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廁所里沒有擰緊的水龍頭不時地向下滴水,滴在水盆上,濺起一朵水蓮。然後和盆里的水融為一體,再怎麼找,也找不到了。

洗去一身疲憊,吹乾濕發的高起軒心情平緩了一些,“小光,坐下吧,我們談談。”

楊光緩緩地走過去,在高起軒的旁邊坐下。這個原本是屬於他的位置,現在已經被宋藝欽霸佔了。桌子的角落上還貼着那張怎麼也撕不掉的貼紙,以及不知是哪一屆的學長故意刻上去的名字——楚驍。桌子和柜子擺滿的是一些貴重的奢飾品。其實對於楊光來說都不是稀罕物件,在那個不屬於他的家裡都司空見慣了。

在宋藝欽的座位周圍還輕輕地漂浮着不同香水的香味,夾雜在一起。平時瀰漫在空氣里,全然當作是空氣清新劑了。

好貴的清新劑!

反正花的又不是自己的錢!

“你,明白喜歡一個人的感覺嗎?”高起軒低着頭問,臉深深地埋進兩手中間,提不起勇氣看他。

楊光頓了頓,腦海里閃現出林夕的輪廓,卻倏然消散。

是他喜歡的人嗎?他貌似喜歡林夕,是喜歡,怎樣的喜歡?無意識,無徵兆、無計劃。

老師上課講題時,常常會說,假如實在不知道這道選擇題或者判斷題的dáàn,就以第一感覺為準,起碼有百分之二十五和百分之五十的概率會選對。

面對人生的選題,允許生搬硬套、照貓畫虎嗎?

楊光記起曾經看過的一本不知名的書,他把當中還依稀記得的一段話拿來套用。“喜歡一個人?……我也說不上來,但是如果真喜歡一個人,最直接的想法就是想和他/她天天在一起。一天二十四小時,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時時刻刻,分分秒秒都想和他/她在一起。”

高起軒驀地抬起頭,愣愣地看着楊光,“你有喜歡的人嗎?”

楊光臉頰微紅,轉動着眼珠,情緒很平靜,看不出絲毫的起伏。但是他的手卻緊緊地抓着兩側的褲子,那條抗皺的牛仔褲被他生生地抓出一團褶皺。

他若有若無地搖了搖頭。

他似懂非懂地點了點頭。

楊光半起身把椅子拖到距離高起軒更近的位置。

兩個人都不約而同地選擇沉默,這種感覺很美好,彷彿回到了兒時。小時候楊光和高起軒喜歡在秋季的夜晚一起坐在陽台上看星空,等獅子座的流星雨。但每次楊光還未等到就犯困,靠在高起軒的肩上酣然入睡。

第二天醒來還是在陽台的藤椅上面。因為高起軒怕挪動位置會吵醒楊光,就一直保持這個姿勢到天亮。

除了今年,這個情形一直持續了九年,而每年的秋天也一定是高起軒如約感冒的季節。

寢室里分外安靜,顧澤去了社團,至於宋藝欽,楊光壓根不在乎。

“你失戀了?”楊光幾乎篤定的口吻。

高起軒嘆了口氣,左手握拳抵住嘴巴,悶悶地發出不清不楚的聲音。

“是誰呀,她叫什麼,怎麼從來沒有聽你提到過?”楊光晃了晃高起軒的胳膊,好奇地問。

“她叫……”

還沒等高起軒說出口,宋藝欽突然從外面進來了。

面無表情的他,身上掛着水珠,分不清是汗水還是雨水。

楊光早上剛拖乾淨的地板,被宋藝欽踩了一地的腳印。那些腳印就像是踩在他的身上那樣令人發毛作嘔。腳印大約有三十厘米,只比地磚的邊長短五公分。

“煩勞你把腳在門外的那塊地毯上蹭蹭乾淨再進來,可以嗎!你平時不打掃也算了,至少也該尊重一下別人的勞動成果吧,我早上才剛拖乾淨的呢!”楊光怒目圓睜,他那一頭柔軟的頭髮像變成了堅硬的鋼刺一般,直逼宋藝欽。

宋藝欽抬起左邊的眉毛,不屑地說:“我怎麼沒看到你拖過?既然你這麼喜歡拖地,那就再拖一遍好了。”

楊光懶得和他理論,走到自己的位子上,背靠在桌子前,兩隻叉站着開始撕手上的肉刺。由於這根肉刺還只是剛剛形成,他施力不當,不小心扯到了手指的關節處,一道細長的口子就這樣不由分說地長在了手指上。

一種刺刺涼涼的輕微疼痛,就像是一隻螞蟻鑽進了皮膚裡面,一點點啃噬你的皮膚。初始只是一點刺痛,毫不在意。等到整根手指被它啃噬完,露出白森森的骨頭,就為時已晚了。

冬天一旦受傷,傷口很難癒合。比起夏天,恢復的時間要多上一倍。每次沾到水,然後鑽進皮膚裡面,和滾燙的血液衝撞。對於入侵的外來者,全身的每一個細胞都會加入到戰鬥的行列中去。而人除非是在生死存亡的關頭,否則絕對不會傾盡全力。

人有時候活的不如自己身上的一個小小的細胞。

空氣中還是那股若有若無的香水味,聞起來鼻子有些發癢。

宋藝欽從廁所裡面出來了,同時傳來一陣抽水馬桶的聲音。

馬桶是世界上最髒的東西之一,它需要接受人體排出的一切骯髒污穢。然而它又是最乾淨的東西,它會把這些骯髒的東西全部都沖走。可是它畢竟臟過,臟過的事物只要洗洗就能幹凈了嗎?

“起軒,你昨晚幹什麼去了,怎麼早上醒來的時候怎麼沒有看見你?”宋藝欽走到座位上,抽起一張紙巾擦拭手上殘留的水。

高起軒抓了抓頭髮,面色凝重。

楊光按着受傷的傷口,“我就知道你們是一起出去的,你們到底幹什麼去了?”

宋藝欽轉過頭來,瞟了一眼楊光,“關你屁事!”

“我又沒問你。”楊光撅着嘴。

“你沒問我,那你幹嘛要說‘你們’,而不是‘你’。”宋藝欽振振有詞。

想來有夠匪夷所思的,宋藝欽居然咬文嚼字。他一向不注重言辭,是個拿拳頭說話的人。通俗講,便是“能動手,就盡量別吵吵”。長期被蠻力剝奪的文藝,就這樣掙脫束縛,一鳴驚人。

楊光無心與之爭辯,對人對事,皆無意義。

熱氣散完的寢室愈加冷了。楊光打開衣櫃,想拿件外套披上,左翻右找尋不到那件深灰色的寬鬆呢大衣。

直到看到窗外被風吹起的衣角,才記起一個禮拜前就洗好晾在陽台上了。下了一周的雨,衣服一直幹不了。時間長了,淡忘了。

人生有些事,越遠的事物越清晰,越近的事物反而越模糊。這些淡忘的、模糊的,也不敢使勁去回想。回憶太過於敏感,輕輕觸碰,就痛到不能自已。

若何生活有度,人生無度,光陰虛度。

陽台上的風清冷非常,風乾的大衣有股澀澀的味道。楊光細大不捐,拿下來便穿上。殘留在衣服表面的冷意“循循漸進”皮膚深層。

從玻璃外朝里望進去,宋藝欽眼神寒氣逼人。

外面風聲不時干擾,室內的對話卻也不難聽清。

宋藝欽基本問的都是為什麼早上醒來的時候沒有看到起軒,去了哪裡,幹了什麼?鋪眉苫眼,極像那麼回事。

楊光聽不出其中的端倪和破綻,潛意識認為好歹他們是朋友,基本的關心問候自然必不可少。

楊光看着目光閃爍的高起軒,覺得他肯定是在說謊,一定有事隱瞞。但是他不想說的事情,誰都無法從他嘴裡撬出來。

宋藝欽走到高起軒面前,一手撐在桌子上,一手撐在高起軒的椅背上,眼睛直直地盯着他游離不定的眼神。“那,那個‘xiǎojiě’呢?”

“什麼‘xiǎojiě’?反正我醒來的時候就沒看到她了。”高起軒神情慌亂,似乎害怕被人看出他心裡的隱憂。於是把手往宋藝欽的胸口一推,避開他犀利的目光。

楊光聽的雲里霧裡,但是最後的幾句話聽得真切,他險些破門而入,“起軒,你不會去了吧?這可是犯法的啊,就算你心情不好,也不能去做違法亂紀的事情啊!”

“你說到哪裡去了,我昨天就是和藝欽還有他的幾個朋友一起喝酒唱歌,然後喝醉了,睡著了,能有什麼事。至於那個所謂的‘xiǎojiě’,後來她覺得沒意思,就走了。”

“沒意思”,這三個字背後隱含的意思可不止一個意思。到底是指哪個意思?如果當事人不願講清楚,說明白,其他的人是根本無從斷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