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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一下,等一下,要先戴上這個帽子!”

楊軼為了曦曦的生日,確實做了很多準備,畢竟也是第一次搞生日party,他還特地到網上找了一些案例,學着自己布置。這會兒,他好像想到了什麼,匆匆跑到旁邊的置物籃里,拿起了幾個帽子。

“曦曦要帶這個!”楊軼右手拿的是那天跟曦曦去逛步行街時候買的人造頭冠,雖然是便宜貨,可是在燈光的映照下也是晶瑩發亮,看起來跟真的公主王冠一樣。

“麻麻,曦曦好看嗎?”曦曦甜甜地笑着,任由爸爸幫忙將頭冠插在頭髮里,她脖子都不敢動彈了,只能身子扭過來。

“很好看!我的小公主!對了,楊軼,我覺得這裡可以拍一下照片!留作紀念。”墨菲拍了拍楊軼的胳膊,有些親昵地說道。

“有的,不過要等一下!”楊軼左手還拿着兩個圓錐形的帽子,他自己先戴一個,然後朝墨菲示意一下。

“我不要戴啦!”墨菲好笑地往後退了一步,連連擺手。

“這怎麼行?曦曦的生日,我們都得戴!”楊軼將墨菲堵在了吧台前,讓她無路可退。

然後他親自幫墨菲戴上,還勾着繩子,掛在墨菲的下巴下。這過程免不了肌膚相親,楊軼指尖划過墨菲的下巴,感受到了她肌理的細膩,看着她泛起紅暈的臉頰。

美人如畫,竟是看痴了,忘記收回手指。

墨菲也是傻愣愣地靠着吧台,抬頭看着楊軼。這麼靠近,墨菲幾乎感覺到楊軼的氣息。這麼靠近,墨菲幾乎能感受到來自楊軼目光的灼熱。這麼靠近,墨菲也是忘記了躲避,就這樣迷離地看着楊軼那刀劈斧削的硬朗面龐。

“你們怎麼還沒有好呀?我都等得不耐煩了!”還是曦曦的聲音,打斷了這一刻的曖昧。

墨菲先反應過來,她紅着臉推開楊軼,裝作若無其事地向曦曦走去。

楊軼也是搖了搖頭,微微一笑,他也佯裝什麼都沒有發生一樣,往一邊去,拿起自己之前買的單反相機,高聲說道:“曦曦,爸爸來給你拍照了!”

拍了好幾張照片,有曦曦豎著萬年不變的“Yes”手勢的單獨照,也有曦曦和墨菲母女倆在一塊拍的照片。

“楊軼,你也過來一起拍啊!調定時!”墨菲剛才跟曦曦鬧得很開心,現在也是眉目帶笑地向楊軼招了招手。

“我也要拍?不用了吧?”楊軼撓了撓頭,“我還要給你們拍呢!”

實際上,他不太願意拍照,以前的陳舊觀念,讓他覺得只要拍了照片,就很容易給對手留下痕迹,別人的追蹤就變得更容易了!

然而,現在好像不用擔心這個問題,畢竟他的身份不再是殺手,而是普通人了。

“快過來!”墨菲嗔道,“你是爸爸,怎麼可以說不用呢?來,我們一家三口一起留個合影!”

一家三口,墨菲幾乎是脫口而出,說完她便意識到了,一下子臉紅了起來。

不過,確實是這樣,曦曦都四歲了,他們三個,還沒有過合影呢!

楊軼倒沒有再堅持,他調了相機的定時拍攝,然後跑過去,跟墨菲一左一右,將笑得很燦爛的小姑娘擁在中間。

“咔嚓!”畫面定格,每個人臉上都帶着笑意,就連楊軼和墨菲也是笑得很自然,只願這個幸福能恆久流傳……

吧台上面還有吃的,不僅有洗得水靈靈的水果,還有楊軼親手烘烤、製作的點心。在楊軼擺弄相機,準備用三角架固定著錄視頻的時候,墨菲牽着今天生日的小公主的手,先過來嘗鮮。

“這個是曲奇。”墨菲先捏起一個,放在嘴邊輕輕地咬了一口。

她吃東西的姿勢永遠是那麼優雅,只是小小的咬一口,左手還放在下巴下面接着,生怕掉出一些殘渣。

“唔,好吃!”墨菲很喜歡楊軼的手藝,這個曲奇不僅做得精緻,賣相不比蛋糕店的差,而且酥脆香甜,口感和味道都恰到好處!而且,她很喜歡裡面夾雜的蔓越莓,有點酸酸,特別好吃!

“我也要!”曦曦急了,她可夠不着,除非爬到椅子上,但楊軼為了布置吧台,都把椅子搬開了。

墨菲笑着,遞給小姑娘一個,還說道:“你可不能吃多,待會還有更好吃的呢!要是吃飽了,有得你後悔的!”

“還有更好吃的?”曦曦本來吃得香香的,胃口大開,但聽媽媽一說,又有些猶豫要不要吃完這個曲奇餅了。

楊軼做的點心當然不止蔓越莓曲奇餅,還有五顏六色的糯米糍粑。

這糯米糍粑很有意思,綠色的是摻了綠茶粉,粉色的是草莓味的,而黃色的是芒果味,當然,裡面都是紅豆沙餡料。還有一種白色的,裡面卻是紫色的心——紫薯餡!

就在墨菲和曦曦嘗點心的時候,楊軼抱着吉他走過來,他還裝模作樣地調試了一下麥克風跟支架:“咳咳,喂,喂!”

墨菲倒是見過樓上那個掛在楊軼書房裡的吉他,Brown_Beetle,她當然知道這個吉他的昂貴,也知道是原來房東留下來的。她之前一直覺得BB這個吉他在楊軼那兒就是明珠暗投,只不過,她有更好的,所以沒有羨慕嫉妒地找楊軼要而已。

“你要幹什麼啊?”墨菲好笑地看着楊軼,她並不知道楊軼會玩吉他,看着楊軼背着吉他笨拙的模樣,就笑得花枝亂顫。

“這個,我要唱一首歌給曦曦!”楊軼一本正經地說道。

“好啊,好啊!”曦曦開心地拍起了小手掌,她今天可是太高興了,爸爸媽媽給自己精心準備了生日party,爸爸居然還要唱歌。

事實上,曦曦並沒有像媽媽那樣感到驚訝,因為楊軼在曦曦面前唱過“Let_it_go”,所以曦曦還很期待呢!

墨菲也有點好奇,她想知道楊軼這個曾經對音樂一竅不通也不屑於去理解的傢伙,能唱什麼歌。而且還是吉他彈唱呢!

“他難道去學了彈吉他?”墨菲暗想。

“那我開始啦!”楊軼將麥克風裝回架子上,然後一本正經地開始扣動吉他弦。

“5·565、17……”一個輕快、簡單的節奏響起。

墨菲注意看了一下楊軼右手的指法,似乎還是有點僵硬,不過這種簡單重複,只有少許變化的旋律,確實足夠了。

但左手按弦的姿勢還不錯,他還真學過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