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度c小說網

落刃神廟以北的原野丘陵,鋪滿了密密麻麻的屍骸。

超過五千具的半人馬青壯年,人人都是身體強壯精悍,衣甲鮮明的血旗兵。他們算得上是奧格瑞瑪組織度最高的軍隊了,是隸屬於嗜血之王帕肯斯的教團武裝。裝備精良,軍官和一線士官都有覆蓋身體要害的金屬鎖鏈甲、大劍以及鋒利的騎槍。在奧格瑞瑪這無限接近於原始時代的社群中,幾乎是砸鍋賣鐵才可能完成這種程度的武裝。這些半人馬士兵大多都訓練有素,士氣高昂——這也不奇怪,到目前為止,哪怕是教義一無是處破綻百出的邪教,其核心的狂信徒也都是很無畏的——然而,現在,這五千餘人的半人馬戰士,或許也是血旗兵僅剩的種子,現在已經全部成了屍骸。據說他們戰到最後一人,沒有一人投降,也沒有一人逃走。

或許,正因為是無可救藥的狂信徒,才會這樣地完全不把生死看在眼裡吧。如果是在正常的冷兵器戰場中,這些悍不畏死的軍士,大概是可以成為幾萬乃至十幾萬大軍的核心依託,起到全軍憑依的作用。可惜,他們的死戰不退並沒有對他們的敵人造成任何波動,大約也就是讓二十門發散霰彈的收割者大炮在其軍陣之中多犁了幾輪炮火而已。

於是,這批向第四軍團的軍陣發動密集衝鋒的半人馬血旗軍,先是被一陣密集的排槍擋住,完全沖不上去,然後又被連續幾輪大炮集火。其死狀自然是相當凄慘的,幾乎連一具稍微囫圇一點的屍體都找不到。就彷彿是被超凡的頂級施法者用戰略級破壞魔法集火過似的。

由一千五百名山嶽巨魔突擊手,以及五千名平原巨魔獵手和戰士組成的阿拉曼巨魔軍團,這也是奧格瑞瑪教團武裝的另外一大主力。其名字是為了紀念嗜血之王帕肯斯在神話紀元時期的好基友,狂戰之神,同樣也是地精、狗頭人和巨魔共同守護神的阿拉曼。當然,和好基友帕肯斯一樣,這位遠古神祗同樣也是三魔王之一的暴政與奴役之神拉格巴爾的從神。

一千五百名山嶽巨魔,乃是巨魔軍團的中堅MT外加物理輸出。這種體型可以和最強悍的巨人亞種相提並論的生物,一旦提着自己加大號的各類兵刃,哪怕是最簡陋的原木大棒,也完全可以輕而易舉地衝垮百倍於己的陣列。要知道,他的生命力比蟑螂還頑強,毛皮更是比裹了十層爛泥的野豬還要堅固十倍。他可以若無其事地挨上上百發箭矢,甚至腦袋被砍了半拉也都不一定會死,運氣好也說不定能長出一個新的出來。

陸希一直覺得戰鬥力這麼彪悍,身體那麼大隻,還什麼都吃的傢伙,有這麼強的生命力並不是太科學了。可不管他信不信,這個物種已經存在了。他們智商確實不高,比野獸強得有限,頂多就是三五歲熊孩子的水準——當然,如果長出了第二個腦袋,就會成為超卓的天賦施法者,可這概率無限等同於百萬大獎——正因為如此的單純,它們才悍不畏死,才是天生無敵的衝鋒兵種。

可是,這些可以若無其事地被弓箭射成刺蝟,哪怕是被拒馬槍捅了個透心涼都不見得會死的龐然大物,先是遠距離被精靈獵兵們用線膛槍爆頭——就算是真的僥倖不死也一定會僵直很長時間——接着到了近距離,又被矮人和人類的導力槍手,用霰彈槍和滑膛槍交替轟炸和射擊。不說是巨魔,即便是龍,被這樣的火力撕成碎片,大約也是很難再活過來了吧。而在這樣的情況下,擅長在自己的同族兄弟的掩護下,貼近敵人投擲標槍的平原巨魔獵手們,現在也實在是很難靠近敵人。

作為核心戰力的巨魔和半人馬軍團遭到了迎頭痛擊,於是乎,那些用來湊數的地精和狗頭人大軍自然也就抓瞎了。他們雖然浩浩蕩蕩至少是達到了十餘萬眾,但只要是正常人就沒辦法太重視其戰鬥力,在矮人和人類的盾牆面前死了一大片,卻始終沒辦法起到什麼決定性進展。當奧克蘭的騎士們兵分兩路,從背後和右面發動衝擊的時候,浩浩蕩蕩的地精和狗頭人反而成了獸人大軍們最大的豬隊友。他們四散奔逃,反而沖亂了其餘獸人氏族的隊列,引發了愈來愈多的混亂。而我們都知道,大炮最喜歡收割的目標,便是摸不清頭腦,混亂眩暈,並且擁擠成一團的敵人了。

於是,又是幾輪炮火之後,原本便已經非常烏合之眾的獸人大軍,自然便陷入了全軍潰散的境地。而人類、矮人、精靈的步兵們,也開始向前,一步步地收割着敵軍的性命。

列兵蒙德森將自己的長矛刺入了一名獸人的咽喉,然後用力地拔了出來。這是他今日幹掉的第二個敵人,對於一個普通的士兵來說,這樣的戰績其實已經相當不錯了。他看着那個比自己高上一整個頭,身體也比自己強壯上一整圈的敵人捂着致命的要害傷口哀嚎着倒地,雖然已經累得氣喘吁吁,卻難以掩飾心中的興奮和成就感。然後,這位第四軍團最普通的長矛手,看了看周圍的戰場,看着自己的戰友們如同追趕兔子一般掩殺着已經完全失去了戰鬥意志的獸人們,總有一點非現實的虛幻感。

要知道,在半年多以前,他還只是一個農夫家的小兒子,因為父母去世,長兄繼承了家裡的小農場,他不像一輩子都在兄長的家中寄人籬下,這才和幾個同鄉一起離開了一輩子都沒有離開過的偏僻小島,尋找生活。可是,他從來沒有想過會成為軍人,之前人生的二十幾年,殺過的最大號的動物便是鴨子了。像是成年的獸人,哪怕是站着離自己不過十米遠,便已經能嚇得自己魂不附體了吧。

可是,現在的他,卻能在戰友的配合下,用穩健的動作將長矛送入對方的要害,內心不但毫無波動,甚至還覺得這才是自己的事業……

“生活改變人”這麼有哲理的話,沒有讀過書的蒙德森自然是說不出來的。可是,他現在卻非常享受這種感覺。以冷兵器時代的標準來說,無論是技能、心態還是戰績,他已經完全算得上是最優秀的精兵了。

當然了,這位年輕的列兵畢竟還是凡人,離真正身經百戰的老油條還是有一定差距的,一邊喘着粗氣一邊竟然在發獃,渾然沒有意識到,旁邊一個還沒有死透的平原巨魔,支起了半身,舉着自己的投槍便想要偷襲。

“呯!”清脆的槍聲在他身側響起。

巨魔的腦袋爆成了一團血霧,這時候是真的死的不能再死了。

“蒙德森!想死么,你這個蠢貨!”一名穿着簡單的披甲衣的士兵跑到了他身邊,大聲地罵了一句。

如夢方醒的列兵趕忙向對方道謝,卻沒有掩飾自己羨慕的目光。對方只穿了一身皮甲和布袍,比穿着皮鏈甲,配短劍和長矛的自己,似乎是要屌絲了不少,可第四軍團現在所有的將士們都知道,他們手裡的那根“大鐵管子”可比一身甲胄外加上精鋼寶劍要厲害多了。手持這玩意的披甲布衣眾,完全便是“軍團王牌精銳”的象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