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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在手續辦好,副總去收房時候發現了一個大問題:房子內有租戶。這原本不算大問題,但是這位租戶和朋友簽訂了長達20年的租約,並且每月租金僅僅十元錢。

曹雲看對面坐的副總夫妻,拿起茶喝了一口,組織語言:“王總,你這事可能挺麻煩的。按照法律規定,租戶和房東的合約,不因為房東的變更而改變,換了房東,新房東必須接受租戶合約。一個辦法就是做租客的思想工作。另外一個辦法是,停水停電。正常來說只要你不繳納水電費,租客是住不下去的。當然,你違反了租賃合同,租戶可以把你告上法庭,不過我相信租戶肯定不願意和你糾纏官司。”

曹雲道:“我想和租戶談一談,王總你出一定的金錢,做租客的思想工作。畢竟租客如果惱火起來,他不住在你房子,租賃合同仍舊有效。”

曹雲道:“第三個辦法就是違約,單方面終止合約。正常情況下,房東賠付一到三個月左右的租金。”

副總道:“第三個辦法很好。”

曹雲道:“這個辦法需要遞交違約申請,按照正常程序,十五天結果就可以下來,租客可以再租住一個月,給他找房子的時間。你賠付數月的租金,就算完事了。就表面來看,十元租金,二十年租約,很顯然是你朋友報復你。打官司很拖延時間,我建議就是出點錢,明後天我們律師所的律師和租戶談一談,這件事協商解決對我們來說比較好。”遞交違約申請在被批准後,等同強制解除租房合同。

曹雲道:“我最擔心是租戶和你朋友有關係。按照我的想法,如果我是你朋友,要報復你,我找朋友甲幫忙,簽訂租賃合約。租賃合約不僅寫了租賃期限為20年、租金每月十元外,還寫有一條,違約金一百萬,甚至更高。這就真的麻煩了。”

兩人合夥很難搞,假設他們在上個月簽訂合約,違約金一百萬。但是簽訂合約的時間是去寫去年。去年副總還沒有和朋友鬧翻,等同否定了朋友惡意欺騙。

副總妻子擔憂問:“曹律師,如果是這樣的話,我們應該怎麼辦?”

曹雲道:“只是麻煩,還是可以處理的。你們需要起訴,你們在接受法院調解的時候,你朋友隱瞞了存在租賃合同的事實,房子抵債協議自然無法成立。有調解法官作證的話,基本上沒有問題。”法官有作證的義務。諸如見義勇為在警察中的認知為義務,如果警察見死不救,原則上是犯罪。

曹雲道:“但是這樣一來就非常花費時間。更麻煩的是,原本你朋友資產被凍結。在法院調解之後,房子歸你,房子和資產解凍了。現在又因為你朋友隱瞞了事實,所以調解的交易不成立。房子又歸屬於你朋友。”

曹雲道:“王總我開門見山的說,這個案子我們律師所能處理,但如果事情真的是我設想的那麼複雜,肯定是要額外收費的。目前我們律師所收費標準比較高,不接受傳統委託,只接受風險委託。最低十萬起步,因為貴公司和我們律師所的關係,我們最多也只收十萬。我個人建議,王總你出十萬以內的錢作為和解金,我們了解情況後,具體是要和租戶談,還是和你朋友談,到時候再做決定。”能把事情談下來,只收人情,不收律師費。

通常意義的常年法律顧問有義務免費提供一定的法律問題上的幫助。

曹雲見副總有不豫之色,解釋道:“王總,我來之前高小姐特意交代了。費用十萬肯定要,因為律師所現在已經轉型,不能破壞了原則。這十萬高小姐願意自己出,名義上是王總你來出這筆錢。這樣可以嗎?”高山杏並沒有聯繫曹雲,曹雲是理解高山杏的意思。在曹雲看來這位副總有很大希望接任總裁職務,將來還有很長久的合作機會。在高山杏看來,第一位和她簽訂法律合作的公司,是對律師所有恩情的公司。

副總手一抬:“高小姐既然有這樣的心意,心意我領了,十萬塊,沒有關係,我絕對不是小氣的人。”

曹雲道:“這件事也不着急,我剛才的設想是最壞的情況。明天我了解全部情況後,再和王總你聯繫。”

“行。”副總和曹雲一起站起來,兩人握手,交談着送出門。

曹雲離開副總別墅,聯繫了高山杏說了這件事,高山杏讓曹雲把案子交給陸一航負責。高山杏認為曹雲不應該把精力放在這種調解瑣碎案上。目前手頭沒事,就當放假休息,高山杏相信曹雲不接單則以,一旦接單肯定是大單。

曹雲聯繫了陸一航:“睡了嗎……有個案子要交給你……我過去找你。”

……

陸一航在酒店公寓交付了一年租金,現在有一半時間住別墅,一半時間住公寓。所謂的酒店公寓是一種投資型的住所。房子是按照酒店風格蓋的,產權通常是40年。開發商和業主簽訂合同,許多業主購買了房子之後,將房子租給開放商或者某人或者某公司,業主每個月可以拿到一定的租金回報。

這屬於一種另類理財方式,這種房子自己住基本是不可能的,開發商需要現金,需要資金。業主擔心貨幣貶值。整體看屬於雙贏。畢竟在業主看來,房子產權是自己的。

開發商將整棟房子賣出後,從業主手上租回了房子。通常一個標間的房子月租相當於當地七天三星級酒店的房租,大城市三四千,小城市兩千多。以小城市為例子,一套標間的房子購買價格是二十多萬,每個月租金能拿兩千多,等同每月一分的利息,不高,比普通私貸低,比銀行利息高,又低於銀行貸款利息。

至於每年加5%的月租,租期20年,二十年後會怎樣呢?這種數學題實在太簡單了,蝦是不屑去算的。

陸一航住的房間不大,甚至有些簡樸,一米五寬的單人床放在一個二十平的房間內,額外有個七平方的洗手間和一個三平方左右的陽台。

讓曹雲意外的是,陸一航的房間內有很多書,全部是東唐法律書籍。第一次見到陸一航,曹雲武斷認為陸一航應該是為了曹烈才出現在自己的身邊。經過了這麼長時間的接觸,曹雲發現陸一航似乎真的想當一名律師,其私下沒有任何小動作,一點都沒有。

曹雲和陸一航的交談很工作化。穿着上班的襯衫、西褲的陸一航,先聽曹雲說完,詢問一些細節,補充一些看法,非常認真。很標準的學弟向同公司學長詢問技術上問題的態度。用詞謙虛謹慎,又表達了一些自己的看法,並且沒扯淡其他事情。

原本曹雲是沒打算探底,但是陸一航的表現讓曹雲實在看不懂,每個人都有好奇心。於是曹雲試探了:“據說晴子喜歡你?”什麼爛八卦,作為十人營中的成員,竟然用這麼爛八卦去套話,自己老師知道一定會弄死自己的。但是老師,你要知道,這傢伙在公司和私下聚會,就從來沒說起過自己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