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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整天都不見的陽光,卻在日落時分悄悄地出現了。染紅了西邊的天空,染不紅東邊的天空。也許是染料不夠的緣故。

西邊猩紅東邊灰藍,兩種極致。

西邊是呈塊狀的分散擺放,東邊是網狀均勻分布。是該走向那死前的絢爛,還是迎向灰藍的破曉?

一粒種子鑽進了泥土裡,生了根,發了芽。然後枝繁葉茂,然後枯黃飄落,然後零落成泥,然後化作塵埃,然後……應該就沒有然後了。

人跟一顆種子差不多,無非就是生老病死。然這漫長的一生,人與人之間不盡相同。每個人都想活得漂亮,活得出彩。

就像這一場球賽,兩隊人馬都拼盡全力,想贏得最後的勝利。

而其實……

言歸正傳,高起軒他們的球隊以78:76的微弱優勢取得了最後的勝利。對於這個結果,雙方都不滿意。勝方覺得贏得不夠漂亮,敗方覺得輸得太過可惜。只有觀眾對這種頗具戲劇性的結果甚感滿意。

這種扣人心弦的你追我趕就像一場賭博,血液沸騰,燃燒。如果一開始就鎖定勝局,就索然無味了。

比賽結束,體育館就像一個千瘡百孔的灌滿水的氣球,不停地向外傾瀉,直到一滴不剩為止。而此時的體育館也如同這乾癟的氣球,抽空後的空虛,無盡的黑洞。

“起軒,今天真有你的。要不是你,我們肯定輸慘了!”宋藝欽捶了高起軒一拳,表情似是有些不服氣。

高起軒淡然一笑,“純屬運氣。”

“你就別謙虛了。”宋藝欽坐在更衣室的長凳上,正準備換褲換鞋。

高起軒站在儲物櫃前,手搭在櫃門上,不緊不慢地換衣服。

“你幹嘛呢,還不趕快換衣服?這裡又沒女生欣賞你的身材。”宋藝欽換好了衣服,調侃地說。

高起軒笑了笑,“走神了。”

“那你慢慢換吧,我先走了。”宋藝欽露出一排有些發黃的牙齒,估計是抽煙導致的。不過與他的膚色倒是十分相稱。

看到宋藝欽走了,祁妙拋下,可以用拋下這個詞嗎?反正就是撇下林夕跟着宋藝欽走了。

宋藝欽反正是一個來者不拒的花花公子,況且祁妙長得也是十分標緻,盡態極妍。

最近這段時間,祁妙和宋藝欽走的很近,他也慢慢地開始接受她的示愛。女追男隔層紗,總是比較容易得手的。

走在街上,一定會被這樣一對郎才女貌的情侶深深吸引。他們實在太惹人注目了,人總是會對美好的事物趨之若鶩。

據說宋藝欽從初中伊始就女友不斷,還把一個比他大五歲的女孩子的肚子搞大了。才初中,就發育的那麼好!不過好像重點不在這裡,重點是這個女生後來被強迫墮胎,再後來就不知道了。

有人說送出國了;

有人說嫁人了;

有人說瘋了;

有人說自殺了。

林夕為了避免在人潮中擁擠,索性総ōurén嵌忌⑷ブ螅爬餚ァW叩矯趴冢咂鸚艙用諾牧硪槐吖矗礁鋈擻腫蒼諏艘黃稹?

高起軒驚訝,嘴巴微張,“是你!”伸手去扶摔倒的林夕。

林夕站起身,拍了拍身上的灰塵,抬頭看了一眼高起軒,似曾相識,卻說不出來。“你是?”

高起軒張着嘴,卻說不出半個字,急得眉毛扭成一團,“你忘了,不久前我們見過的,至於見面的方式也跟今天一樣,是‘撞見’的。”

林夕皺了皺眉,努力回想,伸出右手食指在胸前點了點,表明自己想起來了,“奧,是你啊?”語氣還是不夠肯定。

回憶是掌心的冰,它原本就屬於寒冷,一旦感受現實的溫度,就會融化。

“你想起來了!”高起軒激動的臉上重新灑滿了笑容。

林夕苦笑一聲,“我們見面的方式真的很特別,兩次都是……”

“撞,見”高起軒特意把這兩個字分開來說,又特意加重語氣。

兩個人都笑了起來,一個是開心的笑,另一個是尷尬的笑。

“對了,你叫什麼名字?我叫高起軒。”高起軒進入一般交朋友都會用到的環節。

林夕微微低頭,“我叫林夕。”

幾句常規的用語說完之後,頓時陷入了安靜,因為接下來該說的內容,沒有事先預設好,也沒有準備提詞器。凝結的空氣就像是等着看誰出洋相的觀眾,冷漠,殘忍。

“上次的傷……好了嗎?”高起軒重新找准一個可聊的話題。

林夕頓了頓,脖子因為頭不知要轉向哪邊而抽動着,“已經沒事了。你呢,好像是你摔得比較嚴重?”

高起軒把右手伸向後腦勺,使勁抓着頭髮,嘴角的弧度向上彎成一個半圓,露出無辜純真的笑容,“我也沒事了,只是小傷而已。”

那天高起軒為了多跑一會兒,特地繞了遠路,從女生寢室拐到男生寢室。而林夕也正好出發去上班,倆人在轉彎的視覺盲點處撞上。林夕的手肘受傷,高起軒的膝蓋受傷。

“啊!”林夕被眼前高大的高起軒撞到,他比她高將近一個頭,只覺得眼前一片漆黑。又受到高起軒跑過來的衝勁,身體開始不受控制地後仰。

電光火石之間,高起軒一把拉住林夕,可是林夕後倒的重量太大,一時沒有吃上勁的高起軒反而被一起拉扯過去。

為了不撲在林夕身上,高起軒將身子往旁邊側轉了幾寸,膝蓋就重重地撞擊在地,而林夕的一隻手臂也倒地擦破了皮。

這個姿勢維持了十幾秒的時間,期間失去了所有的感覺,味覺、嗅覺、聽覺以及痛覺都消失,只剩下視覺。兩個人的視覺都到了最高的15,可以清晰地看到對方臉上的每一個細小的毛孔和汗毛,眼睫毛在風的吹動下輕微地擺動。還有眼睛裡自己的樣子。

十幾秒之後,身體恢復所有的知覺,疼痛感遍布全身。林夕掙開高起軒的手,從坐倒的地上爬起來,撣掉了身上的灰塵,揉了揉紅腫的手肘。

高起軒的手被林夕掙開後,騰空在半空中,尷尬的無所適從。抬起腿,往後一個趔趄。彷彿在他的身後有一雙手扶了他一把,向後傾斜的角度立刻擺正。忍着火辣辣的刺痛,裝作沒事人的樣子。男人有時候對面子的重視程度勝過一切,就算痛到撕心裂肺還得強顏歡笑。

“你沒事吧,有沒有哪裡受傷?”高起軒伸出右手準備去碰林夕的手臂。

林夕下意識躲閃,略加思索地吐出兩個字,“沒,事。”

高起軒還是不放心,“讓我看看你傷沒傷到。”

林夕的臉色有點沉下來,緊了緊衣裳,“真的沒事,你不用緊張。”說完就跨上包,從他的身邊跑開。上班本來就快要遲到了,偏偏禍不單行。

你叫什麼名字,我叫高……”還沒等他說完,林夕早已距離高起軒十幾米遠,變得只和手掌差不多的大小。

如果目光是一個有獨立思想的個體,它一定早就在她離開的那一瞬間就緊緊的附在她身上,扯都扯不下來。

如果目光是一個會飛的個體,它一定早就揮動翅膀朝她飛過去,任誰都阻擋不了。

四周的汽笛聲,人聲交雜在一起。作詞的是人,作曲的是機械,重新譜出新的曲目,而演唱者卻是命運。

我們……不都是在被命運操縱着的嗎?

如果命運對你仁慈一點,操控你的時間短點;

如果命運對你足夠殘忍,你全部的人生都是身不由己。

天空灰壓壓的一片,做好了隨時下雨的準備。而人的心裡,就連自己都無法預測未來的晴雨走向。

不過沒有關係,人生走一步,算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