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喬華兀地想起自己當年是小恐龍那會兒立下的宏大志願,好像是說要在新生代留下一些讓後世琢磨不透的文化遺迹來着,後來就把這事兒給擱置一旁了。

現在回想起來,喬華覺得自己倒是可以先從研究這些奇怪的花草開始。自己本來就是學生物的,如果要是能夠把這些花草的作用研究清楚,再想辦法將這些結論刻到大樹或石頭上面。隨着時間的流逝,樹變成了化石,石頭沉入地下——

這樣下來,經過幾千萬年的沉澱,或許就會有一個偶然的機會,自己刻的那些東西被人類發現,被送到科學院去研究。然後全球的科學家們就會圍繞一個逗比的話題展開一場大討論:石板上的漢字是不是新生代時期的生物留下的。

當然,如果讓科學家們知道那些漢字是新生代的一隻矮暴龍留下的,不知道他們會不會立刻瘋掉。

想想這些,喬華的心中就一陣洋洋得意,覺得捉弄一下這些科學家們也未為不可。雖然想要把刻下的字清晰地保存那麼長的時間並不是一件很輕鬆的事情,但只要刻字的時候用的力氣大一些、刻字的地點多一些,日後被發現的概率就會增大很多。

喬華這樣十分美好地憧憬了一小會兒,突然發現自己有兩個很嚴重的問題擺在面前:

自己現在只不過才剛剛認識了一種草藥而已,要想認識更多的草藥就必須不斷地接觸植物。可是又不能每遇到一種草就嘗嘗看,自己可不是神農氏,萬一吃到什麼毒草一定就玩兒完了;

此外,用什麼方法才能在大樹上、石頭上刻字呢?自己的前爪雖然能夠握住東西,無奈太短,連腦袋都碰不到,當然不能期望能用它握住石頭來刻字。

每種生物都有着符合自身需要的身體條件,喬華作為矮暴龍當然也不例外——誰尼瑪知道一隻恐龍還有刻字的需求?

在經過了一段兒時間的思考之後,喬華漸漸地發現自己倒是可以解決掉第一個難題。雖然自己作為肉食動物無法判斷哪種草具有毒性,但是那些草食動物卻是天生就有辨別能力的。只要偷偷地觀察它們吃哪種草,就可以知道什麼草是無毒的了。

然後自己便可以採集那些無毒草來自己品嘗,大致地摸索每種草是否具有藥用價值,以及對身體會產生什麼樣的作用。

想到這裡,喬華頓時感到一陣興奮,迫不及待地想要實施,可是獨自在周圍轉了一圈兒後,卻發現因為天色已晚,所有的動物都早已經回老窩去了。

果核正在樹上剝栗子吃,見到喬華回來,還以為要開葷了,於是興奮地跳到了那頭犬熊屍體的旁邊。

然而喬華在查看了一下犬熊的屍體後,發現經過半天的時間似乎有些變質了。肉味不再鮮美不說,吃了還有可能壞肚子,於是低下頭用嘴巴拽着犬熊的皮膚,一直拖到了大河裡面,看其順水漂流。

“吱嘰嘰!”

對於喬華的行為,果核顯然是越來越看不懂了。這麼多上好的熊肉,怎麼就給扔掉了呢?

喬華大致地理解了小松鼠的意思,但是卻無法向它傳達自己的想法。可惜自己和果核之間雖然親密,卻在交流上有一個天然的溝渠難以跨越,每天除了看它賣萌以外,就只能不斷地大眼瞪小眼而已。

和犬熊留下的血漬保持了一定的距離,喬華決定在這裡留宿一個晚上。而果核也才從樹上跳了下來,直接趴在了矮暴龍那寬闊厚實的腦袋上面睡了起來——這貌似是它最近才形成的習慣。

……

第二天一早,太陽剛從地平線冒出來,喬華便將果核趕到了樹上,自己則隨便找了個地勢稍微高一些的地段潛伏下來,等着去觀察周圍那些食草動物的進食情況。

隨着太陽的不斷升高,地面上的霧氣開始漸漸散開。各種動物也漸漸活躍起來。幾隻身上帶着白斑、大小和家貓相仿的始祖馬最先從旁邊奔跑了過來,在地上挑挑揀揀地吃了一些青草之後,又朝着另一側跑遠了。

或許這些小傢伙並沒有注意到,就在離它們不足十米的地方,一只身形高大的矮暴龍正躲在一些高大草木之中,頭上盯着一些帶着樹葉的枝杈,整個身體如同雕塑一般靜止不動,眼睛卻鬼鬼祟祟地朝它們這裡望着。

憑着這樣高超的潛伏技巧,喬華相信自己在恐龍家族中絕逼算是一個傑出的伏擊手。剛才的情況如果自己出擊的話,這幾隻小不點兒始祖馬估計就被生吞了。

見始祖馬離開後,喬華便從一旁跳了出來,張開大嘴將始祖馬吃過的草咬斷,雜亂地堆放在一旁,隨即又回到原地偽裝起來。

這次來的是一隻冠齒獸。

對於這種動物,喬華並不感到陌生。以前在自己山頭的時候,他和果核吃到最多的就是冠齒獸的肉。雖然這種傢伙看起來十分兇狠,實際上卻只是吃草而已,而且四條腿粗而短,跑起來並不快,很容易便會成為大中型肉食動物的獵物。

然而這次喬華卻並沒有吃掉它的打算,而是靜靜地看着冠齒獸在自己面前肆無忌憚地啃食着地上的野草。

這隻龐大的食草動物在東啃西啃地吃了個半飽之後,突然像是看到了什麼,轉過身朝一旁慢慢地挪動過去。

順着冠齒獸移動的方向,喬華赫然發現有一棵像蘑菇又像靈芝的東西正在一顆茂盛的大樹下面生長着,上面還帶着一些清晨的露珠。

整片區域似乎就只有那裡有一棵這種東西。俗話說,物以稀為貴。如果它不是一種毒物的話,喬華就可以斷定是一種好東西了。

冠齒獸小心翼翼地在那白色的“蘑菇”上面聞了聞,突然就張開大嘴咬了上去。

“卧槽!”

喬華幾乎是在一瞬間從自己藏身的地方跑了出來,邁動有力的後腿,有如神兵天降般兩三步躥到了冠齒獸的後面,一口便結結實實地咬住了對方的喉嚨。

可憐的冠齒獸連兇手的模樣都沒有看見,就已經被這隻行動詭異的矮暴龍幹掉了。

而且它至死也不會知道,對方之所以會咬死自己,竟然只是為了一棵蘑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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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聽說這書的簡介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