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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弦一來到四十八重天之下快二十年了,一直致力於研究下層世界的發展。

關於天,他有諸多自己的觀點。

但他並沒有發表自己的意見。

大華國古代哲學中“天命”說早在殷周時期已流行。

從古器物發掘中所見到的甲骨卜辭,彝器銘文,“受命於天”刻辭的不只一次出現,說明早在殷周時期,天命觀就已經在人們的頭腦里紮根了。

這用《易經》的話來說,叫做乾道變化,各正性命一。

對於這裡的命,後人注釋道:命者,人所稟受,若貴賤天壽之屬也。

在古人的思想觀念中,人們的富貴貧賤、吉凶禍福,以及死生壽夭、窮通得失,乃至科場中舉、貨殖營利,無一不取決於冥冥之中非人類自身所能把握的一種力量,即命運是也。

命運的觀點,在古代源遠流長。

由夏經商曆周,至春秋時,孔子弟子子夏說:“死生有命,富貴在天”。

可見孔門弟子是信奉命運的。

孔子進一步指出:“富而可求也,雖執鞭之士.吾亦為之。如不可求,從吾所好。”

宋國的桓魑有一次想謀害他,孔子聲稱:“天生德於予,桓魑其如予何”!

總之,在孔子看來,一個人的生死存亡、富貴貧賤完全與高懸於天的命運有關,絕非塵世碌碌眾生的力量所能改變。

故孔子又說:“不知命,無以為君子也。”

儒家祖師爺孔子是位極度信命的老夫子。

按理說,孔子是個知識淵博的大儒,對於人類社會有着深刻的認識,怎麼就會信起命來呢?

原來,他早年風塵僕僕,奔走列國,到處推銷自己的政治主張,很想干一番轟轟烈烈的事業。可是到了後來,當他碰了一鼻子灰以後,才深深地省悟到,命運之神竟是如此這般的厲害,然而這時他已是個五十左右的人了。

“五十而知天命”,就是他從不知命到知命這一思想轉化過程的最好說明。

與此同時,他不僅“知命”,他和他弟子還不遺餘力大肆宣揚“死生有命,富貴在天”,“不知命,無以為君子”,“君子屬易以俟命,小人行險以僥倖”的思想。

這裡他的說教是,一個人的生死貧富,都是命里早就註定了的,作為一個君子來說,非得知命不可,否則就夠不上做“君子修的資格。

正因為君子是“知命”的,所以他能安分守己,服從老天爺的安排,但是小人卻不這樣,他們不肯聽從天命,往往冒險強求,希望有幸,意得個好結果。

當然,看問題也不能攻其一點,不及其餘。

《孔子袋語》記錄孔子的話說:“古聖人君子博學深謀不遇時者眾矣,豈獨丘我孔丘哉!賢不肖者才也,為不為者人也,遇不遇者時也,死生者命也。”

這裡,他認為賢和不肖是根據才華來劃分的,乾和不幹是人們自己可以把握的,至於機遇好和不好,是時間的問題,而是死還是活,那就只得看老天的旨意了。

作為儒家學派的創始人,孔子的這種天命思想,又在後來大儒孟子身上得到了新的反映。《孟子》上篇說:“莫之為而為者,天也,莫之致而至者,命也。”意思就是,沒有人叫他干,而他競幹了,這就是天意,沒有人叫他來,而他競來了,就是命運。

同時他還舉例說明,堯、舜的兒子都不肖,是因為舜、禹為相的時間太長.所以堯、舜的兒子不有天下;禹的兒子啟賢能,而禹為相的時間義短,所以啟能得到天下。

以上這些,都不是人力所為而自為,不是人力所致而自至。

從理來說,這屬於天意,對人來說,這屬於命運。

天和命。

實在是一致的。

在《孟子》中,孟子還說:“夭壽不貳,修身以俟之,所以立命也。”

又說:“莫非命也,順受其正。是故知命者不立乎岩牆之下。盡其道而死者,正命也,桎楷死者,非正命也。”

前者是說,不管命短命長,我都不三心兩意,只是培養身心,等待天命,這就是安身立命的方法。

後者是說,天底下人的吉凶禍福。

無一不是命運,只要順理而行,接着的就是正命。

所以懂得命運的人不站立在有傾倒危險的牆壁下面。

因此,儘力行道而死的人所受的是天的正命,犯罪而死的人所受的不是天的正命。

這裡,孟子雖然認為天命的力量無可抗拒,但是不管怎樣,我還是應該按照我的仁義而行,不能無緣無故地白白送死。

無疑,這對孔子的天命觀來說,有着補充的一面。

此外,先秦諸子信命的還很多,而以儒家的勢力為最大。

命運觀經過先秦學者的一陣鼓吹,其時從上到下。

從統治者到平民百姓,信命的風氣一時很盛。

早在殷商時期,當時的統治者們,就已習慣於在每做一件事之前,總要先佔卜一下天意如何,是凶是吉?後來,又由於人與天地相應觀念的影響,更使得人們普遍認為,整個天下的命運和每個個人的命運,都和天時星象有關。

《周禮》記載:“馮相氏掌十有二歲,十有二月,十有二辰,十日,二十有八星之位,辨其敘事,以會天位。”

“保章氏掌天星,以志星辰日月之變動,以觀天下之遷,辨其吉凶。以星土辨九州之地所封,封域皆有分星,以觀妖祥。”

這是說馮相氏和保章氏,是專管歲時星象,並從而窺探命運從而推測人間吉凶禍禍福的一種職官。

命數,這是一個複雜而重要的概念。

天方誠等命數有一段很好的論述:“人為自然界天與地作用的產物,人在天地間生存、運動;宇宙萬物都在時間與空間中運動,人、天、地及宇宙萬物的運動無一不受着一種數的制約。古人認為,對這種數,人們可以通過卜筮等術數手段,得到神的指點和啟示,感知和認識它。”

數是宇宙本質現象在度上的規定,有一定的規律可循。

它是有形的,也是無形的,它是點和線,也是波和場。

它是數字的學問,也是哲學的學問。

它是清晰的,也是模糊的。

古大火華國唐代大儒劉禹錫在《天論》中認為數是事物內部的聯繫,凡物必有數,由數可以得理,順乘其勢。

他說:“水與舟,二物也。夫物之合并,必有數存乎其問焉。數存,然後勢形乎其間焉……今夫蒼蒼然者,一受其形於高大,而不能自還於卑小;一乘其氣於動用,而不能自休於俄傾。又惡能逃乎數而越乎勢邪?”

又云:“吾非斯人之徒也。大凡人乎數者,由小而推大必合,由人而推天亦合。以理揆之,萬物一貫也。”

可見,數是考察事物的着眼點,通過數的分析,可以知道事物的發展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