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度c小說網

公孫麗選中的未來丈夫,叫伯勞。

從七月中開始,那些不願意外嫁的女子,陸續在少府安排下,送去其他宮室,專司繁重的漿洗活計。

至於公孫麗等做出選擇的人,則留於壽春gōng中,而一支與她們人數相配單身漢組成的隊伍,被安排到壽春gōng站崗,得以出入宮禁,表面是來站崗放哨,可實際上,大家都明白自己的目的。

“娶妻……”

從七月中到八月中,武忠侯只給了單身漢們一個月時間來完成此事,要求只有三個。

“將自己洗刷乾淨些,到了裡邊,看汝等各自本事。”

“不許私鬥。”

以及。

“敢用強者削除爵位,下獄論罪!”

雖然對集體而言,最公平的辦法就是抓鬮,抓到誰是誰,強行配對,你以後生活好壞,關我屁事。

但對個體而言,這無疑是最糟糕的辦法,甚至會釀成很多人間慘劇。

仔細考慮後,黑夫還是選擇了看上去更麻煩的方式。

一個月時間,能找到對象,二人都同意的人可上報永巷令,結為夫妻。

一個月到了,還單着的人,便會被強行分配,歪瓜配裂棗,當然也可以選擇反悔,但那樣會遭到一定懲罰……

士卒們摩拳擦掌,對他們來說,這是場公平的競爭,那些還單身的高級軍官,不參與這場大相親,據說他們能瓜分的女子地位更高——胡亥那些雖然冊封,但尚未來得及寵幸的嬪妃,也有數百人之多吧。

一群軍漢開進壽春gōng,那場面,自然跟劉姥姥進大觀園差不多,幸好他們滿口的荊楚口音,與壽春gōng的宮人尚能交流,甚至叫來自楚地的宮人們,生出了一絲親切之感。

但親切歸親切,要一起過日子,又是另一回事了。

公孫麗雖然職位低賤,曾是涮便桶的,但因為模樣俏麗,立刻受到了數人追捧,最高的一位還是不更。

但她最終選擇了一個叫伯勞的公士。

這公士老實巴交,有些木訥,但在公孫麗面前話卻非常多,二人初次碰面是在井邊,伯勞二話不說來搶了公孫麗捶打漿洗的被褥,為她擰乾,又鼓足了勇氣,絮絮叨叨說著他家裡的情況。

在軍中先做民夫,運送“木牛流馬”,在武關聽到的巨獸吼聲,目睹的飛火流星,以及入關後被吸納為正式兵卒,當了伍長。

這個人看上去,似乎容易控制,更讓公孫麗心動的是他的一句話。

“我雖不富裕,只在上林中分到了百五十畝地,但往後等天下太平了,你若想回鄉看看,我定會砸釜賣甲,帶你前往!”

楚地水鄉,故鄉的影子,讓她嚮往,出於種種考慮,她最終選了伯勞。

按照楚國的習俗,她織了一個簡陋的香囊,也不怎麼用心,送給伯勞,作為信物,上面秀了自己的名:“麗。”

這讓伯勞欣喜萬分,他沒想到,公孫麗竟是識字的。

再見到公孫麗,給她帶來一匹外面買的布作為禮物時,伯勞十分歡喜:

“我不識字,故不得為長吏,但以後吾子必能識字!”

在北伐軍中,被尊重的不止是戰功赫赫的將軍壯士,有知識的軍法官們,救死扶傷的軍醫們,一樣受人敬仰,人人艷羨的職位。

公孫麗只好婉轉地告訴他,自己只識楚字,不過看着伯勞滿懷期待的眼神,她只好道……

“但秦字,我也會讀一些。”

一個月快結束時,其他人也陸續配對,甚至暗暗發生了關係,**。

但和公孫麗一樣,真正看上這些軍漢的宮人,只怕不多,大多數人對離開這幽閉宮室的期盼,遠勝於成婚本身。

雖然武忠侯承諾,要在阿房宮的廣場上,為所有人主婚,但在各宮室,確定要結成夫婦的人,皆在永巷令女官處稟明,會提前走一道秦地每對編戶齊民夫妻成親時,都必經的法律程序:

“登記!”

八月十三日這天,管着上林新縣戶籍的小吏記下伯勞和公孫麗的名、籍。

當公孫麗低聲說自己氏“公孫”時,伯勞有些震驚,因為公孫麗未言,他只知道她叫“麗”。

“我居然能娶一位女公孫?”

“我只是大夫之女。”公孫麗糾正道。

“我居然能娶到一位大夫之女!”

戶籍登記完了,居然還有軍法官來給新婚夫妻普法……

這下輪到公孫麗吃驚了,她雖入秦十餘載,但一直在宮中長大,雖也受了些苦,知道了人情冷暖,但對外面庶民需要遵循的律令規則,根本就一竅不通。

在秦,不論是關中故秦民還是南郡新秦民,都以家庭為單位,家長則為丈夫,而妻子僅為依附。例如,丈夫犯罪被流放到邊疆,作為妻子就只能選擇跟隨丈夫到服刑地生活。

婚後的家庭財產,均為丈夫所有,自主支配,但丈夫若戰死,沒有兒女時,也能選擇妻為財產的繼承人。

當且僅當丈夫有罪,而且妻子先行舉報的情形下,妻子的嫁妝等財產方可不被沒收,假如丈夫有罪,而妻子未先告發,則妻子同樣會受到拘禁。

秦律保護妻子的人身不受丈夫嚴重侵犯。若妻子比較兇悍,丈夫打她太重,撕裂了耳朵,或折斷了四肢等,妻子告發,則丈夫會被處於強制剃除鬢毛鬍鬚的罪刑。

又強調,夫妻要相互忠誠,丈夫欲納妾,須得正妻同意。女子私自出逃,與他人結合,要被判處修護城牆的苦役工,同樣,丈夫在別人家**,妻可狀告丈夫為“寄暇”罪,讓他下獄,這是秦始皇時頒布的,以禁止通姦——他老人家本來想定為“可當場打殺姦夫而無罪”的。

最後還有一項。

“棄妻不書,罰二甲。”

男子選擇休妻但不到官府登記,應當罰款二甲。

二甲便是千餘錢,足以讓一個本就不富裕的家庭徹底變得赤貧。

當然,女子並無主動離婚的權力。

聽完小吏照本宣科的“婚姻法”普及後,公孫麗百味雜陳,她記得十歲前,在楚人貴族的婚宴上,只看過大巫對新人的祝福,哪見過先說一堆晦氣話的?

她有些難以接受,低聲問伯勞:“秦人成婚,都是醜話說在前?”

伯勞倒是習以為常:“也是怕吾等不知而觸罪,故如此。”

雖然二人語言相通,但生活方式,已大不相同了。

這也是南郡某黑不再視自己為楚人的原因……

雖才成婚,但伯勞已對未來的妻子言聽計從,出來後低聲道:

“說是這樣說,但我往後將錢都給你管,絕不打罵,也不納妾,畢竟武忠侯也未納呢,我若犯法,定先告知你,你去告發我,以免罪責。”

公孫麗這才笑了,答應讓他摸摸小手。

二人的手上的繭子碰到一起,又分開了。

都是過過苦日子的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