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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小小常識:主犯和首犯是有區別的,簡單來說,首犯肯定是主犯,主犯未必是首犯。

以鬣狗結構來說明,鬣狗老闆是首犯,走叉是主犯,部門主管屬於主犯,部門工作人員屬於從犯。雖然鬣狗老闆沒有實際管理鬣狗,管理工作由走叉負責,但是他必須為走叉所有行為負責,並且他的刑罰一定會比走叉重。除非走叉有其他的案子。

沒有特殊情況下,從犯量刑標準必須低於主犯,主犯量刑標準低於首犯,如果罪行特別嚴重,從犯、主犯和首犯都可能被執行死刑。用高岩和東唐法律不好說明,可以用無死刑國家法律來說明。很多人看新聞:某罪犯被判處三百年覺得很不可思議,覺得法官無腦,甚至有人問,人死後屍體繼續服刑?首犯三百年,主犯不高於三百年,從犯比主犯期限會更低。只是因為高岩和東唐死刑是最高刑罰,所以無法再突破。

比如某人被判處無期,正常服刑期限是20-22年之間,如果表現好,又立功,又可以減為十來年,法律規定最終刑期不能少於十三年。

沒有死刑的國家中通常有累加罪,導致幾百年的刑期出現。這種情況下,犯人即使每天都立功,也無法在活着的狀態下離開監獄。當然,到了老朽不堪的年齡,通常會通過保外就醫或者假釋等方式讓他們離開監獄。

曹雲開口:“司馬檢察官,你們就是拿不準是不是要給白丫免死權,對吧?如果有把握將白丫定罪,那你們肯定不會同意交易。現在什麼意思?要讓我們投票嗎?”

司馬落苦笑:“我們想聽到絕對將白丫定罪的辦法。”

曹雲道:“我個人認為,檢方將白丫定罪可能性不大。”

“為什麼?”

“因為陪審團。控方你們的弱點不能挖底。白丫有很多優勢,殘疾,毀容,這兩點會得到女性陪審員同情。控方你不能沒事找事,把白丫為什麼會殘疾和毀容的底挖出來給陪審團看。東方為什麼聘請令狐蘭為律師團之首腦,為什麼律師團的成員都是女性?甚至包括了水平不怎樣,但是名聲很不錯的女律師。”

曹雲道:“這就是令狐蘭的過人之處,她想得到陪審團中的女性的同情票。而且證據存在有爭議性,加上法律精神是寧可放錯一千,不可冤枉一人。我認為你們的贏面並不大,我實話實說。你們要贏,現在要把官司炒起來,把白丫底細挖出來,讓世人憎惡此人。”

司馬落:“這是犯法的……大家有別的看法嗎?”

xx律師:“曹律師很細心,竟然注意到辯護團的細節。這麼一想令狐律師確實很可能用這招。除非能證明安德烈僱傭黑俠是真話,讓證據沒有存疑。否則我也不看好庭審結果。”

在曹雲說明細節後,大部分律師都覺得檢方勝算很低。檢方畢竟是司法方,不能如曹雲這樣,去和安德烈商量證詞。

司馬落最終很無奈道:“謝謝大家,打擾大家了。”

第二天,檢方接受了令狐蘭提出的交易條件,白丫承認了自己命令安德烈的事實。由於安德烈和白丫對罪名和事實沒有疑義,庭審中,兩人的律師儘可能的想辦法為兩人減輕罪責。最終兩人都被判處無期。東唐無期和高岩無期有一些差別,有興趣自己找資料,這裡就不說明了。

……

司馬落經過千辛萬苦的遊說,最終總檢察長無奈給他批了半年假,總檢察長頭疼的由誰來接任司馬落的檢控官工作。這個職位首先需要有一定能力,其次有一定能力的人願意在這個職位工作。問題是有能力的人要麼追求更高的職位或者是工作價值更高的職位,要麼更願意做一名律師。和高岩不同,發達國家的公務員地位和收入在社會中為中等,並不是有才能的年輕人熱衷的職業。

休假的第二天,司馬落就到高山律師所報道。這傢伙也不老實,先找了高山杏,結果自然不用提了。高山杏感動司馬落的進步、謙虛和學習精神,二話不說就拍板。

午飯時候曹雲才看見司馬落,對視了許久,曹雲撫額苦笑,許久後道:“午飯後,大家都去會議室,我們上一節律師的基本課:律師到底是個什麼玩意。司馬,你不能白吃白喝白住白學吧?”

司馬落低眉順眼:“我覺得就我們的關係,談錢傷感情。”司馬落這才明白,為什麼有時候曹雲可以不要臉,不是曹雲習慣不要臉,而是因為不要臉可以節約很多口水,有時候不要臉可以達到要臉不能達到的目標。

司馬落這麼一說,曹雲也被嗆着,你好歹是檢察官:“這樣吧,每周請家政是一筆很大的開銷,這活就交給司馬你了,你要幹不了呢,一會上一節課就走,算是我這做朋友的一點意思。你要能幹,就留下來。”

高山杏小聲:“曹雲,喂,是不是太過份了?”

曹雲看司馬落:“你覺得呢?”

司馬落苦笑,他算是學院派,從來沒有看人臉色去學習。現在曹雲就是要為難他,司馬落也知道曹雲擁有一票否決權。司馬落微笑:“不過分,不過分。”

“看你能堅持多久。”

……

律師到底是個什麼玩意?一百個人眼中有一百個哈利波特、呸!哈姆雷特。從不同角度看律師,律師給人印象不同。多數人認為,律師是熟悉法律,是平民和法庭之間一個橋樑。這個認識是正確的,但是對於橋樑本身的認識各不相同。這一課不僅是曹云為司馬落開的,也是為魏君、雲隱和陸一航開的。至於高山杏吧……學那麼多幹嘛?找個男人嫁了才是正道。既然長的漂亮,為什麼還要學習?

“節約時間,我也不問你們的看法。”曹雲道:“我先給大家出道題,現在是2019年7月。有個人叫甲,他很頭疼,因為他借給朋友的一筆錢一直收不回來。我是律師,你們是甲,我拿借條看,甲在2015年7月借給乙一百萬,年息24%,約定2016年1月還清本息。現在沒辦法,只能打官司,那麼問題來了,甲要請律師嗎?”曹雲把信息寫在寫字板上。

“要。”司馬落回答。

陸一航道:“如果是普通人,應該要請律師。”

“你們現在就是普通人。”

魏君、雲隱和陸一航回答:“要。”

曹雲道:“我是一個有良知又沒有良知的律師,我看了借據之後,就告訴甲也就是你們:這個官司不用律師也能贏,因為證據齊全。如果你非要請我幫你打官司,先給我五萬塊。我還會說明,給了五萬,我未必能打贏官司,並且輸了官司,五萬也不退,你們還會請我打官司嗎?”律師和醫生有些類似,他們不能保證絕對能打贏官司,或者是治癒病人。特別是律師,他們很少用絕對這樣的詞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