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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單手手掌豎起,在眼前一抹,大喝一聲如同雷鳴:“肉眼,開!”

同時天空中的千手千眼觀音菩薩猛然睜開雙眼,雙眼射出一道金光進入方正的後腦,方正同時伴隨着大喝,一雙平靜的眸子中綻放出一道金光,接着遠處的景象瞬間拉近!方正清晰的看到了血光所指引的位置,看到了倒在地上的馬原,看到了地上的毒針,看到了生死彌留之際的馬原,看到了痛哭的譚銘,看到了被按在地上的徐迅,看到了臉上掛滿恐懼的方奎,看到了一臉猙獰的**!

“慧眼,法眼開!”

方正又是在眼前一抹,天上的觀音菩薩眼中再次變換神光,方正一眼的目光落在了馬原、譚銘、徐迅、方奎、**的身上!

這一次的慧眼加法眼開啟後,並不是對着一個人看,而是對着一群人,一時間,所有人的人生罪惡都在他眼前閃現。這種感覺就好像一個人同時看着幾個顯示器,每個顯示器上顯示一個人的人生,偏偏在這種情況下他同時都看了,都記住了!並且每一個都看的仔仔細細,認認真真!

一人看多人,同時分析幾個人的過去罪孽,那是何等的神通?

若是平時,方正肯定興奮的要跳起來,但是此時此刻,他什麼都沒想,眼中只有無邊憤怒!

方正從沒這麼生氣過,事實上他都不知道自己為什麼這麼生氣,只是在那一瞬間,他感受到了一種嫉妒的不甘心,一種絕望中的吶喊,還有人在用盡全力的對他喊救命!那種嘶吼,彷彿來自靈魂深處人,那種即將死去,離開這個世界的絕望痛苦,讓他感同身受!

於是方正跟着怒了,這一怒,將他這十幾二十年來的所有怒火都引燃了!此時此刻的方正,再也不是平時那個嬉笑怒罵的鄰家少年,又或者那個溫和如玉的白凈大師!而是一個渾身燃燒着憤怒火焰的憤怒明王!

其他人的一生還好,方奎這一輩子做的壞事就太多了,光被他偷走打死,打死,射殺的狗就不下三十多條!雖然方正不反對為了生存的殺生,甚至他認為他既然已經出世,也沒什麼資格卻管人家紅塵中的人怎麼過了。只要對方沒有做那種絕戶,滅絕,反人類,犯法的事情,方正也不會去管。

但是這種偷別人家的狗,殺之賣錢,損人利己的人,方正卻是深惡痛絕!最重要的是,這傢伙幹了那麼多的壞事,竟然姓方!這不是給他這個姓氏抹黑么?

不過此時此刻方正並沒有時間去搭理方奎,他的所有注意力都在那個**的身上!

方正從沒見過身上如此煞氣、怨氣滔天之人!此人渾身上下就沒有一點金光,全是漆黑如墨的煞氣!方正甚至懷疑,這厚厚的煞氣裡面,都未必有金光閃爍!這就是個罪孽滔天的大惡人!

再看他的過去,方正的眼睛是越來越紅了!

**,原名鄭遠,並不是一指山附近的人,而是來自西北地區。事實上,他家也不是地道的西北人,他小的時候,父母帶着他搬過去的。

事實上,鄭遠也從來沒把自己當作西北人,甚至他在某種意義上來講,就沒把自己當作人看!他的思想從小就和所有人不一樣,他小時候最喜歡的遊戲是用開水澆灌螞蟻洞。將小雞仔捆在木板上,用放大鏡聚光灼燒,直到將雞崽全身羽毛都燒沒了為止,然後換下一個。

十二歲的時候偷東西被村子裡的養殖戶抓住了,對方並沒有責罰他,只是收回了他偷的東西,還可憐他給了他幾塊糖。結果,他給那養豬戶的養殖場投了一瓶毒,毒死了養殖戶的十幾頭待產的母豬,那一家子原本是蒸蒸日上的小日子,結果轉眼之間負債纍纍,一夜之間,一家人想不開,服毒自盡了。

十歲的時候,他們家離開了村子進入了城市。別人上學都是帶書本,他卻喜歡帶一把刀在身上,作業讓別人做,不做就打。每天收保護費,不給也打。

結果事情鬧大了,有學生告訴了老師,老師將他叫到辦公室訓話,結果他暴起用刀捅死了班主任,然後就坐在辦公室里,看着班主任的屍體喝着班主任泡好的茶。

沒多久,警察來了,警察問他,是他乾的?

鄭遠點點頭。

警察道:“你可知道殺人是犯法的?”

鄭遠不以為然的道:“我知道,不過我更知道,我還沒成年呢。殺個人而已,你們能把我咋地?”

警察當場錯愕當場,憤怒的盯着他,道:“你遲早會付出代價的!”

“別嚇唬我,我這人膽小,一害怕,說不準哪天拿刀子捅死誰。就好像地上這個死狗一樣……這真是一個美麗的誤會。”鄭遠道。

警察將鄭遠帶走了,但是在未成年保護法之下,鄭遠並沒有被抓進監獄,而是家裡人出了一筆賠償金,然後轉學了。不過鄭遠幹了這麼一出事,根本沒有學校肯要他,於是他十分開心的走上了社會。有殺過人的背景,走到哪,被人都怕他幾分,倒也讓他覺得混社會比上學好多了。

15歲那一年,鄭遠喝了不少酒。第二天,天一亮,鄭遠爬起來,就感覺家裡不對勁!他身上都是血,床上是,們上也是!他猛地爬起來,推開房門,只見他的父母赫然躺在地上,全身血紅,肚子上插着一把刀,死不瞑目!

他不知道是誰動的手,也不知道自己是怎麼活下來的,警察來了,做了調查……發現當天鄭遠的幾個仇家來過,還砸過他們家的門,似乎發生過鬥毆……

再後來發生了什麼,鄭遠完全不知道了。

這件事後,鄭遠心灰意冷的離開了,他不敢回家,他怕回家再觸景生情,重溫噩夢。於是他遠遠的離開了家,開始了流浪的生活。

一晃五年過去了,這五年他什麼都干過,偷雞摸狗,打架鬥毆,搶劫……

21歲的時候因為砍斷了別人一條胳膊,被送進了監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