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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寫有自己名字的墳墓,唐森心情複雜,但沒有怨恨,他能理解區婷一行人的做法,同時也確定了自己的兩把武器應該是她們撿走的。

當初她們一定回去找過自己,但只發現了兩把武器,而武器又對他極其重要,不是遇到無能為力的事,根本不會遺棄掉,現場又沒有發現他的人,認為他被喪屍吃得屍骨無存了很正常。

換了唐森自己,也會這麼想。

只是,心裡多多少少還是有些失落,現在又變成了他一個人,沒有食物和水,也沒有武器,孤獨感又再一次襲來。

頭頂上的陽光很猛烈,唐森卻第一次有些討厭起來,他扯了扯身上破爛的衣服,試圖遮住暴露在陽光下的皮膚,無意識地往前走。

走了幾十米,他發現了一輛中巴車,車窗的玻璃早就沒了,但卻用雜七雜八的物體遮住,坐墊、殘舊的車門以及雜草泥土什麼的,心中猛然一動,這裡曾經有人居住過——不,是當過庇護所。

唐森三兩下衝上車去,裡面的座位早被拆空了,地上打掃得很乾凈,顯然不久前,確實有人在這裡過夜,不知道是否區婷她們。

很快,他就找到了證據。

那是車廂後排的鐵皮上,刻着三行歪歪扭扭的小字。

第一行是:“唐哥,你在哪裡,快回來。”

第二行:“唐哥,第二天了,你快回來。”

第三行:“唐哥,今天是第三天了,只要你回來,我什麼都聽你的。”

後面就沒有了,只有一道道用刀子划出來的痕迹。

唐森伸手撫摸着這些字和痕迹,很明顯,這是小曼刻的,用的是她的bi shou,看起來像是一個人在囈語,但每一行字,都透露着希望他儘快回來的心情。

雖然字和痕迹凹凸不平,摸上去並不舒服,唐森卻覺得渾身被一股暖流所包裹,區婷她們在這裡等了他至少三天時間,這說明她們並沒有輕易放棄他,只是三天時間都沒見他回來,所以才死心離去,畢竟他要真活着的話,恐怕早就來找她們了。

閉上眼睛,唐森回憶起與她們相處的點點滴滴,雖然彼此並沒有多少真正的交流,但他發現真的已經離不開她們,離不開那種有人在身邊的感覺,還有區婷那雖然略帶強勢但卻漂亮的面孔......

他後悔自己為什麼不早點醒過來,不然就可以追上她們了。

唐森不知道自己昏迷了多少天,也許五天,也許是十天,天知道具體有多久。所以他現在要做的,是儘快趕路,追上區婷她們,哪怕追不上,也可以去那個人類聚居區與她們匯合,至少也要告訴她們,他還活着。

儘管缺少了武器和食物以及淡水,唐森卻仍然有足夠的自信可以活下去,在野外,找水比在城市裡容易多了,公路兩旁的荒田被曬得乾裂,看不到有水的希望,不過遠處還有綠色的山林,那表明在那裡可能找到水,真的到無水可喝的程度,他會冒險去試一下。

因為一個人,唐森不需要有那麼多的顧忌,在公路上疾速狂奔,遠遠看去,就像一道黑色的閃電。

他感覺身體好像輕了很多,不知道是不是錯覺,也許跟身上帶的東西少有關,背包里就只有一點晒乾的魚蝦,他甚至能輕鬆一步跨過一輛豎放着的汽車,身輕如燕,就像武俠小說里那些飛檐走壁的高手。

這種感覺非常好,如此狂奔了近半個小時,遠遠地,他突然看到了遠處一條連接着省道的路上有一隊人正朝公路上而來,他連忙停下,恢復成正常走路的速度。

雖然距離遠,但依稀能看出,那是一個十幾人的隊伍,有男有女,但不是區婷她們。

從隊伍來的方向看,他們顯然是從別的地方來的,目的是為了匯入省道,前往那個聚居區。

唐森有些意外能一下子見到這麼多人,但很快想通,這裡已經越來越靠近那個聚居區,估計到時候遇到的人會更多。

他相信熱氣球廣播肯定不止朝他們所在的那個方向進行了廣播,其它方向估計也有熱氣球廣播,所以四面八方都會有人前來。

沒走多遠,那邊小路上的隊伍也發現了唐森,他們指指點點地看着這邊,還有拿起武器戒備的。

末世里,遇到活人可不是“老鄉見老鄉”,第一時間警惕起來是最穩妥的做法,哪怕唐森只有一個人。

等走得近了,唐森看清了那些人的樣子,有男有女,有老有少,雖然是一個隊伍,但卻隱隱地分成了三個小圈子。

第一個小圈子是三個男人,他們走在最前面,身體壯實,手持武器,砍刀、斧子不一而足,看起來就很兇悍。

第二個小圈子人要多得多,有八個人,六男二女,大多是年輕人,只有一個上了年紀,頭髮花白,可能有五六十歲了。

第三個小圈子,也是只有三個人,一男一女一個小孩,男的三十多四十歲的年紀,身材高大,足有一米九,手上握着一把柴刀,看上去很有威懾力。女的和他差不多的年紀,身後背着一個大大的背包,手上同樣握有武器,是一把廚房用的長菜刀。在兩人中間,則是一個**歲的小男孩,比小曼還要小得多。

那似乎是一家三口,小男孩始終被保護着,一手牽着母親的手,一邊怯怯地躲在她身後。

唐森在打量這個奇怪隊伍的同時,對方也在觀察着他,跟他們比起來,唐森的形象要慘得多。

渾身髒兮兮,滿臉鬍渣子,臉頰兩側都有鬍子,蓬頭垢面,頭髮結成了一團團,身後只有一個破爛的背包,看起來比乞丐都不如。

最重要的是,他身上沒有武器,空着雙手,這在末世里極其罕見,連武器都沒有,等於沒有自保的能力。

唐森雖然看不到自己的樣子,但也能知道他現在的形象很慘,估計區婷她們見了他也認不出來。

“朋友,你也去那個聚居區嗎?”當先開口問他的是隊伍前面那三個身體壯實的男人其中的一個,他剃着一個大光頭,滿臉橫肉,三人似乎也以他為首。

“是。”唐森點頭,聲音有些低沉,這在對方看來,可能是畏懼他們的表現,畢竟他只有一個人,而對方是一個隊伍,還帶着武器。

“你可以跟我們一起,但我們不會給你任何幫助,明白?”滿臉橫肉的光頭男人輕蔑地看了他一眼,甚至都沒興趣去檢查他身後的背包,看那乾癟癟的程度,也不會有什麼好東西。

唐森默然無語,似乎是默認了。

光頭男看了一眼身後,語氣沒有一絲客氣,甚至還有些不耐煩:“我們走,速度快的話,不用幾天就能到了,記住你們的義務,我們保護你們,你們貢獻出食物和水,這很公平不是嗎?”最後一句話,似乎是說給唐森聽的,暗示只有這樣,才能得到他們的保護。

唐森這才注意到,這三個男人身上除了武器,什麼都沒有帶,他們打的是隊伍里其他人的主意,而隊伍里的人,沒有一個吭聲,顯然都已經習慣了被他們敲詐。

弱肉強食,不外如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