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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到一半,歡兒忽然發現門口的草叢有一截明顯被什麼動物啃食過大半的痕迹,便走過去撥開草叢堆仔細一看,驚聲道:“快看,這草叢裡有馬蹄印,桃花店村裡可並沒有養馬的村民啊!…陸公子,你的馬呢?”

“這馬蹄印不是我的馬留下的,我的馬在山腳下的桃林里食草呢!”陸天麟疾步過去一看,肯定道。

“那留下這個馬蹄印的馬又是誰的?肯定不會是王二的,他懶的連自己都養不活,又怎麼可能會養一匹馬呢?他又生着病,不可能帶着衣小姐去哪裡,那王二到底去了哪裡?衣小姐又去了哪裡?這匣珠寶又是怎麼回事?”

歡兒此話一出,三人瞬間都一起沉默了下來,周圍里一片寧靜。

忽然,小妮子的腳似乎因為站的有些久了,略感吃力支持不住,便想要找個地方坐下來歇歇。

於是,她朝四下里一尋,看到旁邊角落上有一堆尚未被用過的乾柴,隨即一瘸一拐地向其走了過去。

正要坐下,卻在那堆柴火的邊上似是發現了什麼,忙道:“你們快看,這裡有些血跡和滲上了血的布頭,還有一個空酒罈子。”

陸天麟疾步過去仔細一看,又拿起酒瓶來靠近鼻翼聞了聞,繼而一雙深邃的眼睛突然抬起朝着歡兒一怔,稍作思索後嚴肅地對其說道:“如今看來,那就只有一種可能了:這匹馬的主人確實不是桃花店村裡的人,而是一個受了重傷的外鄉人,在他受傷之後恰巧遇到了王二,便被王二帶到了他剛剛鑿成的這個石洞里療傷……”

話未說完,歡兒便將其打斷,似是有些不以為然地問道:“陸公子為何認定這血跡是那個外鄉人的,而不會是王二在鑿洞的時候不小心傷到的呢?”

陸天麟笑了笑,舉起那空酒罈來,道:“我之所以這樣說,正是因為這壇酒。”

“王二平時也喜好飲酒啊,不知道訛了我多少酒喝呢!”歡兒不悅地道。

陸天麟搖了搖頭,淺笑道:“可這壇酒,並不是一壇普通的酒。它乃是城南最有名的醉仙坊里所釀的最上等的女兒紅,只供達官顯貴們享用。不知在桃花店這樣的小小村落里,可會有此酒賣?”

此話一出,歡兒自是瞬間啞口無言,再無異議。卻轉念又道:“就算陸公子說的都對,可這壇酒又和衣小姐有什麼關係呢?”

陸天麟吐了口氣,稍作整理幽幽道:“當然有關係。從這所有一切的跡象表明,這匣珠寶本應是那位受傷的外鄉人所有的,因為王二救了他的命,他便以此重金來作為酬謝,看這匣珠寶的價值,便知道那人傷的不會輕,否則他不會如此出手闊綽的。然王二卻不肯接受他的饋贈,故那外鄉人無奈之下,才將此珠寶放在了如此

不起眼,怕是如果不是我們仔細尋找的話,便只有王二才知道的地方。而王二離開之後,那異鄉人因為重傷又逢山裡大雨,便被滯留在此地歇息,許是期間外出覓食,便恰巧遇到了從西山落入山坡下昏迷不醒的衣小姐,便救起了她,將她亦帶到了這裡來避雨。衣小姐醒後,因為受到了驚嚇,亦是對村子裡的一切尚都還陌生,便一時忘記了村子的名字,回不了家。而救她的人又不能將她一個人丟在這深山老林里,故將她也一起帶走了。”

“那王叔為何不將那個異鄉人帶回村子裡自己的家中養傷呢?”歡兒尚還在認真分析消化其所言,小妮子忙納悶不解地問。

“或許…他的身份特殊,不便暴露示人罷!”陸天麟望着手裡沉沉的珠寶匣子若有所思着,出神地默默道。

話一說完,便忽地飛身而起將匣子又放回了原處。

“如此說來,我們依然就只有找到了王二,才能順藤摸瓜地找到那個外鄉人,才能找回衣小姐咯。”歡兒沉思了許久,恍然大悟道。

“可王二又究竟去了哪兒呢?”王二的腳印到了石洞門口,似是根本就未曾進入洞里來,便再也沒了任何痕迹。於是,歡兒又再次黯然神傷了起來。

三人一起沉思了許久,陸天麟忽然開口說道:“王二一定是得知了村民們至今都尚還沒有尋到任何有關於衣姑娘的蹤跡,便想到了這個唯一能遮風避雨的石洞,亦想到了山裡還有那個外鄉人存在着,他一定會走出山洞去覓食,也最有可能遇到衣小姐,所以才匆匆上山來的。換句話說,王二一定知道那個外鄉人的一些事情,便跟着去找他了。”

“可那外鄉人究竟去了哪兒?王二的身子那麼虛弱,又怎能跋山涉水?”歡兒憂心忡忡地道。

頓了片刻,陸天麟心裡似是已經有了主意,便對倆個女子交待道:“歡兒姑娘,小妮子的腳受傷了,已然不能再繼續往下走了。所以眼下,你怕是只能先帶她回去好好修養身體才是。有關於尋找衣小姐和王二所剩下的事,就都交給我吧。相信我,我一定會將他們都找回來的。”

話音未落,歡兒便激動地一臉堅決道:“不,我要同你一起去找衣小姐。”

見此,小妮子也跟着附和起鬨道:“我的腳不礙事的,陸公子,你就讓歡兒姐陪你一同去找衣小姐吧!”

“可萬一若是王二他真的比我更先找到衣小姐回家了呢!畢竟,他才是唯一一個見過那個外鄉人的人啊!”陸天麟似是已着急着離去,竟有些不耐煩地揚聲道。

看到倆個女子都抿起嘴來一臉難色,陸天麟將兩隻手默默地搭在了倆個女子的肩頭,對其柔聲說道:“聽我的,你們倆個趕快回去等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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