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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方遠面對一眾長輩的目光,好整以暇的笑了笑,“不知道,你們聽沒聽說過這麼一個養老模式呢?”

說到這裡,他頓了一下,這才緩緩說出自己想說的話。

“我們稱其為,社區養老!”

社區養老,最常見的三種養老模式之一。

社區養老,養老方式之一。是指以家庭為核心,以社區為依託,以老年人日間照料、生活護理、家政服務和精神慰藉為主要內容,以上門服務和社區日托為主要形式,並引入養老機構專業化服務方式的居家養老服務體系。主要內容是舉辦養老、敬老、托老福利機構;設立老人購物中心和服務中心;開設老人餐桌和老人食堂;建立老年醫療保健機構;建立老年活動中心;設立老年婚介所;開辦老年學校;設立老年人才市場;開展老人法律援助、庇護服務等。社區養老的特點在於:讓老人住在自己家裡,在繼續得到家人照顧的同時,由社區的有關服務機構和人士為老人提供上門服務或托老服務。

我們傳統的養老模式大概有三中,分別是家庭養老,社區養老和社會養老。

這其中,家庭養老是最常見的,也就是老人和子女們生活在一起,由子女照顧老人的生活起居。這樣的好處在於子女可以隨時監控老人的身體狀況,確定是生活壓力大,而且容易引起家庭內部的矛盾。畢竟兩代人之間很多生活理念都不太一樣,平時不常見面還無所謂,偶爾見一回還特別想念,但如果天天在一起,小矛盾日積月累就可能變成大矛盾,進而引起家庭內部的衝突,這是家庭養老的弊端之一。

更何況老年人根據各人身體情況不同,所需要的照顧強度也不同,尤其是那些身體素質格外差的老年人了,經常一整天都需要人照料,家庭內部生活壓力變大,是理所當然的。

至於說社會養老,那就是大家一般所熟知的養老院敬老院這樣機構,這種模式也叫做機構養老。好處在於減輕家庭的壓力,緩解家庭矛盾。缺點在於花銷較大,而且老人未必能得到很好的照顧。近幾年各種媒體也有過不少報道,說是老年人進了養老院周遭遇到的各種虐待和歧視等等,對老人的心理生理都會產生很不好的影響。

社區養老,算是兩者的結合。晚上回家就是家庭養老模式,白天有類似託兒所的“托老所”,將一部分老人組織起來,進行一些集體活動什麼的,讓老人又可以收益說話的人,可以一起活動的空間,累了還可以一起休息,算是機構養老的範疇。

以上這三種,算是最傳統的養老方式了。

其實你要說養老,在我國,那可是有着相當傳統相當悠久的歷史了。

早在原始社會末期,所謂“養老”就已經出現,夏商兩代繼承之,但西周才在制度上臻於完善。

《禮記·王制》:“凡養老,有虞氏以燕禮,夏後氏以饗禮,殷人以食禮,周人修而兼用之。五十養於鄉,六十養於國,七十養於學,達於諸侯。”

這說明西周規定按年齡大小由地方或國家分別承擔養老責任,在政策上,不僅中央要負責養老,地方也要負責養老。凡年滿五十的則養於鄉遂之學,年滿六十的則養於國學中的小學,年滿七十的則養於國學中的大學。這種養老制度,自天子以達諸侯,都是相同的。不過一國的長老,由諸侯致養,若是天下的長老,則由天子致養。西周養老不僅鑒於老年人積累有豐富的知識經驗,更出於宗法的等級社會的需要:按長幼之序,定尊卑之禮。

正如《王制》所說:“養耆老以致孝。”《禮記·鄉飲酒義》也說:“民知尊長養老而後能入孝弟;民入孝弟,出尊長養老,而後成教;成教而後國可安也。”這就是西周重視養老制度的根本原因。

國人一直非常關心孩子的成長,有關家教方面的理論與實踐很多,甚至一些名門望族的家訓成了傳家法寶,像嚴氏和曾氏就是比較著名的。但對老人的贍養似乎遜色得多,既缺乏必要的機制,也缺乏系統的理論。特別是今天的華夏,已經進入老齡社會,老年人口過億半,養老越來越成為社會的大問題。縱觀古今,各朝各代贍養老人的做法差異很大,最好的要算漢代了。

西漢初期,國家剛剛恢復安定,皇帝就頒布了養老詔令,凡80歲以上老人均可享受“養衰老、授几杖,行糜粥飲食”的待遇。漢高祖詔曰,凡五十歲以上的子民,若人品好,又能帶領大家向善的,便可擔任“三老”職務,由鄉而縣,與縣令丞尉“以事相教”。盡免徭役,每年十月還賜予酒肉。漢文帝詔令:“老者非帛不暖,非肉不飽。今歲首,不時使人存問長老,又無布帛酒肉之賜,將何以佐天下子孫孝養其親?今聞吏稟當受鬻者,或以陳粟,豈稱養老之意哉!具為令。”

到了成帝建始年間,又將享受這種法定待遇的老人最低年齡降到了70歲。每年秋天,由地方政府普查人口,對高齡老人進行登記造冊,舉行隆重的授杖儀式。如《後漢書·禮儀志》中記載:“仲秋之月,縣、道皆案戶比民,年始七十者,授之以玉杖,哺之糜粥。八十、九十,禮有加賜。玉杖長尺,端以鳩飾。鳩者,不噎之烏也,欲老人不噎。”從這個記載來看,漢代的養老敬老,不僅務實,而且還有良好的健康祝願。

據1959年在甘省出土的一根鳩杖杖端系著的王杖詔書木簡,以及1981年在同一地點漢墓中出土的一份西漢王杖詔書令冊木簡記載,漢朝的養老敬老法規始終一致,沒有間斷過,而且每隔一段時間皇帝就要詔告天下。

最耐人尋味的是西漢詔書中明確寫道:“高年賜王杖,上有鳩,使百姓望見之,比於節。”“年七十以上杖王杖,比六百石,入官府不趨。”

當時的“六百石”官職為衛工令、郡丞、小縣縣令,相當於處級幹部。那也就是說,漢代的七十歲老人在“政治”上享受處級待遇,持王杖進入官府不必趨俯,可以與當地的官員平起平坐。漢代老人的“政治”待遇還體現在可以“行馳道旁道”。馳道是專為天子馳走車馬的,絕對禁止他人行走。即便是皇子,也不允許。可見漢代老人是何等特殊!

也許是受漢代的影響,後來各朝各代對老人的待遇都有不同程度的體現,逐漸形成了中華民族敬老養老的傳統美德。老吾老以及人之老,便是金玉良言。

時至今日,在三大養老模式下,又有了很多細化的養老方式。

比如說消費養老。

消費養老是新近崛起的一種養老模式,其核心是消費者在購買企業的產品後,企業應該把消費者的消費視為對企業的投資,並按一定的時間間隔,把該企業的利潤按一定的比例返還給消費者,這樣消費者不僅關心自己所購買商品的數量和質量,也關心購物後所帶來的利益。企業會擁有大量來自消費者的返利而成為資本市場的強者,並且會為養老保險提供一個廣闊的巨大資金來源,能在不增加消費者負擔的情況下,逐步為消費者積攢一筆可觀的養老資金,從而解決許多與養老有關的難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