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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帶機,磁帶這些東西,發明的時間極早。

雖然具體不清楚是什麼時候,但有件事楊振卻是清楚的,那就是在抗戰時期,國內便已經有些諜報人員開始使用卡帶機錄音收集證據之類了。

根據這些記憶推算,卡帶機即便最晚,那也該是二三十年代的產物。

只不過在最初,因為工業以及技術的原因,卡帶機還算是高科技的產物,價格也極其高昂,根本無法做到普及。

真正的做到普及,也就是近十幾二十年的事情。

反正隨着小日子戰後再度崛起,很多原本高高在上的電子產品便也隨着小日子在相關方面技術的大爆發而逐漸走下神壇。

電視機電冰箱之類是如此,卡帶機也是如此。

反正現在在國外,年輕人腰裡別著一台卡帶機,兜里裝上幾盤磁帶,在大街上一邊聽歌一邊神頭鬼腦的晃悠,那已經是司空見慣,壓根就不是什麼新鮮事。

不過在國內,卡帶機卻還是一個極其新鮮的玩意兒。

別說是生產,便是連辛有中等這些專事以走水為生的人,幾乎都沒見誰有往國內走私卡帶機的。

連走水的都沒有,市面上自然就更難見到。

不過對於這點,楊振卻一點都不擔心。

畢竟他之所以叫二人過來,本身為的也就是這事。

因為他打算購買上幾條卡帶機磁帶生產線回來,自己生產卡帶機和磁帶!

聽到楊振的打算,別說是鄭小龍,便是連馮曉綱都忍不住多的瞠目結舌……

之所以如此的原因很簡單,那就是他原本的意思是看楊振有沒有辦法搞些空白磁帶和翻錄機回來,到時候華裔錄好歌曲之後進行銷售,賣給那些家裡有錄音機的人家。

誰知道楊振居然一步到位,居然想直接引進生產線,來個從卡帶機生產到磁帶銷售一條龍包圓。

這麼大的手筆,其豈有不吃驚的道理?

不過想到別說國內的錄音機當下還是年輕人結婚的幾大件之一,就連市面上偶爾出現的零星卡帶機,那都動輒得五六十塊錢一台,比一般職工一個月的工資都還多……

馮曉綱看向楊振的眼神就忍不住的有些心虛,心說一條卡帶機生產線,那少說也得幾百萬,而且還得是外匯。

這麼大的投入,他是真怕到時候生產線建立起來了,最後東西賣不出去,害的楊振虧本。

對於這點,楊振自己卻是一點都不擔心。

畢竟他很清楚卡帶機之所以沒人走水,那是因為卡帶機的銷售,卡帶機本身只是其中一環。

更多的還在於磁帶。

要光有卡帶機沒有新的磁帶,那對於玩卡帶機的人來說,壓根就沒有新鮮感。

在這種情況下,也就是說想靠卡帶機賺錢,卡帶機本身其實只是小頭,反倒是磁帶方面的銷售,那才是大頭!

雖說相比卡帶機動輒一台五六十的價格,磁帶一盤不過兩三塊錢,看着不值什麼錢。

可問題的關鍵在於架不住磁帶的造價低啊!

就一個塑料外殼,加上一卷覆蓋了磁粉的塑膠帶。

批量生產的話,成本頂天也不過就四五毛錢。

至於翻錄……

在這個版權之類幾乎不存在的時代,翻錄磁帶,簡直就是零成本!

正因為有着這麼多的優勢在,因而即便卡帶機真如馮曉綱所言一般賣的不好,楊振也絕不會擔心自己會因此而虧本。

因為卡帶機生產方面即便虧本,楊振也有把握在磁帶銷售方面給十倍百倍甚至是千倍萬倍的給賺回來!

不過這些話,楊振自然

不可能對馮曉綱明說。

畢竟他很清楚馮曉綱此人雖說在某些方面有些才華和急智。

但其在骨子裡,卻依舊是個唯利是圖的小人。

要真跟他交底,那怕是不知道最後會搞出些什麼幺蛾子來。

也是因此,面對馮曉綱的擔心,楊振雖適度的表達了感謝,卻也沒忘了告訴馮曉綱,表示雖說自己有意用卡帶機相關產業帶動華宜廣告公司。

但卡帶機以及磁帶的生產,銷售,卻並不會直接掛在華宜的名下。

而是會分割出去,單獨發展。

聽到這話,確定自己二人不會因為卡帶機的生產銷售虧本之類承擔什麼責任,馮小剛在鬆了口氣的同時,卻也不免有些鬱悶。

畢竟其到底不是笨蛋,

知道卡帶機磁帶產業的生產銷售雖說有風險,可一旦真搞成了……

那其中可能產生的利潤,同樣也絕對不是單純的拍拍廣告之類的能彌補的。

想着這麼大一塊可能的蛋糕,楊振最終卻只是在自己等二人的鼻子跟前晃悠了兩圈就又給收走了……

馮曉綱便是忍不住的抱怨,心說既然老闆你沒打算讓我們染指卡帶機磁帶的生產銷售,那你這着急忙慌的把我們給叫過來又是幹啥?

難不成真就逗着我們的樂子玩么?

對於馮曉綱的這些小不滿,楊振是直接無視,表示自己叫他們過來的目的,主要是想讓他們成立一個集藝人經紀,音樂製作為一體的部門。

聽到楊振的完全打算,是想利用卡帶機最為宣傳渠道。

但凡是願意簽約的歌手,他都可以利用卡帶機作為宣傳媒介,全力提高知名度,然後再承接商演……

在這個傳媒渠道極其有限的時代,除非是一些本身就家喻戶曉的人物,否則等閑歌手和藝人,想要提升自身的知名度,那簡直難如登天。

原本以為楊振想成立一個卡帶機企業,單純的就是為了賺卡帶機磁帶之類的錢。

卻沒想到楊振居然將磁帶當成了宣傳旗下藝人的宣傳工具。

雖說將磁帶作為宣傳工具,並不如電視報刊那麼直觀。

但想到萬一卡帶機風靡所帶來的磁帶銷售,其宣傳效果怕也不容小覷,馮曉綱那是徹底服氣道:「咱們既不是電視台也不是廣播站,如果單純想要做藝人經紀,怕是萬難有演藝人員和我們簽約!」

「但有磁帶作為媒介,那情況可就完全不一樣了!」

「不愧是楊老闆啊!」

「要不是你,我怕是做夢都想不到這卡帶機磁帶之類的,居然還能這麼玩!」

「你不知道怎麼玩的多了,可不止這一個!」

這些話,楊振當然不會明說,只是在翻了個白眼之後便開始對馮曉綱鄭小龍交代一些簽約的細節,比如解約條款的設定,比如公司對於商演的抽成比例之類。

眼見楊振設定的抽成比例,是公司抽成高達百分之七十,而藝人方面居然只有百分之四十。

鄭小龍是一臉錯愕,心說公司抽成這麼高……

那到時候還會有藝人願意簽約自家華宜么?

相較於鄭小龍,馮曉綱在這方面看的倒是明白,表示藝人的價值,那是由知名度決定的。

知名度越高,那走穴之類的價格,也才有可能越高。

要沒有公司利用磁帶之類的提高知名度,或許藝人本身也就不值得那麼多的錢……

再加上只要簽訂了經紀合約,不但公司在集中公司之力的情況下,肯定比藝人光靠自己可以得到更多的商演機會不說,所有的商演洽談之類,還全部都是由公司負責,根本不用藝人自

己再操心。

藝人需要做的,也就是按照合約的要求,在指定時間到達指定地點就行,工作單純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