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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到叔爺方綱常的家,一向極為吝嗇誇讚自己兒子的方萬興便紅光滿面地大笑道:“哈哈哈......真是沒想到啊,你居然會寫毛筆字,而且還寫的那麼好!這下可太好了,有方世忠幫忙,你的工作問題肯定能夠得到解決......對了,我平常怎麼沒見過你寫毛筆字?你什麼時候學的?”

方傑心中覺得對方這副激動的樣子有些不可理喻的同時,面上還是老老實實地交待道:“我在大學時,閑來無事就練了練,沒想到今天居然還真用上了。”

其實,方傑也沒說假話,這句話中他只是入鄉隨俗地把“太學”改成了“大學”,前世那會兒,方傑還真就是閑來無事才練了練筆。

當然了,即便他不練,身為太學院博士的他,在書法上的造詣也不比現代的那些所謂的書法大家差到哪去,甚至還強上不少,畢竟前世大家都是用毛筆寫字,寫出來的東西又能差到哪去?

聽了方傑的解釋,方萬興釋然地點了點頭,也沒深想下去,而是立馬恢復了嚴父的表情,轉而道:“我可跟你說啊,工作問題是解決了,但你自己也得努力,不能得過且過下去!而且,日後進了工作單位,不光要做好份內之事,還要學會低調做人,像今天這種出風頭的事,能少做就盡量少做,免得太鋒芒畢露不小心得罪了某些人。”

“嗯嗯。”

方傑心中雖不以為然,但面上還是裝出一副虛心受教的樣子連連應承。

見方傑似乎沒怎麼把自己的話聽進去,方萬興又加強語氣囑咐道:“你可別把我的話當耳邊風,我說的這些,都是我參加工作後這些年總結出來的經驗教訓,是為你好!記住了,該忍的就忍,該讓的就讓,凡事多長點心眼,別輕易相信人,別隨便附和別人的話,多做事,少說話,因為禍從口出!”

“嗯嗯。”

方傑再次連連點頭,但心中已經有些不爽了。

什麼叫“該忍的就忍,該讓的就讓”?

方傑認為,謙讓是美德,是做人的基本操守,但忍讓......那就不是美德了,而是窩囊,是怯弱,是對自己的不公,甚至嚴格來說,忍讓,就是一種犯罪,就是對那些損人利己的惡人的一種縱容,最終所導致的結果只會是讓惡人更惡、世風日下、是非不分、公義不存、邪魔當道!

而且,什麼時候才算是“該”,什麼時候才算是“不該”呢?

該和不該,到底又如何界定呢?

是不是說只要本事夠大,能量夠強,就不該忍讓,反之就應該退避三舍以求自保呢?

如果這個結論成立的話,那豈不就成了典型的“欺軟怕硬”之徒?

還有什麼“禍從口出”、“少說話,多做事”......難不成明知是錯的、惡的、不公的事情,卻不發出正確或正義的聲音,還要一意孤行地去堅持錯誤的方向,甚至助紂為虐?

所謂君子憂道不憂貧,方傑寧願捨棄這份工作,也不願放棄自己一貫所堅持的基本準則,所以這一切的一切,方傑從骨子裡都是極不贊同的,若不是看在方萬興是自己的父親份上,而且深愛着自己,恐怕當場就要與其好好理論一番了。

然而,此時方萬興說教的話語還在方傑耳邊回蕩。

“......領導沒讓你說,你就裝啞巴,千萬別為了表現主動說出自己的意見和看法,他讓你說,你才說,但也千萬別明確表達自己的立場,更不要反駁領導的觀點!因為即便你的觀點是正確的,這樣領導也會覺得很沒面子,會對你很反感,如果你的觀點是錯的,領導又會覺得你沒能力,總之無論你說還是不說,都討不到好處,日後有什麼好機會的時候,他絕不會第一個想到你,更不會重用你!”

方傑壓住心頭的悶氣,沉聲問道:“那我到底該怎麼說?”

“最好不說!”

心情大好的方萬興又開始賣弄了:“或者,附和領導的觀點,但不要太過,太過了,就有拍馬屁的嫌疑,同樣會惹人反感;也不能太淺薄了,因為太淺薄的話,領導會覺得你完全沒有自己的立場和創造力,所以你發表意見的時候,必須在迎合領導的同時結合自己的一點想法適當地發揮一下。但同樣,不要太過,總之度要把握好!”

“那這就是所謂的中庸之道咯?”

方傑反問了一句。

方萬興此時正說到了興頭上,仍是如數家珍般地道:“對!就是中庸之道!還有,所謂水至清則無魚,人至察則無徒!我知道你從小就正義感很強,也很聰明,總能很輕易地捕捉到一些不合理、不公平的現象,但是我要告訴你,你覺得不合理的現象,只要它在合理的人文環境範圍內,那就是合理的,因為世上並不存在絕對的公平,你以後可千萬別再鑽牛角尖炫耀你那無知的正義感!”

為了增強這番話的說服力,方萬興還舉了個現成的例子:“就比如說這回安排你工作的事,人家方世忠如果不是看在大家都是一個家族的族人份上,他憑什麼給你安排工作?這就是人情關係,就是人情世故!雖然他口口聲聲說你和方世民是人才,是物盡其用而不是任人唯親,可你要知道,現在就你這水平的所謂的人才,海得去了!你之前不是一直碰壁找不到工作嗎?你看,現在人家一句話就把你的頭等大事給解決了,你覺得他這麼做,是不是就是對別人不公呢?”

對於方萬興的這番話,方傑只有一半的贊同。

水至清則無魚,人至察則無徒。

這話是不錯,這話所想要表達的觀點其實是物極必反、過猶不及,所以主張應該陰陽相濟,和諧共存。

但這絕不是說,水越渾濁魚就越多,人越是非不分,人際關係就越好,畢竟這話本意只是在告誡人們,凡事不要太過於苛刻和嚴格,而不是被曲解成惡人們渾水摸魚、中飽私囊的理論依據。

水裡的魚多不多,並不取決於水的清濁程度,而是取決於這潭水否能保證凡是進入這個環境中的魚兒能夠公平、公正地享受到水裡的養份,如果養份最充足的上層水域只是被少數幾條有特權的魚和它們的親戚朋友們給霸佔着,而連換口氣的機會都不給其他魚的話,那麼這潭水,遲早會成為一潭渾濁的散發著魚臭味的死水!

而身為人類社會這個潭水裡的一條能夠掀起些浪花的小魚,方傑無論是出於自身利益考慮還是出於良知和道德上的訴求,也絕不允許眼睜睜地看着這潭水渾濁下去,依方萬興這番說教所透露的社會信息來看,目前這潭水似乎已經不是“至清”的問題,而是“至濁”的問題了,雖然這兩個問題南轅北轍,但卻殊途同歸,最終的結果是完全一樣的。

所以,這句話與方傑所堅持的原則其實並不矛盾,方傑也從未想過要機械地堅持自己的天道公平原則,就比如方世忠利用職權安排工作這件事,在方傑看來,既然自己和方世民確實有真才實學,那就不存在公與不公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