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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經想過去找小雨,可我二十四歲的自尊卻阻止了我。本來我就沒有錯,為什麼要我去找她呢?她如果珍惜這份感情,她為什麼不來找我?何況後來小白那傢伙還是和老婆離婚了,我早就拿回了我的清白,當然那小子一直以為是我在裡面搞的鬼,tnnd,說到他我又要罵人,下回不到萬不得已別讓我想起那個孫子!

我和小雨該去哪兒玩呢?園林?不必了吧,從小到大春遊秋遊早就煩死了。觀前街?商業街,可是不太適合我們吧,那裡人太多了!石路?一樣一樣的。什麼?十梓街?誰出的主意?紅燈區不是帶女朋友去的地方吧?走遠點?不要吧,400遠說少不少,說多不多,太遠可不行,連無錫都去不了!

帶着美好的想象,流着口水,我着了。

於是我不去找小雨。

要不我們去東山?嗯,可以考慮。

可我不換,我一直用的這個名字。因為我有一個幻想,如果有一天小雨想在網上找我怎麼辦?當然這個想法有點太不切實際了,可換個想法就可能性大多了。如果有一天小雨在網上碰上我呢?她看到我的名字會不會和我聊聊?有人說你認為這種可能性會“大多了”嗎?會的,就象買彩票一樣,其實買一注中獎和買五注中的概率從絕對數上都還是個天文數字,可它畢竟大了五倍不是嗎?

知道什麼是最痛苦的嗎?

雖然隨着時間的流逝,我開始想她,可在這個世界上,有些事情一旦過去就很難重來,不是老爹翻唱過了嗎:有多少愛可以重來?再說隨着日子一天天的過去,我也越來越不清楚小雨的情況,她有新男朋友了嗎?她還是一個人嗎?她還在想我嗎?我怎麼照鏡子也看不出我是那個值得等待的人!

不過我還是先想想明天我和小雨該怎麼過吧,現在錢是有了,呵,有錢真好,關鍵是我們上哪去把這點錢給花了呢?

對不起大家,這幾天我寫不下去了,一打字就想哭。

記憶中的愛情小說里象我們這樣的前男友和前女友見面的情景,一般只有兩個字形容:尷尬。可我一想到小雨還一口咬定當年是她單戀我,呵呵,真是做夢都會笑醒!

東山是個小鎮,有特產,但都是果蔬一類,而且白魚、白蝦、銀魚、蒓菜史稱為“太湖四寶“,好吃不貴。沒有服裝專賣店!呵呵,知道這才是最關鍵的了吧。我倒不是小氣,我願意出錢給小雨一個人去買衣服,可要我陪着一起逛,免了!俺都沒和俺娘一起逛過......原則四,不要去逛服裝城!

於是我就我行我素,自甘墮落。

有位高人曾經在多年之後就我和小雨的問題送過我八個字,據說是他多年泡妞的精華,這八個字就是:“皮厚膽大心狠手辣”。他對我諄諄教導說:皮厚者,就是不管是誰對誰錯,只要你想要她,你就一定要認錯,道德觀念是泡妞的最大障礙;膽大者,就是不管她怎麼看你,你一定要該出手時就出手,不要害怕失敗;心狠者,就是如果你不想和她在一起了,就要一刀兩斷,快刀才能斬亂麻;手辣者,就是如果要抓緊機會早一點上了她,讓她成為你的女人,那麼以後就是你的天下了,有機會要上,沒有機會創造機會也要上!

就是明知道有一個你愛的人和你生活在同一片藍天下,可由於這種或那種的原因,使你們觸手可及卻老死不相往來。

東山不高,爬上去不難,可上山時間不短,如果小雨走不動了,我就可以名正言順的拉拉她的小手,呵呵,這就是創造機會了。原則二,去的地方要讓她累但不要讓她累的下次再不和你出去!

我不換名,不換論壇,不換qq。

東山位於蘇州市區西南37公里處,地理位置決定了上那兒去要坐公交車近兩個小時。兩個小時呀!可以說多少話呀!一來一去就四個小時!而且在車上就是一句話說錯了她也沒地方可去!呵呵,原則一,去個遠點的路上時間長點的地方!

東山風景一流,太湖之濱,附近有n多的歷史古迹,是旅遊勝地,人還不多!談情說愛嘛,總要找個好點的地方,有山有水,就能體現出男女的剛與柔。而且歷史的東西才有情調,現代的那叫時尚。情調能使女友想成家,時尚能使女友想單身!原則三,找個人少的有情調的好地方。

沒有小雨。

在這裡我不得不說一下我們所在的城市了,其實本來是不想說的,並不是落英寫不出來就不寫,而是我一直在猶豫要不要把說明。現在看來我還是實話實說吧,否則要我重編一個還真就不容易。我的這個城市雖然有很多可說的,可正因為有太多可說的,所以我不需要再說了,就兩個字:蘇州。

27、

愛情遠去,情懷遠去,歲月遠去。

可世事無常,就在我已經快把小雨遺忘或者說裝成遺忘的時候,天上掉了個大燒餅,真是差點沒把我砸死!

去東山是個好主意,在此我向大家介紹一下。請先把筆和紙準備好......你說什麼?東山你熟透了,不用介紹?誰叫你記東山了,我是要講一下為什麼選東山以及帶女友出去玩的總原則!唉唉,那誰誰誰,不要搶別人的筆呀......

這麼高深的秘奧義你說當年的我怎麼會呀?!我才談過一個女朋友啊!

我也有同好,他們常對我說,你就不會再換一個名字嗎?是的,他們總是在網上搜捕一陣子以後就去整形了,改頭換頁之後,就重新做人了。注意,我是說他們開始和新的mm重新“做”人!說起來,還真有幾個傢伙不顧自身安危,不顧他人死活,堅持不用套做,雖然最後都用殺人滅口的方法擁護了基本國策,可我至今為他們的勇敢行為表示敬意!

我在網上夜行晝伏,就象蜘蛛一樣找尋獵物。以手代口,用qq用bbs進行我的泡妞大計。每次我都以一種很虔誠的心態去和我的每一個女網友交往,認為她就是我的終身之伴。然後就是見面,再然後就是開房。我沒有一點廉恥的過着這樣的生活,因為每一次我都以談戀愛的借口欺騙她們和我自己。只有當激情於次日早上歸於平淡時,我才開始厭倦一切。是的,一切。我厭倦她,厭倦我,厭倦這種行屍走肉的荒唐生活。於是我和所有的mm都是見光死,當然我不是說我長得丑,我說的是見到第二天早上的陽光就死!雖然現在每個網友都是心理承受能力極強的人,可我一來二去也在網上留下了無數罵名。真是十年一覺網絡夢,贏得落英薄倖名!

原來我和小雨還是應了那句古話:賭場失意,情場得意!天!我決定明天上街去買一堆有關中國古諺語的書!那裡面有多大的學問呀!

我相信小雨肯定也已知道了我是清白的,可她既然不來找我,那一定就是不想和我在一起了,我又何必熱臉去貼別人的冷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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