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張春陽找了個衛生所,為他的手上的傷處擦了酒精。見他別處沒有受傷,劉愛華才放下心。
兩個人慢慢地在傍晚的大街上走路。
想到家裡難吃的食物,劉愛華建議在外面吃晚飯。
張春陽就領她去了一家粥攤,兩個人喝了熬得很糊的小米粥,都很滿意。
劉愛華借口去旁邊看看有什麼東西,趁機在無人處取出空間里的骨頭湯加雞蛋攤出來的麵餅,又將奶奶腌的鹹菜取出來一些,都用油紙包着,帶了回來。
因為這些都是尋常的食物,張春陽毫無懷疑,迅速而優雅地吃了起來。
劉愛華髮現,有師哥作伴,很大的好處就是隨時都能讓人的心情變得很好。
看師哥吃東西,就是一件令人賞心悅目的事情。
兩個人吃得飽飽的,慢慢地在大街上走回家。
“我真想跟你隨軍去。”劉愛華在夜色的掩護下,抱着他的一條胳膊,撒嬌道,“我不想一個人孤零零地留在彰陽。你媽為啥偏不讓我跟你隨軍走?”
張春陽說:
“他們並沒有堅持一定要你留在彰陽。他們只是覺得如果你剛結婚就隨軍走了的話,面子上不好看。而且,”
張春陽扭頭瞥了一眼身邊嬌俏的丫頭:
“我也覺得這兩年我們倆如果分開來住的話,比較好。”
“為什麼?為什麼我們分開,你還會覺得比較好?”劉愛華不高興地嘟起嘴巴。
張春陽目視前方,平靜地說:
“因為你,太想玩火。而我,說實話,我對自己的自制力,現在已經不像以前那樣自信。
我是真怕我們倆如果每天夜裡都呆在一起,我可能會衝動。那樣的話,一旦鑄成大錯,後悔就晚了。”
劉愛華有些羞愧地低下頭,沒有說話。
他沒有說錯,自己見了這帥哥,確實內心十分活躍。
畢竟自己是個26歲的大人了。
總會忘記現在,自己不過還是個未成年的孩子。
“那好吧。”半晌,劉愛華抬起頭,“那我就在彰陽呆兩年,等我滿了18歲,你可得讓我跟你隨軍去。”
張春陽側過頭,俯視着她,一字一句地說道:
“你趕快長大,等你滿了18歲,就算你不願意,我也要立刻把你帶走,帶在我身邊。”
劉愛華心頭狂喜,嘴上卻說道:
“哼,說不定到了那時候,我還不願意去了呢。姐這國色天香,沉魚落雁的容貌,只要點一下頭,追求姐的人……啊……唔……”
她正說得起勁,忽見張春陽伸手捏住了她的下巴,並且將她的嘴巴也給捏住了。
她急得伸手去推他的胳膊,無奈他的胳膊就如鐵鑄的一般,絲毫也推不動。
她嘴裡發出“唔唔”的叫聲,抬腿又朝他腿上踢過去。
他的雙腿一動不動,任她踢蹬,頭卻向她俯下來,逼近她,冷冷地盯着她,一字一頓地說道:
“看來你記性不好。領結婚證那天我已經告訴過你了,不許說離婚這兩個字,不僅是不能說這兩個字,凡是跟這兩個字類似的意思,都不許說,永遠都不許說。這回,你記住了嗎?”
夜色中,他的雙眼放射出幽幽的光,再加上他陰寒的面容,那冰冷的語氣,令劉愛華一股寒意從後背升起,她不由自主地打了個冷戰,顫聲道:
“唔,唔唔唔。”
張春陽似乎這才發覺自己還捂着她的嘴巴,於是他鬆開了她的嘴巴,可是他手上的力道卻絲毫也沒有放鬆,冷聲問道:
“說,我的話你記住了嗎?”
劉愛華趕忙說道:
“記住了,這回真記住了,以後我決不會再說了。”
張春陽這才鬆開手,同時整個人也似乎放鬆下來,淡淡說道:
“那就好。我們回去吧。”
劉愛華趕快點頭,心裡卻忽然湧起一股強烈的委屈,兩顆淚珠順着她的小臉滾落下來。
張春陽伸開手臂,將她攬進懷裡,低聲道:
“沒事了,沒事了,不哭。”
而劉愛華卻益發感到委屈難抑,雖然在張春陽的懷裡漸漸止住了哭聲,心裡卻對這喜怒無常的大冰塊存了芥蒂。
這天晚上,劉愛華跟在張春陽身後走進了張家小院。
崔蘭花原本是對這一整天都沒回家的小兩口一肚子怨氣,可是,見到劉愛華無精打採的樣子,她心裡倒是鬆快了不少,笑着說道:
“事情都辦妥了?我聽小倩回來說,從後天開始,就可以直接上工掙錢了。真是太好了。”
劉愛華心裡不痛快,很是敷衍地應了一聲,就一頭鑽進自己的屋子裡。
崔蘭花一見,知道這是小兩口鬧了彆扭,心中更是舒服,就故意跟着劉愛華走到她房裡,大聲埋怨道:
“你看,你爹還埋怨我們中午做了炖雞,沒有等你們兩口子。我就知道,你們小夫妻這剛結婚,還正親熱着呢,怎麼也要在外面玩個開心才回來的嘛。我家春陽,別看平時不愛說話,可是這剛結婚,怎麼也會放下架子,好好地哄新媳婦高興的。這不,不光午飯不回來吃,就連晚飯也要兩個人在外面單獨吃呢。”
劉愛華聽了,心中更加煩亂,恨不把一把將這老婆子給推出門去,圖個清靜。
可是,礙着她是婆婆,又是剛結婚的第二天,她硬是忍着,沒有說話。
就在這時,她聽到一個清冷的聲音響起來:
“媽,我忘記跟你說了,愛華她吃不慣家裡的飯,所以明天早上不用準備她的早飯,我會給她錢,讓她去街上買着吃。”
張春陽也跟着走進屋裡,平靜地說道。
“啥”崔蘭花瞪大了眼睛,“去街上買着吃?你說得輕巧,那得多少錢?”
“不論多少錢,以後愛華在廠里掙的錢,總是夠她吃飯的。這一個月她不掙錢,我還養得起她。”
張春陽淡淡說道。
“你!”崔蘭花氣得說不出話來。
她想說:
“你的錢怎麼能給她你的錢全是我的!”
可是,現在明明大兒子已經成親,放著兒媳不管,把錢全交給父母,這種事情,可以做得,卻說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