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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

金牙老大扯着白小鹿的衣領,把他拽了起來。

有那麼一瞬間,白小鹿一陣心悸,唯恐上衣被對方的鐵手扯破,暴露出哥哥的秘密。

不過花旗幫老大只是隨意瞥了他一眼,便把他丟到旁邊,摔了個鼻青臉腫。

白小鹿不自量力的行為,引來墓碑鎮民的哄堂大笑。

這笑聲卻令金牙老大紅色義眼中的光芒變得格外冷酷,紅芒吞吐,捋了捋絡腮鬍,忽然笑起來:“好,真沒想到你這小鬼連毛都沒有出齊,倒是比這裡大部分人有種得多,只是,給你個女人,你會玩嗎?”

“我……”

白小鹿臉紅起來,不知如何應對。

金牙老大哈哈一笑,揮了揮手:“會不會玩女人不重要,會不會玩槍才重要,你叫什麼名字,會玩槍嗎?”

“我叫白小鹿。”

白小鹿機靈起來,連連點頭道,“會玩槍!”

荒原上的孩子大多會玩刀子和槍。

那些皮糙肉厚的自動步槍,就算曆經幾十年的風霜雪雨而銹跡斑斑,只要距離夠近,照樣可以殺人。

即便子彈難搞,沒有真的開過槍,但當成玩具,仔細研究結構,並且接受大人的教導,學會簡單的瞄準——這是所有荒原之子共通的經歷,甚至,槍械便是他們從小到大唯一的玩具。

只要有子彈,還沒哪個荒原之子會說自己不能玩槍的。

“很好,只要會玩槍,就會玩女人,攻下‘新金山’,有大把女人等着你慢慢練,慢慢玩——你這小鬼倒是走運,一上道,就能玩到真正的女人!”

金牙老大似乎沒記住白小鹿的名字,但那根本不重要,森冷的紅芒如潮水般湧向眾多墓碑鎮民,“收下你了,到時候就跟在我身邊,我搶到多少,都有你的份——還有誰?”

“糟糕。”

白小鹿在心裡說,“弄巧成拙了,跟在金牙老大身邊,哪裡有逃跑的機會?”

“傻瓜。”

哥哥卻說,“就是要跟在金牙老大身邊才好——花旗幫明顯是到各個城鎮來抓壯丁的,所有人都是金牙老大的炮灰,估計第一波次就要被消耗掉,只有金牙老大身邊才夠安全。

“逃跑的事,可以慢慢再想辦法,連小命都保不住,便是說什麼都沒用了。”

或許是有白小鹿這個“榜樣”,金牙老大又吼叫了幾遍,終於有上百名墓碑鎮民響應。

所有人都和白小鹿一樣,被配發了一支銹跡斑斑的自動步槍,還有十幾個非常寶貴的彈夾,有些臂力過人的傢伙甚至發到了兩個手雷。

雖然這些裝備叫人看着眼饞,但剩下的人卻不願意趟入這樣的渾水,死死咬住嘴唇,一動不動。

金牙老大也不囉嗦,大手一揮,花旗幫的車隊就帶着新招募的士兵,乾脆利落離開了墓碑鎮。

白小鹿坐在一輛軍用卡車後面上下顛簸,正在頭暈目眩,隱隱作嘔的時候,忽然聽到身後傳來幾聲劇烈的爆炸,和所有人一起,拉開卡車的帳篷向外看,只看到地平線上,墓碑鎮的方向燃起了濃烈的黑煙,整座城鎮都在熊熊燃燒。

“看吧,我就說,金牙老大不可能這麼簡單放過剩下那些傢伙的。”

哥哥在白小鹿心裡嘆息道,“剛才的公開招募,恐怕只是一場‘測試’,通過測試的人勉強算是‘新兵’,沒通過測試的人,就是給臉不要臉的奴兵,身上鎖着遙控炸彈,被逼沖在最前面的最低級的炮灰——這是必然的。”

白小鹿看着燃燒的墓碑鎮,半天沒有說話。

“村子怎麼辦?妹妹怎麼辦?”

雖然不喜歡墓碑鎮的腐臭,但這裡畢竟是他從小生長的家鄉,黑色的火焰在鉛雲中張牙舞爪,第一次令他感覺到自己是如此孤單和渺小。

“村子距離墓碑鎮很遠,又在隱秘的山坳里,未必會被花旗幫的人找到——戰事緊迫,估計他們不會浪費大量時間在沒有油水的小山村上。”

哥哥說,“至於未來……聽天由命吧!”

……

白小鹿也只能聽天由命了。

接下來幾天,他們又陸續去了附近好幾個人口眾多的大城鎮,還是一樣的套路,先“重金招募”,再武力脅迫,包括白小鹿這個“毛都沒出齊的小鬼”都被金牙老大當成活廣告,用來譏諷那些畏葸不前者的怯懦,就這樣滾雪球般聚集起了上萬人的隊伍。

經過“蛇爺”的事情,白小鹿產生了一些心理陰影,對傳說中窮凶極惡,臭名昭著的金牙老大充滿了十二萬分的恐懼和戒備,不過還好,大約他是真的不好這一口,而且開戰之前,軍務繁忙,也沒太多時間來炮製白小鹿,只是讓白小鹿跟着他的一名侍衛學習些戰場上的基本操作,狠狠摔打了一番,白小鹿為了增加自己的保命本錢,學得倒也拚命。

只是有一天金牙老大從墓碑鎮新兵的口中,得知白小鹿幹掉天狼賭坊大老闆“蛇爺”的事情,倒是生出幾分興趣,吃飯時特地把他找來詢問。

白小鹿自然不願意說出哥哥的秘密,只是說自己趁着“蛇爺”不備時抽出他腰間的手槍,轟爆了他的腦袋,又藉著身子單薄,從通風窗里鑽了出去,卻是隱去細節不提。

“蛇爺”在墓碑鎮附近大名鼎鼎,到了金牙老大這等級數的凶神耳中,又算不了什麼,他懶得追究細節,只是叉開五指,重重拍打白小鹿的肩膀:“好小子,真有種,我就知道自己絕不會看錯人,此戰過後,你若沒死,再斬下五顆人頭,便讓你加入花旗幫!”

白小鹿被拍得齜牙咧嘴,再看金牙老大打滿了補丁的醜臉,倒覺得沒那麼恐怖,身上濃烈的臭味,似乎也淡薄了許多。

……

又過三日,他們終於抵達“同盟”地下都市“新金山”的上方。

之所以耽擱這麼多天,是因為不斷有新的魔族隊伍加入他們的行列。

原來花旗幫的實力,遠遠不止白小鹿在墓碑鎮看到的那些,卻是派出了幾十支“武裝募兵隊”,幾乎搜颳了烈血荒原所有人口眾多的城鎮,聚集起不計其數的“新兵”。

還有幾十支原本就臭名昭著,罪孽滔天的匪幫,也主動趕來“投效”,要跟着花旗幫一起打破“新金山”,狠狠幹上一票。

白小鹿見到那麼多奇形怪狀的魔族,才知道天下之大,光是整片烈血荒原,就有如此多特色鮮明,不盡相同的城鎮和部族。

有些匪幫成員全身穿着巨蠍甲殼製造的毒刺戰甲,就像一隻只人立起來的大蠍子。

有些部族渾身上下都沾滿了羽毛,不留半點縫隙,據說這樣就能抵禦嚴重的輻射。

還有一座城鎮的所有居民都是右臂畸形膨脹,幾乎佔據了身體的一半,走起路來極為不便——但金牙老大卻說,他們是投擲手雷的天生好手,能把足足一捆手雷精確投擲出數百米去,攻城拔寨,最好不過。

當然,白小鹿也見到了無數被迫前來的“奴兵”。

他們往往衣衫襤褸,愁眉苦臉,脖子上纏繞着鐵鏈,鐵鏈旁邊掛着遙控炸彈,三五個鎖在一起,只許前進,不許後退,前進還有一線生機,後退則自己和同伴的腦袋都要飛上半空——簡直是一群會走路的屍體。

其中就包括一些墓碑鎮的鎮民。

甚至是天狼賭坊那些僥倖沒死的看場。

見到他們這副下場,白小鹿才知道哥哥當時讓自己報名有多麼明智,一念之差,就是天堂和地獄的區別。

——儘管這“天堂”,也不過就是地獄上面一層而已。

來源不一,良莠不齊甚至桀驁不馴的隊伍,饒是以金牙老大的凶名和統御力,亦是足足三天,才勉強能讓大部隊行軍,來到“新金山”。

這裡是烈血荒原的東北部,真像是字面意義上的地獄。

烈血荒原,原本就是一片由紅色戈壁和沙漠組成的死亡區域。

經過大半個月的地毯式轟炸,山頭被削成平地,平地上原本頑強掙扎的植物統統化作齏粉,只留下一個又一個觸目驚心的彈坑,反射着五顏六色的光芒,記錄著爆炸發生時的極度高溫。

其中幾十個黑黢黢深不見底的橢圓形彈坑,格外引人注目。

金牙老大告訴白小鹿,那就是鑽地炸彈造成的破壞。

為了方便步兵的衝擊,鑽地炸彈並不是垂直落地,而是有一個傾斜的角度,斜斜打進地下,一旦爆裂開來,便形成一條天然的斜坡,哪怕依靠魔族的雙腳,都可以直接衝進去。

“轟!”

“轟!”

“轟!”

每隔五分鐘,空氣中就會出現一道刺耳的尖嘯聲,緊接着是震耳欲聾的大爆炸,一團火球會在“新金山”的上空冉冉升起,變成張牙舞爪的黑雲。

這是來自極遠處的列車大炮,據說一門大炮足有數百米長,射程能覆蓋整片烈血荒原,每隔五分鐘轟炸一次,雖然無法造成太大損失,卻能令整座“新金山”都感到強烈的震撼,極大幹擾守軍的精神。

這愈發證明了哥哥的判斷——列車炮這種東西,絕不是花旗幫可以擁有,那一定是“協約”的制式裝備。

下午兩點,包括奴兵在內的所有人都發到了一枚很可疑的藥片,說是能預防毒氣和輻射。

大部分人都咽了下去,白小鹿卻藏在舌頭底下,上廁所時偷偷吐掉,回來再看眾人的眼神,都有些像是失去心智的凶獸。

下午兩點三十分,最後一次炮擊,硝煙卻變成了猩紅色。

那便是“協約”發出的總攻命令。

“殺啊!”

金牙老大站在裝甲車上,聲嘶力竭,“攻下‘新金山’,搶水,搶吃的,搶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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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怎麼回事?

我,我完全控制不住雙手!

第一次發現,不碼字的日子竟然如此空虛和寂寞,簡直像是上了癮的戒斷反應!

怎麼辦?《修真四萬年》這麼好的,竟然被我寫完了,今後都沒得寫了,蒼天啊,大地啊,究竟該怎麼辦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