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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博案子是高山律師所魏君接的案子。刑案雖然勝率不高,但非常鍛煉人的絕境求生本領。如曹雲對魏君所說:如果你能在鐵案中蹦達兩下,垂死掙扎一把,就算沒白打這官司。

晚餐後曹雲等人閑聊喝茶,魏君明天要去安全屋徵求拉博是否認罪的意見。之前的溝通全部由第三方傳達。在勸說拉博認罪之前,魏君希望曹雲能給點垂死掙扎的意見。

曹雲道:“垂死掙扎的辦法肯定有。不過魏君,不認罪才可能掙扎,認罪就沒有掙扎之說。如果你想出點名,多累積點閱歷,可以勸說拉博放棄認罪。放棄認罪的最終結果很可能導致拉博被判處絞刑。做律師不能這樣,除非當事人寧死不認罪,否則就本案證據來說,還是認罪的好。”

魏君道:“警方傳達了他們的一些意見,他們希望拉博不要認罪,同時他們願意開具求情信。意思是將官司多拖幾天。”

曹雲思考:“求情信不能亂開,拉博的行為有什麼值得求情?難道因為他是老外?警方只能提出非正式建議,這是基於他們自己的立場。沒關係,你說服拉博認罪就可以了,警方可以以拉博與其他案件有關的理由,在拉博認罪之後,將拉博羈押在警方系統中。”

陸一航問:“曹律師,假設拉博不認罪。拉博殺人案鐵證如山,怎麼垂死掙扎呢?”

曹雲道:“拉博案中,警方為防止有人殺害拉博,對拉博進行了極高規格的保護,並且由新局長劉浩負責。通過這點可以反質疑,懷疑新局長劉浩為了揚名立萬,故意栽贓陷害。劉浩必須出庭說明,為什麼要對拉博進行高規格的保護。這算是掙扎了一下。”

曹雲道:“可以通過動機去質疑,拉博和托尼之間不存在任何關係,其殺害托尼的原因是什麼?拉博交代是有人買命,這裡可以要求警方調查拉博的僱主。警方會出庭說明拉博僱主處於東唐無法追查的情況,也說明拉博沒有指控僱主的資格與能力。”

曹雲道:“第三掙扎,因為第一和第二掙扎出現了大聯盟,職業殺手組織。拉博聲稱,自己的孩子受到生命威脅,自己才無奈為大聯盟殺人。這樣一來,就必須通過國刑取證。被脅迫殺人和主動殺人,在最終量刑上區別很大。即使最後證明了拉博沒有被威脅,那也能多拖延一些時間,為拉博贏得了寶貴的生命時間。”

曹雲道:“第四掙扎:滿口胡言。拉博表示自己隸屬法國XX殺手組織,願意和警方配合搗毀這個組織。這時候警方就很抓狂,法國關我屁事。但是國刑立場上不能這麼考慮。按照程序,應該會停止庭審,在挖掘拉博情報和資料之後,才會重新開始審理拉博案。”

曹雲道:“有很多絞刑犯拖延死刑執行時間的辦法,你們可以具體了解一下。這才是真正的垂死掙扎。作為一名刑事律師,應該對這些方面進行全面了解。比如一名運毒的,絞刑執行前一天,還可以通過出賣組織來苟活。即使他撒謊,也必須先暫停他的死刑執行。證明他撒謊之後,還需要重新申請恢復死刑執行。一來二去,辦事效率低一些的,幾個月就過去了。”

這是海洋系的一個不知道好壞的特色,以美國佬為例,其死刑判決之後,到執行的時間差少則六年,多則幾十年,期間花費的金錢以百萬美元計算。還好從上世紀七十年代到本世紀10年,美國只有八千多死刑案例,否則監獄必然人滿為患。

同時隨便說一個新聞誤導的問題,在美國沒有違法和犯罪之分。未滿歲數的人喝一口酒也被記入犯罪率。如同一些自媒體近期發表文章,說美國每年因流感死亡多少人。內容真實,但被斷章取義。指的是因流感導致的併發症或者是其他疾病死亡的人數。官方統計的數據表明,在我國國內每年因流感死亡的人數是很高的,死亡人數和人口比例遠高過美國。(以上內容不需要正視,純屬隨筆。)

曹雲所說的為死刑犯苟命屬于海洋系刑事律師中很重要的一個工作內容。別說魏君他們,曹雲對這個內容的認識只限於理論。歐陽逸辦過很多類似的案子。苟命不會庭審,除非是奪眼球的大案,否則新聞也不會報道。刑事律師要掌握這部分內容,不僅需要紮實的法律知識,還需要自己進行摸索。鑒於東唐絞刑率,曹雲不認為自己有摸索的必要。

葉嬌到後門:“曹律師,李課長來了。”

李墨出現在後門:“已經不是課長。”走過來和大家打招呼,寒暄落座後:“俗話說的好,有疑找曹雲。”

曹雲笑問:“誰說的俗話?”

李墨:“越三尺。我問了她宮本的事,她目前理不出頭緒,推薦我來找你。”

曹雲道:“宮本已經離境好幾天,我估計沒人能找到他。現在糾結這件事,於事無補。”

李墨拱手拜託:“請曹先生解惑。”

“這件事……”曹雲看一邊同樣好奇的陸一航、魏君和高山杏。

高山杏:“要我們迴避?”

曹雲搖頭,自己君子坦蕩蕩,能說的話無所謂別人聽見。不能說的話,誰也聽不見。曹雲道:“九尾已經找過我,我告訴了她結果,宮本會指證李墨你是走叉。這案子從一開始就莫名其妙。有人誣陷宮本,又有人先誣陷宮本又後悔誣陷宮本。另外律師表現極為反常。先說最終結果:越家被走叉狠狠捅了一刀。”

李墨驚訝問:“宮本真的是走叉的人?”

曹云:“我不知道宮本是不是走叉的人,但是宮本案主謀就是走叉。從宮本出現在烈焰游輪,到宮本大名城曝光開始,走叉已經布置了一堆的陷阱。所謂宮本是影子,認識走叉的傳聞,確實有一定的說服力,甚至很可能就是真的。宮本案是宮本誣陷自己,其目的是小罪換取檢方交易。”

曹云:“為了達到這個目的,宮本必須有足夠的資本。十人營的創建者叫海豚,他曾經來東唐旅遊了數日。據說他悄悄的和宮本私下見了一面,見宮本據說是海豚來東唐的原因。從而坐實宮本十人營的身份。”

曹云:“宮本的資本有了,走叉需要收集的材料也齊全了,接下來就是犯罪。宮本不犯罪而主動透露信息,這很不宮本,難以取信警方。再者宮本能打能跑,性格堅韌,要通過生擒他獲取走叉的信息難度很高。說不準還會驚動走叉。所以宮本犯罪是無奈的也是最好的一個選擇。”

曹云:“宮本被捕後,警方獲得了其犯罪證據,這時候控辯雙方都發現了問題。為什麼會有問題呢?第一,宮本有B計劃,一旦和檢方交易沒有成功,他可以洗脫自己的罪名。第二,這就是走叉布局的厲害之處。宮本盜竊案是一個看似誣陷,又不太像是誣陷,但怎麼看也是誣陷的案子。把大家注意力轉移到誰誣陷宮本的問題上。越三尺認為是烈焰老闆為了復仇,誣陷宮本,挖出走叉。這很符合邏輯。更多的人是認為越三尺誣陷宮本,因為很多人知道越三尺做事不擇手段。走叉將宮本案打造成對立的,無法互相求證的陰謀,讓案子更吸引眼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