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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夜,忙碌一天,晚上九點左右才下班的劉浩開車回租房。在小區外隨意吃了點東西後,劉浩回到自己五十平左右的公寓。

一開門感覺不對,劉浩右手抽出手槍,左手推門。

劉浩很謹慎的查看每個房間,未發現有人,於是打開了燈。劉浩打開小保險柜,準備把配槍放進去,赫然發現保險柜內有一個U盤。

劉浩看了U盤數秒,拿起U盤,將U盤插入自己的筆記本電腦,人站立兩米外等待。是一個視頻軟件。

劉浩播放視頻,視頻中一男一女正在搏鬥,最終男子用右手臂勒死了女子。女子是天啟案妻子的閨蜜。從拍攝角度看,應該是藏匿在房間內的攝像頭。男子的臉始終打着馬賽克。但劉浩知道,有人拍下了馬克殺人的視頻。視頻最後定格在一個郵箱地址。

劉浩坐下,閉目沉思許久,發郵件:“男子是誰?”

對方很快回復:“我只有一個條件,滿足條件,我就送上原版帶,並且保證沒有刻錄盤。”

劉浩:“什麼條件?”

對方發來一段比較長的文字。

上周末發生一起一戶居縱火案,兩死一傷。桑尼是負責本案的調查探員。很快桑尼鎖定了犯罪嫌疑人:鄰居。鄰居案發當晚並沒有在家,在一百公里外的北郊親戚家。桑尼認為鄰居使用了鋁熱定時裝置。

發生火災,消防隊必然要滅火,滅火和縱火會導致現場被全面破壞。桑尼掌握的資料多是推測和推理,沒有實質的證據。不過,桑尼依靠自己審問的技巧和能力,最終讓疑犯在審訊中認罪。

對方的條件是:讓審問視頻失蹤。

審問拍攝視頻,視頻儲存卡被取出,送到證物室。證物室拷貝儲存卡內容。如果是重要視頻,比如審問對方認罪的視頻,儲存卡將單獨保管。如果只是一般視頻,缺乏價值審問視頻,儲存卡將進入輪迴系統,有可能被重複利用。

向檢方移交案件時,數據資料會專門成冊,連同紙質一起歸檔。

對方道:“五天後縱火案開庭,你有五天時間。”

劉浩:“我如何能信任你?”

對方回答:“我明和你說,我是走叉。桑尼和風雪一直在暗中追擊我,我很不喜歡他。話說清楚了,信還是不信,你自己看着辦。記住,五天後開庭。”

劉浩沒有回復,拿起電話聯繫越正:“我們有麻煩了。”

……

朱蒂社團有一個專門的聊天室,其機密等級相當於烈焰租借國外通訊衛星頻道。

晚上十二點,七名朱蒂社團成員全部在線,劉浩把剛才遇見的事說明後,聊天室一直處於沉默狀態,沒有人說一句話。

終於馬克道:“把我交出去吧。”

越傳:“這時候把你交出去,妄作小人。這一波操作很騷。一開始沒有把底牌打出來,而是用波浪式波段進攻。一步步將我們逼入絕境。對方要的不是你馬克,而是要社團。我晚上剛剛收到消息,最高法即將就新修訂的幾部法律徵求意見。其中包括了警察的證詞權。”

舉例:警察執法,和一位妹子產生衝突,妹子撕扯自己衣服大喊:警察打人了,警察非禮啊。

按照舊警察法,如果妹子堅持指控,警察要先被停職接受調查。如果警察缺乏人證和物證證明自己未侵犯妹子,即使沒有證據對其提出指控,也會成為邊緣人。

按照新警察法,警察有自證之權。事發後,警察不承認發生這種事,在沒有實際證據之前,警察的工作生活不受干擾。

其次廢除了多條法律,其中有審問的要求與細節。比如警察做筆錄必須打開門,警察必須就受審者身體傷情進行調查和說明。

總的來說,取消了對執法隊伍束手束腳的法律,增強執法隊伍的調查權。同時也加強了檢察官對警察辦案的監督。檢察官有權了解重特大案件偵破進展,會見被刑拘或者羈押的嫌疑人等。

最可能受爭議的一條是,推翻面蟲理論。假設A證據被污染,如果檢方和警方能證明B證據沒有被污染,那麼A證據無效,B證據有效。如果有重要證據被污染,案件將發回警方重新調查,並且原辦案警察必須迴避本案。

曹雲和陸一航這兩個小人物影響的了規則的修訂,特別是陸一航,讓最高法內部進行了持續數天的激烈辯論。結論是陸一航做法是對的,因為陸一航是基於現行法律辯護,保護現行法律。但面蟲理論是錯的,必須廢除。

最高法擔心的是,A殺了B,而後警察C故意污染一件證據,如此一來導致A無罪釋放。這是無法接受的。因為犯罪成本太低了。警察C污染證據斷送只是自己的職業生涯,最嚴重也就一兩年牢獄之災。考慮到警察實際收入,和犯人可能的實際收入,收買警察污染證據是有可能的事。

最高檢和法一直關注律政署試點,把檢控官職務交給律師後四案全勝。特別是曹雲這個勝利讓他們心驚肉跳。他們不能讓所有人能力一樣,只能通過法律修訂來減少人對法律的影響。

越正:“形式一片大好時候,總有人出來搗亂。成也曹雲,敗也曹雲。”

越傳:“和曹雲無關,走叉要麼不出手,窩着當烏龜。要麼一擊致命。曹雲只是走叉利用的一枚棋子。唯一的挽救辦法就是說服曹雲和我們合作。但是走叉到底是誰?曹云為什麼願意幫助走叉?這兩個謎題我們都沒有解開。”

越傳:“我補充一句,這件事別走邪路,別動曹雲。一來,走叉掌握優勢,攻擊曹雲在他們意料之中。二來,曹雲身邊很可能有不死鳥,就算殺掉曹雲,不排除不死鳥復仇。三來,我本人對曹雲比較滿意,他現在和三尺走的很近。無論是虛情假意,還是利用三尺,我都不希望有意外發生。就事論事,我們怎麼把這件事解決掉?”

有人問:“為什麼是桑尼?”

馬龍回答:“桑尼很跳,搜查一課包括警局的高層都挺怕他。他身上有一股匪氣,按照道理來說,應該會出大錯。實際上沒有,他的案子辦的都很漂亮,快速,穩定。”

劉浩道:“沒錯,我本人覺得桑尼是個真才。”

越正:“現在我們有兩個問題。第一個問題,對方會不會守信?如果守信的話,我們要不要犧牲桑尼?第二個問題,一環扣一環,我們非常被動。有什麼我們能主動做的事?”

劉浩:“我們的致命弱點是:馬克沒有第一時間出面說明情況。已經過去一個禮拜,這時候再自首說明,我們會賠了夫人又折兵。”

越傳:“說這麼多,只有一個結果。只能聽對方的?”

劉浩:“是的,希望對方守信,事態還能控制。”

司徒岩道:“對方會守信。”

劉浩:“理由?”

司徒岩:“如果對方公布視頻,主動權將反而轉到我們手上。馬克是被陷害設計的,否則對方不可能有這麼清晰的畫面。在案發後,對方以視頻脅迫馬克,馬克暗中調查對方身份,想偵破對方身份後再自首說明情況。這個理由是說得通的,只要進行藝術加工,就是一部好萊塢電影的劇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