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点催眠术》 赵星来

沒一會兒,有學生舉手:“車輪上的血跡,是不是弄錯了?可能不是人的血液……”

周葉生回答說:“這個猜測,可以排除,警方通過DNA比對,結果證實,車輪上的血跡的確是人的血液,而且來源於項龍。”

“劉曉光在夢遊的時候打了人,醒來後不記得了……”

“劉曉光沒有夢遊症,身體健康,沒有任何神經症或者心理疾病。”

“兇手另有其人,只是躲在黑暗的街角里,沒有被發現。”

“這個思路很好,案發後現場只有劉曉光、項龍、張火三個人,但不能被表象束縛住,兇手說不定另有其人。”

……

雖然學生們都在積極地發言,但是,並沒有找到破案的關鍵信息。

周葉生走到講臺上:“同學們,我要揭曉答案了……破案的關鍵,在於案發時間,1月19號,晚上7點10分。”

學生們很是不解:“時間?這個案發時間有什麼特別的地方嗎?”

“不著急,大家聽我慢慢說……”

在張火的證詞中,1月19號的晚上,也就是農曆的臘月初七,他藉著月光,看到了劉曉光的臉。

這裡有一個漏洞,1月19號,農曆的臘月初七,這個時候,月亮是上弦月,正是月初的時候,月亮的光芒是很微弱的。

上弦月,是指在農曆的每月月初,月球與太陽之間的角度為90度,月球的一半被照亮的月相。

那什麼是月相呢?

月相,是指天文學中對於地球上看到的月球被太陽照明部分的稱呼。

月球繞地球運動,使太陽、地球、月球三者的相對位置在一個月中有規律地變動。

因為月球本身不發光,且不透明,月球可見發亮部分是反射太陽光的部分。

只有月球直接被太陽照射的部分才能反射太陽光,從不同的角度上看到月球被太陽直接照射的部分,這就是月相的來源。

上弦月時,月亮只有小部分被照亮,為弧形,或者半圓形。弦在左,弓背在右。

從農曆的月初到月末,月亮的月相分別為:朔月、上峨眉月、上弦月、漸盈凸月、滿月、漸虧凸月、下弦月、下蛾眉月、晦月。

漆黑的夜晚,能見度本來就低,30米的距離,能不能看清人臉,這一點很值得懷疑。

還有一點,北半球的冬季,月亮東昇西落,晚上的7點10分,月亮在東方。

張火在麵包店門口,劉曉光在米店門前,他的位置在劉曉光的正西方向。

周葉生拿出粉筆,在黑板上畫出方位圖。

“月亮在東方,這是光源,張火在正西方向,劉曉光在光源和張火中間。張火的證詞裡說,他和劉曉光,面對面……”

根據初中的物理知識,就可以判斷出,月亮初升在東方的夜空中,光線由東向西照射,張火在最西側,他逆向光源,不可能看清楚劉曉光的臉。這一點足夠說明,張火在撒謊,真正的兇手,其實是他自己。

真實的情況,是這樣:1月19號,項龍拿著十萬元工程款,工程款放在黑色的皮包裡,他喝醉了,走起路來,東倒西歪,由西向東走的時候,經過麵包店門前。

張火看到那個鼓鼓的黑色皮包,他知道,裡面放著很多現金,頓時心生歹意。他趁著天黑,尾隨項龍,在米店門前拿起一塊磚頭下手。

項龍被打昏,倒在地上,路面留下血跡,張火剛拿起皮包,此時,身後突然傳來一束光。劉曉光騎著摩托車,從西邊駛來。

張火急忙躲到黑暗的巷子裡,等到摩托車走遠,他回到自己的麵包店。

摩托車從米店門前經過,車輪恰巧沾染到血跡。

冷靜下來的張火,知道自己犯下大錯,他急忙報警。

警察趕到現場,張火又猶豫了,街道兩側沒有監控,案發現場也只有三個人,他便懷著僥倖心理,把罪行嫁禍到劉曉光身上。

聽完周葉生的分析,學生們恍然大悟。

他們花了很長的時間在思索,但是,並沒有找到破案的關鍵因素,所以紛紛嘆氣,有一些失落。

“同學們,不要灰心,你們學習《犯罪心理學》還不到一個月的時間,我相信你們的水平會越來越高。”

講臺下,頭戴鴨舌帽的女生,薛婷婷舉手提問:“老師,《犯罪心理學》這本書,我已經從頭到尾看完了,我發現教材上的案例,很有問題?”

聽到這個提問,周葉生瞬間來了精神,沒想到學生們的思考如此深刻:“有問題?什麼問題?”

“在這本書中,每一章的序言部分,都會提供一個案例,但是,案例的信息卻十分有限,我們很難從有限的案件信息中獲得破案的線索。犯罪心理學的專家們在編寫教材的時候,是不是沒有考慮初學者的感受?”

“很好!首先,你能提出這個疑問,我非常開心,開心極了!你提出這個問題,就已經證明,你將來一定會成為一位極其優秀的犯罪心理學專家。對於偵探來說,最重要的能力便是,思考。思考太重要了,你不僅敢於思考,更敢於質疑。敢於質疑教科書,敢於質疑犯罪心理學專家,這種精神,太可貴了!”

思考,是人類進步的階梯。

疑問,是人類發展的源泉。

薛婷婷把教材翻出來,放在講桌上。

周葉生看著教材,繼續說道:“科學傢俱有質疑一切的精神,他們質疑周圍的一切,甚至質疑自己。科學的進步,正是不斷質疑,不斷驗證;推翻,確立,再推翻,再確立,不斷地接近真理與真相,這就是科學家在做的事情,它也推動著人類社會逐漸進步。犯罪心理學專家,也是如此,像科學家一樣去思考,去驗證。你們要大膽地去質疑,大膽地提出疑問,然後大膽的假設,再去驗證。比如……”

他指著教科書上第六章序言提供的一個案例《凌晨酒館案件》,一字一句地朗讀起來,案件介紹如下:

在城市的東北角,棚戶區住著大概3萬人的外來務工人員,棚戶區內部擁有近500家生活服務商店。在這裡,有一家規模較大的酒館,名字是‘凌晨酒館’。

8月19日上午11點32分,酒館的老闆姚鑫報案,酒館的服務生朱家豪失蹤,警方隨後出警,趕到凌晨酒館。

凌晨酒館內部有1500平方米,上下兩層,一層除了值班室住人,主要功能是用來接待顧客,二層是儲藏室和服務生的宿舍。

朱家豪住在一樓的101值班宿舍,他的隔壁是102宿舍,住著章榮。二樓有兩間宿舍,212和213宿舍。

其中,212住著曲志剛和林川,213住著張重和高訓,他們6個人都是酒館的服務生,均為男性。

酒館只有一個南大門可以出入,因此,僅在出口安裝了一個監控探頭,19號早上的8點20分,老闆姚鑫發現朱家豪不在宿舍,他打電話,結果一直沒人接聽。

大家便分頭去找,直到上午的11點,仍然無法找到朱家豪,而且聯繫了他的家人,也沒有消息,姚鑫只好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