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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二六章迷惘的金日

突如其來的角斗,對很少吃苦的金日來說太艱苦了一些。

他是休屠王太子,即便在被霍去病活捉的日子裡,他一樣過的要比其餘匈奴人好得多。

他族中的老人,婦人,孩子會省下不多的口糧全力供應金日,讓他保持健康。

眼看着老邁的族人因為無人購買,快要活活餓死的時候,金日終於敲響了那口中尉府門前的那口呈情鍾。

做這件事情之前,金日對大漢國是仇恨的,他親眼目睹霍去病的大軍如同宰殺羔羊一般,將他的親人一一的殺死。

不論多麼悍勇的匈奴猛士只要出現在霍去病的馬前,就會被這個魔神一般的男子殺死。

那時候的金日想要衝出母親的懷抱,想要與那個屠夫決一死戰,卻被一個又一個的婦人牢牢地抱住,失敗已經成了定局,母親只想保住她的孩子。

金日曾經發誓,一定要親自殺死這個毀滅了他的家園,殺害了他族人的兇手。

然而,當那個魔神坐在一匹被鮮血染紅的如同怪獸一般的戰馬上俯視他的時候,他不得不低下他這顆高貴的頭顱,將祭天金人雙手奉上,只求他莫要再殺他的族人。

他記得很清楚,那個魔神張開長滿雪白牙齒的嘴巴對他說:不服氣?可以再戰,隨時!

而後,在成為奴隸的日子裡,金日見到了一個又一個強大的匈奴人倒在他的馬前,連投降的餘地都沒有。

親眼看着昔日高傲的不可一世的渾邪王,謙卑的跪拜在他的馬前,甚至低下頭去親吻了戰靴……

那一刻,金日痛苦的捂住了耳朵,那個魔神的每一聲驕傲的大笑,都像針一樣扎在他的心口。

從河西走回長安,這一趟長途跋涉對匈奴人來說就是一場地獄之行。

受傷的,生病的匈奴人會在第一時間被處理掉,每一天拔營離開的時候,營地周圍的荒野上總有兀鷲盤旋。

來到長安,金日才知道地獄根本就沒有盡頭,當母親嘶吼着要族人保持最後的尊嚴的時候,那些粗鄙的奴隸販子卻如狼群一般衝過來,捏開族人的嘴巴看牙齒,就像挑選牲口一般挑選奴隸。

如果不是他們身為休屠王王族,需要獻給至高無上的大漢皇帝充當奴僕,金日不敢想自己剩餘的族人會是一個什麼樣的下場。

飢餓的日子是如此的難熬……

眼看母親憔悴的不成人形,還要每日打掃宮室,金日放棄了心中的仇恨。

在這段飢餓的日子裡,他見到了大漢帝國的強大,見識了長安城高大的城牆,見識了全身甲胄的武士組成一道望不到邊際的鐵流昂首入城。

見識了長安城華美的宮殿,見識了穿着綾羅綢緞的宮人,見識了一眼摩肩接踵的繁華鬧市……而大匈奴,連一間可以遮風避雨的房子都不會建造。

來到這裡,他才知道,那個魔神一般的將軍,只是這個龐大帝國的將軍群中的一個年輕人。

與這位魔神同樣名聲的年輕人還有三個……

他見到了萬民朝拜皇帝的模樣……這樣的敵人不可戰勝!

敲響呈情鐘的那一刻,金日只想活下去,只想帶着那群愛他,保護他的百十個族人活下去!

於是他放棄了高貴的攣氏,接受了金這個賜姓。

“嗷……”

痛苦讓人清醒,沉重的鐵骨擊打在金日的背上,他覺得全身的骨頭似乎都被這一擊給打碎了。

他從肋下擊出的一刀卻要了對手的性命!

金日努力堅持着沒有撲倒,口鼻都有血滲出來,每挪動一步,他似乎能聽見骨頭髮出的哀鳴。

他丟掉長刀,張開雙臂衝著看台咆哮:“我,金日,你們一定要記住這個名字,總有一天,你們一定會匍匐在這個名字下面。”

喝彩之聲轟然而起,那些贏了錢的漢人大聲為他叫好,那些輸了錢的人就把一枚枚竹籌丟進場子,如同下了一場竹籌雨,更有一些婦人似乎刺激過度,翻着白眼尖叫一聲昏厥了過去。

汗水,塵土,沒有能遮蓋住金日俊美的容顏,反而因為這些變得更加具有雄性美。

他一步步地挨下角斗場,對於身後死去的那個同族人,他連看一眼的興緻都沒有,魁梧強壯的身體逐漸走進了甬道,而身後的喝彩之聲更甚。

“好啊,好啊,真是一個天生的角鬥士,年輕人,享受你的勝利吧,這是你該獲得的金錢……嘖嘖天啊,如此年輕的英雄一次戰鬥就獲得這麼多的錢,我像你這個年紀的時候可沒有你的這份本事……

去尋找長安城最美的女人吧,去吃長安城最美味的食物,去喝長安城中最濃烈的美酒……

天啊,天啊,我愛死這座輝煌的城池了,羅馬跟長安相比就是一個滿是老鼠的陰溝。”

金日停下腳步,將大秦人搭在他肩頭的錢袋放回大秦人的手中問道:“能告訴是誰把我送來角斗場的?”

肥胖的大秦商人貪婪的看了錢袋一眼,搖頭笑道:“沒有人送你過來,是你要掙錢才來的嗎?

你打死了角鬥士,只是在替他戰鬥賺本該他賺的錢而已,合約上寫的清清楚楚,你識字吧?

該死的,這種漂亮的文字我一個都不認識……”

金日推開這個該死的奴隸商人,慢慢的走出角斗場,出了角斗場他仰頭看看星空,再看看身上的傷口,嘆了口氣,這一身傷怎麼能瞞得過母親?

路過街市的時候,金日買到了一隻烤雞,用荷葉包了,按一下依舊隱隱作痛的內腑,整理一下衣衫,來到家門前再一次看看自己的打扮,這才推開大門走了進去。

一隻雞自然是不夠百十個人分的,好在金日還是留下了一隻雞腿。

母親正在紡毛線,見金日進來了,就嘆了口氣道:“怎麼又弄得一身傷?”

金日將包在荷葉里的雞腿放在母親面前道:“今天賺了一些錢,就是少了些。”

母親搖頭道:“我不喝你的血。”

金日沒辦法,知道瞞不過睿智的母親,就低聲道:“孩兒被人算計了。”

母親吃了一驚,放下手裡的毛線軲轆問道:“渾邪王?我不是告訴你,要你忘記渾邪王殺你父親的這件事嗎?

你招惹他做什麼?”

金日搖頭道:“我沒有招惹他,至少在我沒有強大起來之前,我不會招惹他。”

說著話又搖搖頭道:“不像渾邪王的做派,他那樣的粗人還做不來這麼精細的事情。”

母親低聲道:“莫非是永安侯?

他想要你死?”

金日疑惑的搖搖頭道:“也不像,永安侯太強大了,他如果想要害我,我早就死了。

他應該還不知道孩兒陷害他的事情。”

“哪會是誰呢?”

金日笑着將雞腿放進母親手裡道:“不管是誰,都沒有要殺死我的意思。

戰鬥雖然激烈,對手卻總是避開我的要害,哪怕被我殺死,也沒有殺死我的想法。

如果論可能性,我覺得大漢皇帝陛下的可能性更高!”

母親放下雞腿發急道:“為何要這樣做,你是他的臣子,還告訴了他誰是內奸。”

金日笑道:“他想要我死心塌地的成為他的臣子,就用角斗場來毀掉我的名譽,讓我今後只能依附他。”

“你肯定是這樣的?”

金日無聲的大笑一下,指着殘破的屋子道:“您的孩子如今除過這一條命還值些錢,除此之外,我們還有什麼。

母親,吃吧,我們一定要吃的飽飽的,雖然我已經不指望過好日子了,還想再掙扎一下。

我雖然不姓攣氏了,還是不想讓這個姓氏蒙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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