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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光將紅瓦也照得通明。

馬車的落腳地,在一個院子里。裡面鶯鶯啼啼,似有人在唱戲。

孟卿衣對於熱鬧最有興趣,立刻就穿入瓦房裡。

他默默地在屋前感受着雪的冰意,隨後才跟進。

瓦房裡只有一個人。

一整舞台的戲子唱曲,都只為了這一個人。台上的戲子走着蝴蝶步,在光怪陸離的光彩下把長腔唱起,那漢子的肩頭也跟着曲調搖曳舒展。

然而光從背影上看起,又似乎充滿了野性。

率先進來的孟卿衣竟然遲遲沒有搬着板凳在此人身前坐下去,而是蹙眉遠離。

他當然會吃驚。

隨後他又一怔,彷彿間聽聞舞台上的人唱得並非是曲,而是詩,其間的韻律悠揚婉轉,卻又有一抹凶意。

那漢子突然道。

“你聽不聽得出在唱什麼?”

孟卿衣也突然半個身子立在他的身前,臉上稍略迴轉過來笑容,道。

“俠客行。”

那漢子高聲吟唱。

“十步殺一人,千里不留行。”

漢子粗寡滄桑,全是蕭瑟的殺意。

孟卿衣面不改色,和道。

“縱死俠骨香,不慚世上英。”

漢子總算是轉過頭來,野性的眼睛裡露着生動的光暈,簡直能把人的汗毛立刻逼得倒豎而起。

一時間,瓦房裡的風甚至比外面的雪更加狂急。

漢子沉下聲音,道。

“孟卿衣。”

天底下,簡直是無人不識孟卿衣。雖在大牢里度了十年,也不容江湖人將其忘記。

眼前這個漢子,孟卿衣也不會忘記,因為其太過鮮明。

孟卿衣道。

“胡狼。”

夾馬道的第二把交椅,就是這個胡狼。

在大多數夾馬道子弟的心裡,胡狼簡直比幫主連余殤更值得尊敬。若沒有胡狼渾身裹挾着十七處傷依舊七進七出地廝殺,夾馬道撐不到墨雨堂和引君坊聯合對妙仙王的夾攻。

彼時,已有讓連余殤禪讓幫主大位的傳聞,終究卻是胡狼親自給壓了下來。

因為胡狼本就是個異類。

胡狼命犯天煞,所有親近之人,都死在了血光之下。所以其哪怕是夾馬道的二把手,也疏離在偏野一角,不問事,手底下才不需要知心的人馬。

這麼多年來,也就一個人過了。

唯有除夕夜,連余殤才會帶上幾壇好酒,和蕭雲亂一同到這個紅瓦磚房來坐坐。

那偶得的快樂,已經足夠。

所以胡狼是孤獨的,渾身都透露着孤獨,一舉一動,哪怕一個起身。

然後,胡狼站起了身,在璀璨的光下,對影,孤獨。

胡狼道。

“今天的戲不好。”

孟卿衣的確也未曾看得太入神,孟卿衣卻還是忍不住問道。

“哪裡不好?”

胡狼道。

“太過肅殺,像是在提醒我要殺人一樣。”

孟卿衣立刻同意道。

“實在不好。”

胡狼道。

“所以我現在想喝酒。”

孟卿衣疑惑道。

“聽完戲要喝酒?”

胡狼搖搖頭,帶着寒意,道。

“殺人前,要喝酒。”

桌子上果然有酒,只有一杯。

“一杯酒,一人頭,胡狼刀下命不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