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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純潔什麼呀?勞遠征,這就是你的不對了,你難道沒跟譚姐說實話,你當時像個癩皮狗一樣對我死纏爛打,說什麼會愛我一輩子,最後我受不了你的百般挑逗,就答應了你的無理要求,想想你還是我的第一個男人呢,我忘不了你那一晚對我的溫柔,可正因為如此,我才更加恨你。”童夢謠說得咬牙切齒,像真有其事似的。

孟凡卻在心裡樂了:“原來她只是在做戲,氣氣那個凶女人的,她越咬牙切齒,說明她說的越是假話。”

從譚雅憤怒的表情看,她顯然是相信了童夢謠說的話,“童夢謠,我不管你們以前發生過什麼齷齪的事情,今天你都必須伏法。”她又提到正事上來了,而且已經用槍瞄準了童夢謠,她的槍法孟凡見識過了,童夢謠絕沒有可能躲得過去。

“可你還沒問問我同不同意呢?”關鍵時刻,孟凡開始說話了。

“你算哪根蔥,不過是一個只有一隻手的殘疾人,也敢阻礙警察執法。”勞遠征對童夢謠余情未了,自然對孟凡咬牙切齒,說起話來就像在孟凡的傷口上灑鹽,令孟凡十分氣憤。

孟凡少了一隻手,本來就滿懷怨恨,俗話說得好,當著瘸子不說短話,他卻故意說孟凡的短處,孟凡也自然不會對他好聲好氣了。

孟凡看出來雖然他現在和譚雅在一起,可心裡真正在乎的好像還是童夢謠,很有可能他娶那個譚雅是出於某種利益上的需要,於是他嘿嘿一笑說:“老子不像某些人,敢做不敢當,敢愛不敢說,老子現在是夢謠的男人,我碰她可以,可除了我,天王老子來了想動一動她也得先問問我答應不答應,你說我說得對嗎?親愛的。”

孟凡一邊說一邊在童夢謠的臉蛋上摸了一把,又在她的R房上捏了兩下,揩了不少的油水。“哼!拿老子當槍使,老子可不是吃虧的主,先揩點油再說。”孟凡齷齪地想着。

童夢謠已經說過孟凡是自己的男人了,現在自然不能改口,只好任由孟凡在她身上瞎摸一氣,“親愛的,我整個人都是你的,當然你說了算了。”可她心裡卻在想:“好你個孟凡,敢占我的便宜,上一回那個傢伙占我的便宜,被我一槍斃了,看我找機會不好好修理修理你。只是,這傢伙好像挺厲害,我不一定打得過他,得從長計議才行。”

勞遠征看到孟凡在童夢謠的身上又摸又捏,氣得嘴都歪了:“混蛋,你個混蛋再碰夢謠一下,我就斃了你。”要知道他雖然和童夢謠談過戀愛,可連嘴也沒親過,最親密的動作也僅僅是拉拉小手而已。

譚雅立刻瞪了他一眼:“人家兩個人親熱關你屁事,你跟着起什麼哄。”

勞遠征這才想起眼前這個母夜叉一樣的女人才是她老婆,是呀!人家親熱關他什麼事,可是,童夢謠才是他日思夜想的女人呀,要不是為了前途,鬼才喜歡譚雅這個男人婆呢,甚至夜裡干那事,都是把她想象成童夢謠才能正常**!可現在,童夢謠就在眼前,卻倒在了別的男人的懷裡。

“你最好別多管閑事!”譚雅的聲音十分冰冷,孟凡能感覺到她身上散發出的那一種肅然的殺氣,如果沒有殺過很多人,是絕不會有這樣的殺氣的。

如果是一般的人,很有可能被譚雅身上散發出的冰冷氣息嚇倒,但孟凡這樣一個在喪屍世界裡殺過三進三出,不知道多少回都差點死掉的人,又怎麼可能會被她嚇倒。

“這件事我管定了。”孟凡的聲音更加冰冷,他身上的殺氣陡然倍增,譚雅也是久經戰陣的高手,卻居然被孟凡身上的殺氣完全蓋住了。

她這時才發現,這個不起眼的少了一隻手的男人,絕不會是一個簡單的人物。其實從另一個層面講,童夢謠也曾經是特警,又怎麼會找一個庸手來做靠山。

孟凡離譚雅至少有三、四米遠的距離,雖然他左手上的刀很古怪,可按照正常情況,他的刀無論如何是快不過譚雅手裡的槍的。

譚雅正是基於這種想法,覺得就算孟凡很厲害,可就憑一把套在左臂上的彎刀,如何能是兩個持槍特警的對手,於是她將槍口轉向了孟凡,可就在這一瞬間,孟凡的身體也開始移動了。

譚雅怎麼也沒想到,孟凡的身體竟會快到如此匪夷所思的程度,她的槍口還未調轉過來,孟凡的右手就已經抓住了她握槍的那隻手,她練過很長時間的搏擊術和擒拿術、反擒拿術,可現在居然沒有一個能用得上的,因為孟凡的速度實在是太快了。

冰冷的刀架在了譚雅的脖子上,握槍的手像是被金箍套上了一搬,完全無法動彈,雖然勞遠征也將槍口調轉過來,對準了孟凡,可譚雅在對方手上,他也不敢輕舉妄動。

他不動就對了,因為孟凡的能力可不只這些,他還能預知危險,如果發現有任何異常,孟凡定會提前下手殺掉譚雅,他殺人時可是從來都不眨眼睛的。

以前童夢謠不太相信孟凡殺過很多人,可現在看到孟凡把刀架在譚雅脖子上冷酷的表情時,她信了。

從仙女峰第一次殺人時的緊張不安和負罪感,到殺黑牙等人的忐忑不安,到死亡遊戲中殺死對手時的無可奈何,到殺許志國時的殺敵立功,再到殺孔長秋和牛大偉時的義無反顧和冰冷無情,對於殺人,孟凡從心理上已經發生蛻變,不再有負罪感,不再惶恐不安,晚上也絕不會做夢夢見被他殺的人向他索命。

對現在的孟凡而言,殺一個人不需要太多的理由,只要對他有一丁點威脅的就直接滅掉,比殺一隻雞還簡單,和踩死一隻螞蟻一樣輕鬆。

“勞警官,想不想和我玩個遊戲,我們比一下,是你的子彈快,還是我的刀快。”孟凡面帶着一絲笑意說。

一滴緊張的汗水從勞遠征的臉上滴落下去,他的手心裡同樣也是汗水,按正常情況,刀怎麼可能快得過子彈,可是,他也看到了,孟凡絕不是一個普通人類,沒有一個普通人會把殺人當成遊戲一樣看得這麼輕鬆,也沒有一個普通人能在相隔三米多遠的情況下還能一下飛奔過來打掉譚雅手裡的槍,輕鬆地將訓練過十幾年的特警之花制服。

那麼正常情況在此時也就不成立了。

“勞警官,李小龍大師曾說過,與人對戰的時候,是絕不可以緊張的,一定要放鬆,放鬆才能取勝,你看我,明明要殺人了,自己也同樣有可能被人殺,卻一點也不緊張,噢!我明白了,你殺過的人太少了,當你和我一樣,殺過成千上萬的人,或者是成千上萬的喪屍的時候,你就會覺得,什麼殺場戰場,一切都是遊戲而已。”

“你到底是誰?你,你是軍人,你一定是軍方的人。”勞遠征忽然有所感悟的驚呼道:“只有久經殺場的士兵,才會把生死看得那麼淡泊。”

“你這才想到么?”孟凡微笑着說。

“你真是軍方的人?”譚雅似乎也沒有想到。就在這時,孟凡看到汽車前面的建築里,又有兩名警察走了出來。

孟凡頓時在心裡罵道:“我靠!他媽的原來還有同夥,半天不出來老子還以為就兩個小警察呢?不過就算多兩個老子就怕了嗎?”

孟凡在心裡開始考慮着對策,雖然對方人多,但只要都是普通人類,就算是經過特訓的警察又怎麼樣,老子可是超級戰士,如果連你們都打不過只能說明廖院士和呂教授兩個大科學家都是草包。

但是能不動手就最好不要動手,又沒有什麼深仇大恨,沒理由為一個不熟悉的女人跟他們為敵。對孟凡來說,雖然殺人不是問題,但他並不是一個嗜殺成性的人,更不會無緣無故的殺人。

“我是七十二師特種救援小組組長,龍威小組成員,超級戰士孟凡,括孤,少校軍銜。”孟凡覺得是時候亮明自己的身份了。

“你是龍威小組的人,你是超能力戰士,怪不得速度這麼快。”勞遠征恍然大悟道。

“我靠!沒想到龍威小組現在這麼有名了,他們這些小警察都知道。”孟凡得意地心想:“早知道早就把頭銜亮出來,說不定人家早親熱地握着手噓寒問暖了。”

那兩個人走到他們跟前,勞遠征低頭向一個看起來約有三十來歲的老警察說了幾句,可能那人是他們的上司,勞遠征是在向他彙報情況。

那人咳了兩聲說:“原來是軍方的朋友,我是南河縣特警隊隊長時春秋,我們軍警自古是一家,不知道你為何要阻撓我們辦案抓人呢?”

“是這樣的,軍方要組建超能力部隊,所以要四處尋找有超能力的人類,軍科院那裡存有很多人類的DNA樣本,軍科院首席科學家廖院士發現童夢謠同志的DNA也發生了變異,所以要求我們把童夢謠帶到軍科院進行研究,可你們的人卻阻撓我執行任務,硬要將童夢謠同志戴上手銬帶走。”孟凡現在說起假話來一套一套的,明明是他阻撓辦案,卻被他說成是對方阻撓他執行任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