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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四日?!”青雲大吃一驚,“現在天氣可是越來越冷,那麼多天沒人看見他們,那可有人送衣服吃食進去?!”

前來與他們會合的一名官差答道:“牢里有飯菜供應,只是衣物卻一直送不進去。三位大人本來是被喚去接受問話的,誰也沒想到欽差大人會忽然下令收監,因此除了身上穿的,一件多的衣裳也沒帶。我們先前原也送過,只是被大牢那邊打了回來,說是怕有夾帶的,牢里自有被褥,不必再送。”

青雲聽了擔心不已。周康與鍾淮都是家裡有錢的,身上肯定穿得足夠暖和。但劉謝的新棉襖被劉明偷去當掉,出門時只帶了一件舊襖和一件皮背心,那時候倒罷了,如今天氣一日比一日冷,哪裡經得住?她立時便急了:“這是怎麼回事?怕夾帶搜一搜就行了,怎麼連家裡送衣服過去都不許了呢?從前也沒聽說這樣的規矩呀?!”

“誰說不是呢?”那官差道,“我們私下也在議論呢,那位欽差大人是不是在故意折騰人?悄悄問府衙那邊的人,他們心裡也納悶,不過昨日新知府卻下了令,不許他們議論這件事。聽說新知府與欽差大人是舊識。”

鍾六在旁插嘴道:“可不是舊識么?聽說欽差喬大人是定國公的兒子,新知府是走定國公府的門路,才坐上這個位置的。”

卧槽!青雲心種官官相護的感覺真是太糟糕了!

她又問:“不許探望就算了·連送東西都不行,這絕對是故意的!連重刑犯和死囚都沒這個待遇呢!”

鍾六皺了皺眉頭:“也罷,咱們帶了證據來,先報上去證明二哥的清白吧。如今這情形,能救得一個是一個!”說罷就帶着人,從後面一輛馬車上卸下幾個箱子,命人抬着往府衙里去了。

青雲看着他們離開,心裡暗暗着急,鍾家人可以有所謂的物證什麼的去證實鍾淮的清白·但劉謝這邊本身就是欲加之罪,要如何去救?要不要……回清河去弄個萬人大簽名之類的東西?不過還是要先見劉謝一面,把事情弄清楚再說。目前看來,很可能只是欽差誤會了而已。嘖,早知道她就該把劉明帶上的。

曹明見她着急,忙道:“妹妹莫急,咱們先想法子找人打探一下,或許還有轉機。

曹明的法子果然很給力,他在去清河之前,曾在淮城逗留過一段時間·雖然不長,但托他老本行的福,倒是救過幾個病人,其者的兒子正是司獄司大牢的司獄,手下管着周鍾劉三人呢。他帶着青雲直接找上門去了。

那司獄是個孝子,曹明救了他老子的性命,他心裡感激到了十二分,一見面就先來了個大禮,又要招呼妻兒一起來磕頭。曹明忙攔住了,壓低聲音對他道:“有件為難的事·想請大人幫忙。”那司獄知機,寒暄幾句閑話,便讓妻兒都退了下去·將曹明與青雲請到花廳里品茶,一個下人都沒留。

曹明便向他介紹了青雲的身份,只說是自己的表妹,家裡原住在西北,因西北大旱,舉家南遷,路上父母都去世了,滯留清河·親戚們趕去救援之前·蒙清河縣主簿劉謝照應了些時日,便認了乾親·如今劉主簿竟被下了獄,她就趕過來打探消息。

司獄對此表示了理解·嘆道:“雖說欽差大人與新來的知府都道那位劉主簿是個昏官,但我每日瞧他言行,竟是個正派的老實人,其會。姜姑娘知恩圖報,也是難得。”

青雲說:“不瞞大人,我都問過了。原是我乾爹的兄弟從家鄉前來投奔他,那是個糊塗人,也不知聽了誰胡編的謠言,明明我乾爹只是從司吏升了主簿,又因曹家表兄好意,搬進了曹家宅子借住,他卻當我乾爹做了大官,發了大財,一便在外人面前胡亂炫耀。誰知不巧,他竟與欽差大人一路結伴同行,還把自己的身份來歷都說了,欽差大人想必是聽信了他的胡話,才誤會了我乾爹。只可惜我乾爹這個兄弟平日里吃酒賭錢無所不為,我怕帶了他來,事情反而更糟,也不知該如何為乾爹辯解。”

司獄笑道:“原來如此,這倒也容易,想法子給新來的知府大人遞個話好了。他跟前的幾位師爺,平日都慣了收禮替人辦事的。府衙的幾位大人都不覺得劉主簿有什麼要緊,是關是放,都是一句話的事。當日欽差大人會拿下他,多半只是個搭頭,關鍵是那位周縣令!”

曹明察覺到他話外之意:“莫非……欽差大人是有意針對周大人?”

司獄笑了笑,低聲道:“不瞞小曹大夫,欽差大人雖不曾明說什麼,但我們底下人都看得分明,周大人才是正主兒呢,他們二位從前必有舊怨!只是知府大人不許我們議論,我們才裝作不知道罷了。”

青雲與曹明對視一眼,後者點點頭,青雲便從袖薄的紙來,卻是一張五十兩的銀票。來之前,曹明已經告訴過她淮城府衙的行情了。五十兩固然讓人肉疼,但只要能把人救回來,錢財尚在其次。

司獄笑着將銀票收下了,這不是他要的,而是拿去打點知府身邊的師爺們。他又與曹明和青雲約了個時間,兩人便告辭了。

這時候,天色已經黑透。青雲趕緊和曹明一起回到同伴們身邊,就在雲來客棧要了幾間客房。不過林家兄弟與林大嬸嫌這裡房錢太貴,自行駕着車去了附近相熟的王氏大車店。

一宿無話。第二日清早起來,青雲與曹明到了大堂里吃早飯·鍾六已經坐在那裡了,神色頗為輕鬆,還很高興地跟他們打了個招呼。青雲心想鍾縣丞那邊定是有了進展,忙問他昨兒夜裡如何。鍾六果然笑着說:“雖不曾見到欽差大人,但他底下辦事的人倒是很客氣,知道我們帶了有力的證據來,便答應了會告訴欽差大人,眼下我們只要等消息就好了。”

青雲忽然想起一件事:“你把東西都交給他了嗎?”

“怎麼可能?”鍾六倒很是精明,“要緊的證據·自然是要見到正主兒才上交的。”

果然才過了晌午,府衙那邊就有了下着證據過去了,下午回來,已經有了准信,道欽差大人查看過證據了,鍾淮果然是誤判,只是還有些旁的瓜葛,需得他留下問話,要到明日才能放出來。

青雲知道鍾六交上去的證據是什麼·不外乎一疊“王府工匠畫的首飾圖紙”,一些用剩下的珠首飾——當然,是完全民間風格的,還有一份年月“久遠的陪嫁單子,用來證明鍾淮用來送禮的珠寶全是來自亡母的嫁妝,剩下的就是幾個箱子、妝盒之類的東西,都是幾個月前被發賣的犯官物品。說真的,青雲自己都沒想到他家當日原來買下了那麼多東西,有好些都是她沒見過的呢,難道是縣衙發賣之前鍾縣丞就把自己看西先截了胡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