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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緯和李建齊兩人都沒穿警服,這倒是符合相關管理規定的,而且還是因為不得已而為之的。警服代表着國家警務人員的身份,一但穿出去了就意味着多了一份社會責任,不但要注意自己的行為舉止,還要承擔更多的責任和義務。只不過很多情況下,警察的社會責任往往被泛化了,似乎很多麻煩都可以找警察解決。

比如兩口子在大街上打架了,如果路過的警察不管,就會被路人指責為拿了人民的錢不干事。可你要真管了吧,雞毛蒜皮的小事誰掰得清?

再比如街上遇到某些不良商販缺斤短兩和買東西的人吵起來了,警察路過的時候往往會被人拉住讓警察當見證人,要求主持公道。可這位路過的警察很可能正在進行某項公幹,根本不可能停下來調停此事。而且這種事自然應該讓正管這件事的人和單位去管,警察去管不但名不正言不順,出了麻煩影響了自己的工作任務的完成還要受處分。可要是這名警察要是拒絕調停吧?馬上又會被指責為不作為,吧啦吧啦一大堆帽子就都扣到腦袋上了,這何苦來哉?

哪怕遇到了街頭有人鬥毆打架的事情,作為外出執行公務的警察,也只能報警通知當地的執法部門派人來解決麻煩。不然你一個南岸區的警察還想跑到梁山港去執法嗎?出了你的管界,你根本沒有執法權好不好?你連做筆錄的權力都沒有的!只有在案情重大,出現突發的危害人民生命財產的事件,警察不得不出手的時候,這時才能出手控制事態發展,然後依然需要報請當地警方來處理案件——這就是法律程序的公正性。

當然,遇到某起刑事案件時,刑警確實是可以跨管轄區抓人的,但這是因為刑偵工作的特殊性賦予了他們針對某一起案件的管轄權。至少你追查一起殺人案時,沒權利把無關的盜竊案嫌犯抓起來,即便抓起來回頭也得交給有管轄權的單位。

不過跨區抓人的情況一般也僅限於同一行政屬地,比如本市的警察可以在本市行政範圍內抓人,但你山東的警察就不能跑到四川去直接抓人。這種情況辦案警察到當地應與屬地公安機關聯繫並取得幫助,案情特殊時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先抓人,但抓人以後也應當知會當地公安機關。那種隨便抓了人就走,也不通知當地公安機關的,不是當地公安機關涉案,要麼就是抓人單位心裡有鬼。

這裡不得已要囉嗦幾句,老犇的一個同學就是警察。往往下班了以後就趕緊換衣服,不然上街買菜上商場都是個麻煩,很多原本你占理的事情,因為你穿着警服反倒都變成沒理了。

種緯和李建齊的速度不快,兩人並排騎着車往前走。走着走着,忽然看到路邊的一處居民樓下的臨街店面聚焦了不少的人,人群中有幾人正大聲嚷嚷着什麼,顯然是發生了什麼矛盾。種緯和李建齊見狀,同時放慢了車速,想看看是怎麼回事。他們畢竟是警察身份,遇到麻煩也是應該果斷出手的,哪怕他們現在身上沒穿警服。

種緯和李建齊離那群人還有個三十多米的距離,他們只能聽到那群人喊得亂嘈嘈的,依稀聽到其中有幾個男人喊了句什麼:“答不答應,不答應就弄死你”之類的話。而另一方似乎正在反抗,說什麼:“你弄死我,我也不答應……”之類的。

聽到這些話,種緯就意識到他們遇上*煩了。種緯和李建齊對視了一眼,卻看到李建齊的眼神有些緊張和慌亂,還帶着一點詢問的意味。顯然他還沒有見過大場面,心理素質明顯有些差距。

種緯停下摩托車,一邊把摩托車支好一邊對李建齊說道:“你獃著別動,我過去看看。”說著話,種緯但朝那群人走了過去。

可種緯剛走出不到十米,那群人轟然炸開了。種緯已經清楚的看到人群里的幾個人掄起了手中的棍棒,個別人手裡還揮舞着砍刀!周圍看熱鬧的老百姓看到這個場面轉身就跑,一下子把剛才被他們擋住的發生爭執的一伙人暴露了出來。

種緯擋開衝到近前的幾個老百姓,現場的一幕登時呈現在了他的眼前。只見三個年輕人一個掄着砍刀,另兩個掄着手裡的木棒正在攻擊一老一少兩個人。而那一老一少兩個人當中,年輕的正舉着鐵杴和推擋反抗着,而年老一些的那個人正用一把墩布抵抗着。

不過轉眼之間,那個老年人手裡的墩布就被打落了,老人瞬間就被打倒在地了。而那年輕人稍一分神,持刀的那個人已經一刀砍在了年輕人的肩膀上,當時就把年輕人也給砍倒在地了,年輕人受傷的位置很快就湧出了血。接着這三人並不手軟,圍上去刀棍並舉,就要下毒手。

“住手!警察!”一看不好,種緯一聲虎吼就沖了上去。與此同時,種緯還朝身後的李建齊喊了一聲:“建齊,快來!”

“警察!不許動!”種緯眨眼就衝到了那三個行兇者的跟前,一邊表明着身份,一邊直接就朝那個持刀者踹了出去。持刀者是最危險的,種緯必須首先解除他的危險。

種緯衝過來的速度很快,而且動作迅猛,那名持刀者剛轉過身來就被種緯一腳給踹飛了。這傢伙從倒在地上的兩人身上飛了出去,再加上腳下被倒地的人一絆,整個人重重的摔在了地上,手裡的刀登時就脫手了。

種緯很清楚自己剛才那一腳踹得有多重,他相信那個人肯定站不起來了,這樣他才有機會對付那兩個持棍的傢伙,畢竟他現在手裡根本沒有武器,完全是赤手空拳的。

種緯的突然出現一下子把三個兇徒襲擊這一老一少兩人的行動給破壞了,兩個持棍人中的一個馬上跑過去察看自己的同夥,另一個舉着自己手裡的棍子和種緯對峙着。

“警察,放下武器!”種緯朝和自己對峙的人命令道。這就是警察的無奈了,如果是在特警團的時候,種緯恐怕就已經藉著對方慌亂的瞬間衝上去了,三下五除二就把對方放倒了。可現在不行,種緯必須按規矩來。頭一個傢伙手裡有刀,還動手砍了人,種緯出手是有理有據的,第二個他就必須有限使用武力了。

“老三,老三,你行不行?”那名跑過去看同夥的行兇者喊道。而和種緯對峙的這個行兇者明顯被種緯震住了,一邊猶豫着一邊有些向後退,顯見着是準備逃跑了。而此時,李建齊還在後面沒衝上來呢!

趁着對方分神和猶豫的時候,種緯伸手把那個倒地的年輕人手裡的鐵杴拿了過來,迎上了那名持棍和自己對峙的兇徒:“放下棍子,我是警察!”

轉眼間,種緯已經是第三次表露了自己的身份。

“快跑!條子!”那名和種緯對峙的兇徒終於怕了,他一邊往街上退,一邊呼喊着他的同夥道。而他的那名同夥看第一個被種緯踹倒的同夥始終站不起來,居然一下子把自己的同夥拖了起來,也是顧不上揀掉在地上的刀,拖着同夥就跑。而和種緯對峙的那名兇徒見狀,居然擋在了種緯的身上,準備阻止種緯的追擊行動。

這就有意思了!

如果是尋常的行兇者,見勢不好早就豕突狼奔的跑掉了。種緯踹倒一個的目的,就是想把他留下來。這個持刀的傢伙肯定是這三個人裡面的領頭人,把他留下後期抓人也方便。誰料想,這三個傢伙心理素質不錯,居然逃跑的時候還能帶上同夥!這份同進同退的作派至少比種緯身後的那個李建齊強,這都多半天了,李建齊學落在後面沒上來呢。

種緯剛在心裡埋怨了李建齊一句,李建齊終於及時的出現了。就在那兩名逃跑兇徒的側面,李建齊猛的沖了過來,然後凌空跳了起來,像模像樣的給了那兩個傢伙一腳。

“好!”種緯替李建齊叫了聲好,同時趁自己面前這名兇徒分神的機會,用鐵杴頭在他眼前一晃。這名兇徒不知是計,慌亂的用手裡的木棒朝着種緯手中的鐵杴就打。種緯把鐵杴往上一挑,接着如法炮製,一腳就踹在了這傢伙的胸腹間,把這傢伙踹了個仰面朝天,一時間又爬不起來了。

可能有人奇怪,種緯為什麼總是喜歡踹人吶?難道沒什麼別的辦法了?各位這就是不了解武術和街斗的奧妙了。大家注意尋常人打架,百分之八十都是王八拳一掄,打到哪兒算哪兒。而剩下的那百分之二十呢?大多是練過一點的,基本上能打出直擺勾刺之因拳法的,已經算是高手了。

可這些能打得稍微像樣一點兒的,同樣是百分之八十不會起腿,或者就是起腿的也沒法做出有效進攻。這是為什麼?因為很少人能夠系統的練習腿功,會起腿,並且能在格鬥中運用自如的,幾乎都是高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