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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八章熱情的女同學

成為舵主。補上加更答謝!)

李岩打電話去總裁辦找過張語蓉,那還是周一的事情,因為張語蓉拒聽電話,他當然不能把找她的目的跟接電話的女孩說。只是因為他本來是說有事情要向總裁彙報的,所以那個文員也向柯芸芸彙報了一下。

因為總裁都沒有聽,而且天堂電影現在不過是戰略意義,並沒有實際上多大的事情,所以柯芸芸在李岩沒有打過來之後,也沒有多在意。她也是很忙的,當然沒有回電給李岩。但現在剛好遇上了,李岩開始的樣子雖然讓她不滿意,但後來又很有禮貌的向她們一一問好。既然不會耽誤時間,她就順便問了一句。

卻沒想到,這個問題,對於李岩和張語蓉來說,都是非常尷尬的!

哪壺不開提哪壺!

李岩和張語蓉同時想到了這個詞,然後暗暗苦笑。李岩是非常尷尬,因為他是打電話給自己感情出了問題的老婆,當然不能讓她這個外人知道。而張語蓉則是擔心李岩本來是想要在公司正式辭職的,本來這幾天她就一直在迴避着,不讓李岩有任何的辭職機會。沒想到現在剛剛才撞上,自己這個得力助理,就給了他一個機會!

“呃,是找過,周一的時候,我是想......”李岩對於柯芸芸充滿了怨念,雖然因為在她們兩個後面,她們是背對着的,讓他的尷尬不至於更加升級,但也要琢磨着這話怎麼圓,一邊說,一邊想,只能往電影的方面去了,就說是想要增加投資的申請彙報吧,雖然他本來就有這個權力,但現在需要借口,也只能這麼說了。

可是他吞吞吐吐的話,又說“想......”這在張語蓉聽來,很可能就是想要辭職啊!她當即冷冷的打斷了他的話,不給他說出辭職的事情來!

“周一的事情,你到現在都沒有再說,相信也不會有多重要。現在已經下班了,我已經很累了,不想在電梯里還要談論公事,明天再說!”

聽到總裁的話,柯芸芸有點歉意,也才反應過來。對啊。天堂電影才成立不久的小公司,能有多少大事?即便有事情,他這個經理是幹什麼吃的?當然要他自己應付,怎麼能隨便有點事情都麻煩總裁呢?看來張總上次懶得聽他的電話就是有道理的,這幾天他應該是自己已經解決了。

這讓她在慚愧之餘,又暗暗銘記於心,覺得學到了一堂課。

從八樓下去,本來就沒有多久,他們又各說了一句話,差不多就佔用了這個時間。看着電梯已經到了二樓、一樓,李岩和張語蓉的壓抑的心情都稍微的鬆了一口氣。

到了一樓之後,電梯的門開了。張語蓉和柯芸芸步行走了出去,李岩則繼續停留在裡面,然後按了負一樓。

張語蓉上班下班,都是走正門的,因為她覺得這是代表了公司的形象,她應該要做表率,所以不介意多走幾步去停車場。當然,她也可以順便視察一下一樓接待大廳等各種情況。

李岩平時也是喜歡走前面大門的,因為天堂集團總部美女如雲,而美女們上班。總是會打扮得漂漂亮亮的,漂亮自然是要給人看的,所以無論是搭車的還是自己開車的,都會從前面進來,只有部分非常講究效率、或者有急事的,才會直接從停車場過去負一樓上電梯。這就造成,無論是上班還是下班,都能看到很多美女,他當然不會為了少走幾步路,而直接下去負一樓。

但今天不一樣,前面張語蓉和柯芸芸走着,雖然跟着欣賞一下背影也是不錯的,可他現在這個時候,還有這個心情嗎?

剛剛張語蓉打斷他的話,就讓他胸口一悶,雖然他不會當著柯芸芸的面說出來,但說不說出來時一回事,讓不讓說又是另外一回事。她的打斷,對於他來說,就是一種提前的拒絕!而這雖然不是背對,卻也能算是當面了,這感覺比那天電話里通過其他人的轉話拒絕,要更加殘酷得多了。他又哪裡還有心情跟着張語蓉出去呢?

負一樓到了,電梯門一打開,李岩本來想要先停下來抽根煙再走的,但誰知道等會兒會不會又在停車場繼續照面呢?

所以他乾脆加快了腳步,過去停車場,開車離開。在他啟動車子離開的時候,見到柯芸芸和張語蓉已經走過來。他沒有再打招呼什麼的,加快速度離開了停車場。

......

開車出去,李岩有種想要飛速飆車的想法,只是小qq再怎麼飆,極限在那裡,也不會多麼過癮,讓他開着車窗透氣,胡亂在街上轉,剛剛過了不遠處的一個路口,他看到了一個以前在那裡坐過的公車站。

公車站不稀奇,那裡也有很多公司同事坐車。不過那是蔣樂樂帶他坐車的地方,所以他多看了一眼,竟真的看到了蔣樂樂。

不過,這次看到的蔣樂樂,正在路邊毆打一個男人!

這讓他有點驚訝,放慢速度、停在對面路邊看了一下,發現不知道那個男人不知道是不是又是想要搶包的,只是身體比較瘦弱,而蔣樂樂已經發飆,包、拳腳一起上,那個男人不停的閃躲逃避。

這讓李岩有點好笑,看出她似乎並沒有壓力,而且邊上還有幾個公司的女同事。又的打着電話,不知道是找同事、保安過來幫忙、還是報警,但無論如何,在這熱鬧的地方,她們暫時是沒有危險的。他又看了看,附近似乎也沒有人接應那個人,並沒有看下去了,打吧!搶包的總是搶女孩們,被女孩反毆的,可沒有幾個,不僅僅蔣樂樂應該猛毆。其他幾個女同事,應該加入一起群毆才對嘛!

現在的社會風氣,已經變得只有自己靠自己了。公車、馬路、商場、車站......任何公眾場合,碰到小偷、搶劫之類的事情,如果不涉及自己的親友,群眾們一般都是圍觀,沒有幾個人願意出手!諷刺的是,社會的冷漠,人心的冷漠,卻不是因為道德的淪喪,而是因為法律的案例!

我們的國家在向法制社會過度,但法律是有漏洞的,法官素質也是參差不齊的。當銀行出錯導致銀行獲利,法律判銀行對;當銀行出錯導致民眾獲利,法律判民眾犯罪,這樣的案例一多,大家能相信法律是公平的、不是保護利益階層的嗎?當偷竊、搶劫只是罰罰款、拘留幾天,而正當防衛反擊小偷、劫匪,把小偷、搶劫的打傷之後,卻要吃上官司而坐牢,大家還願意見義勇為嗎?

小偷之類的犯罪成本太低了!不知道因為什麼原因,警察抓住他們的機會總是很低很低,而抓住了也只是罰款、拘留、甚至只是教育就了事了。反而見義勇為,出手過重的,幾乎從來沒有逃得了的,全部一抓一個準;義憤填膺的時候,出手重了,結果是犯法;出手不重,又可能不再歹徒重傷。既然要面對雙重風險,案例一多,誰會那自己寶貴的生命去維護公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