氣質跟唱功,都具備成為職業女歌手的潛質。但能否打磨出來,更多還是看趙甜甜,是不是能真正突破自己的懼場症。

若是這點得不到改善,想成為職業歌手,確實是個笑話啊!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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