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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章繼續在工匠的道路上狂奔

張湯家的漂亮食盒每隔五天就會到來一次……

雲琅依舊讓丑庸將食盒裝滿,讓張湯的護衛提走……

這是一個很明顯的徵兆,張湯沒有忘記雲琅,也就代表着廷尉衙門沒有忘記雲琅。

廷尉府是帝國的眼睛,也是皇帝的爪牙,他們如同站在高處的兀鷲,冷冷的看着諾大的漢帝國。

張湯不斷地用自家的食盒警告雲琅,萬萬不可行差踏錯!

想要獲得別人的信任,是一個漫長的過程,想要融入一個族群,更需要耐心與毅力。

李敢掄着大錘,不斷地敲擊在暗紅色的鐵條上,每一次敲擊,都會綻出大蓬的火花。

他的力氣真的很大。

旁邊的水桶里浸着十餘枝鐵羽箭,每一枝都散發著幽幽的寒光。

這種羽箭足足有七八兩重,是專門供五擔弓使用的,只有強大的初速度才能給這樣的一支箭附加恐怖的殺傷力。

這是雲琅建議由李敢來完成,這樣沉重的羽箭,李敢還用不了,他準備當做父親的壽禮獻給父親。

雁門關一戰,李廣也出動了,只可惜他什麼都沒有撈着,身為衛青的後衛,他走過的路是一片血路,清理衛青取走頭顱的匈奴屍體,是他做過與戰爭唯一有關的事情。

皇帝賞賜了衛青,李廣什麼都沒有得到,他麾下的戰士,同樣一無所獲。

李敢希望這一袋鐵羽箭能夠給父親一點小小的安慰。

雲琅很忙,他忙着謄抄《百工譜》,這東西是李廣家的一部藏書,李敢這人不願意欠別人的,所以,特意跑回家一趟,背來了《百工譜》讓雲琅看。

這時代的書籍,只要是稍微珍貴一點的,都是孤品,雲琅決定謄抄一部留在家裡,等自己徹底的安全了,安穩了,再試着把紙張做出來,把這些書籍全部刊印成書。

孤品,善本,實在是太容易流失了。

謄抄的過程本身就是一個學習的過程,一部書謄抄完畢之後,他對這本書的內容也就知道的差不多了。

很好的一本書,這上面記載了很多關於城池營造方面的工藝,剩下的就是馬車製造。

不看不知道,看了之後雲琅才發現,大漢人對於如何營造一座城池知之甚詳。

雲樓,箭樓,垛口,藏兵洞,瓮城,內城,城郭,守城器具的安放,布置,守城人員的安排,突擊兵力配置,如何預防敵人有秩序的進攻,上面都有詳細的解說。

至於馬車製造,在這個時代它的製造工藝不亞於後世汽車製造。

大漢馬車的種類複雜、名目繁多,如皇帝乘坐的玉輅,皇太子與諸侯王乘坐的王青蓋車、“金鉦車”。

行獵用的“獵車”、喪葬用的“轀輬車”、載猛獸或犯人的“檻車”等等。

類型繁多,種類各異。

貴者乘車,賤者徒行,這是大漢人顯示身份的一個分界嶺。

所以出門乘車與否彰顯着人們的身份與地位。而乘哪種車,有多少騎吏和導從車,又表明了乘車者的官位大小。

在大漢,不同等級的官吏都有相應的“座駕”。

這些車雖然名稱各異,但外形基本相似,有差別的只是構件的質地、車飾的圖案、車蓋的大小和用料、馬的數量等。

另外,除大小貴族和官吏本人乘坐的主車外,還規定了導從車和騎吏的數量。如三百擔以上的官吏,前有三輛導車,後有兩輛從車;三公以下至二千擔,騎吏四人。

像雲琅這種一千擔的官員,在勛貴面前,連乘坐牛車的資格都沒有,只能騎馬!

一部殘缺的《百工譜》整整六十四斤重,上面的字跡太小,很多地方還殘缺不全,雲琅只能依靠自己的理解彌補上殘缺的部分。

看到馬車,雲琅就想了好久,他覺得等雲家人口再多一些,開一個馬車鋪子還是不錯的。

以他對舒適的理解程度,估計會讓雲家的馬車鋪子在最短的時間裡興旺起來。

透過紗窗,褚狼他們還在院子里大呼小叫的遊戲,丑庸就站在邊上不斷地為褚狼叫好,且笑的非常專註。

這可能就是愛情!

雲琅搖頭一笑,愛情這東西已經跟他沒有什麼關係了,以前就覺得跟後世的姑娘們有隔閡,現在,隔閡不但沒有減少,反而又多了足足兩千多年。

等雲琅謄抄好《百工譜》之後,已經是三天之後了。

李敢看了雲琅謄抄的《百工譜》,立刻就把自家的那一部拿去丟鐵匠爐子里,自己又按照雲琅謄抄的《百工譜》重新謄抄了一遍,這傢伙不眠不休的用了一天一夜。

雲家的早餐是小餛飩,雲琅吃了一碗,李敢已經吃了一盆,油煎的雞蛋也吃了一摞子。

吃完之後才看着雲琅的飯碗道:“我剛才吃的也是這東西?”

雲琅嘆口氣點點頭,就讓丑庸再給他裝一盆。

這一回李敢先是撈出一個餛飩仔細看了一遍,然後才慢慢的吃了下去。

“你家的飯食確實好吃,霍去病沒撒謊。”

“你跟霍去病是好友?”

“算不上,同袍而已,那傢伙眼睛長在腦門上,一般不跟人交往,不過,本事不錯,行軍布陣有模有樣,比我們這些人懂得多一些。”

“下回休沐你們一起來,我準備烤一頭小豬。”

“跟他?還是不要了,很無趣。”

“喝醉就有趣了。”

“好,我這就回家,讓管家給你送兩千擔糧食過來,你修訂的《百工譜》值這個價錢。”

雲琅點點頭道:“你再問問同袍,誰家有這樣的書,就給我送來,我可以不要錢幫他修整甲胄跟武器!”

李敢點點頭,吃完了餛飩就將竹簡綁在自己的戰馬拖拽的小車裡,他踩着左面的馬鐙上了戰馬,然後將兩腿垂下來,穩定了身體之後看着雲琅道:“你這人不錯!”

雲琅笑道:“每一個跟我接觸過的人都這麼說,你如果來的勤一些,你會發現我這人比你想的還要好。”

李敢哈哈一笑,活動一下酸澀的脖子俯下身小聲對雲琅道:“能不進軍營,就別進軍營,你這樣的人不該待在軍營里。”

雲琅咧嘴笑道:“霍去病也這麼說。”

李敢拍拍雲琅的肩膀笑道:“下回來給你帶葡萄釀,當然,前提是不會被我耶耶打死。”

說完話,就騎着戰馬出了雲家的大門,獨自一人向荒原走去,按照他的速度,他沒可能在天黑之前回到陽陵邑,估計要在荒原上獨自過一夜,他卻沒有雲琅對於安全的擔心,走的悠哉悠哉的。

這是一個無畏的人。

無畏是一種很好的品質,只是這樣的人一般沒有太好的下場,他們一般會低估困難,會認為,只要自己再努力一些,再加一把勁就能摧毀困難於無形。

他們是軍陣上最好的敢死隊,也是開拓世界最好的衝鋒者,披靳斬棘,絕塵越壑更是不二人選。

然而,一旦開始衝鋒的時候,他們往往就會忘記他們的後背,很多這樣的猛士傷口一般不在前胸,而在後背。

雲琅用力的搖搖頭,他發現自己現在很容易陷進一種悲傷的情緒里,尤其是看到歷史上的人物活生生的出現在他面前的時候,就覺得自己的立場在發生變化。

“我不是上帝!”

雲琅輕輕地咕噥一聲,就轉身回到了房間,瞅着堆積在桌案上的《百工譜》拍拍。

對躺在桌案旁邊的老虎道:“我們還是繼續在工匠的道路上狂奔吧!”

老虎抬起頭嗷嗚了一聲,算是同意了雲琅的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