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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里這幫人的保密意識到是很不錯,但方若華手裡有一整套高科技設備,不光能直播,還有隱形的功能,拿來偷窺也是利器,沒幾天就看出來,這些人中最重要的人物,是隔壁牢房一個年輕人,看着也就二十左右,臉上還帶着稚氣,別人都叫他小少爺,氣質斯文,一看就是讀書人,似乎是富貴人家出身,性子到是有點兒活潑,端着一碗水也能當酒喝。

就這會兒,她就從屏幕里看着那位小少爺一隻手撐着頭側卧,一隻手拎着破碗喝粥――“遙知湖上一樽酒,能憶天涯萬里人!”

表情可是愜意的很,和周圍的人與環境格格不入。

時間一日日過去,方若華這幾天連直播都沒敢開,一來怕時間長容易露餡,二來讓粉絲們看她一天天呆在監牢里,也是無趣,再說,一直直播,和地球時間就會一直同步,並不好。

等啊等,今天,她終於感覺到一點兒異樣。

監牢里來了幾個醫生護士,給犯人們檢查身體,大部分犯人多病多傷,就經常會有紅十字會的人本着人道主義精神義務服務。

孫家是軍閥,但也是打着自強民主旗號的,紅十字會的要求,無傷大雅的多會答應。

“醫生,你給方妹子看看,她好像有點兒發燒――小少爺怎麼樣?”

“有可能轉成肺炎,危險。”

一直坐在方若華身邊的大娘也不避着她,直接壓低聲音和醫生打扮的男子,細弱蚊蠅地說話。

方若華腦子昏昏沉沉,或許是失血過多,身體有點兒飄,如今到因為獄友看得緊,她反而不敢從商城裡買葯吃,這具身體遭受不少折磨,根本沒有精力去探聽。

傷口被上了葯,清清涼涼,漸漸昏睡過去,方若華懷疑這葯里可能有安眠的成分。想想也是,既然讓她知道了這麼多,就不可能一點兒措施也不做。

轟隆隆!

方若華再一次醒過來,是被熱浪熏醒的,睜眼就是遍地硝煙。

已經出了大牢,她被拖着踉踉蹌蹌,眼角的餘光能看見一個人背着小少爺跑在前面,後面無數子彈飛舞,腳步聲緊跟其後,不一會兒一陣轟鳴,火光衝天。

這是――要逃出生天了?

方若華努力伸出手去:“家,我要回家,爸媽在等我。”

…………

房間里只亮了一盞床頭燈,略有些昏暗,卻很溫馨。

方若華偎依在媽媽夏芬懷裡,顯得有點兒呆愣,從越獄到現在都過去十幾天了,還是有些後怕。

幸好她爸媽比她鎮定自若,不過數月時間,就在本地紮根,先買了媽的香水還有首飾,爸的機械錶,購買了一大片土地,僱傭了些佃戶,更是救了一幫從外省逃難來的災民,很快安身立命,在本地有了些聲望,可謂是短短時間就如人生贏家一般,比他們女兒做得好一百倍。

“不對。”

趴了一會兒,方若華忽然想起什麼,猛地站起身,“這是陽城外吧,我記得……”

她趕緊去扒拉粉絲給齣劇情。

“媽,那本小說里,男主角可是帶着人把陽城周圍的村子都給橫掃了一遍,還說批鬥了好多土豪劣紳,均分田地什麼的,咱們可別被人當成小BOSS給刷了!”

看小說的時候還沒覺得有什麼,就是一掃而過,估計真正的讀者還覺得男主頗為威風,又很善良,救了多少老百姓,可是個偉岸的好人,但現在方若華處在這個位置上,知道她爸媽可能變成人家刷威望的道具,那感覺可是,非常不好。

方肖皺了皺眉,也有些憂慮,半晌才笑道:“放心,咱們又不做虧心事,不必怕那些人,再說,人心都是肉長的,知道好壞,咱家給佃戶的條件,保准他們不會有一點兒不滿。”

一轉念,方肖又蹙眉:“你身體怎麼樣,你說你買的那止疼葯,有沒有副作用?”

“別的也沒什麼,只是吃了之後,一點兒痛感都沒有,而且持續時間很長,這要萬一受了傷,怕是容易忽略過去。”

“哎,緊要關頭,救命用的便用了,以後萬不可亂吃藥。”方肖略放鬆些,見氣氛凝重,不由挑眉笑道,“讓我們若華吃些苦頭,有些歷練,其實也未嘗不好,以前我就總擔憂父母故去,你這個小丫頭自己在世上活不好。”

“哪裡來的那麼多廢話,我到寧願閨女嬌養在手心,一輩子平平凡凡,到現在了,不說這個,如今日子還要照過,不能說不是在家裡,就稀里糊塗的。我看啊,最要緊的是若華和那個什麼項君的問題,這個婚,到底要怎麼離才合適!”

說起這個,夏芬一臉的凝重,“哎,咱們還不知道要在這地方呆多久,那個女人不是說,有可能你得在這兒過一輩子才能走?那樣的話,這名聲就很重要,如果壞了名聲,簡直是寸步難行,怎麼得了!”

他們兩口子到沒什麼,就怕女兒受委屈。

方肖以前是大學歷史系教授,雖然這個小時空和他知道的歷史完全不一樣,但大體的進程卻差不多,眼下已經算是民國,漸漸有了男女離婚案例,可女子依舊處於劣勢,便是離婚,大部分也是在公婆家伺候公婆。

夫妻兩個和女兒碰頭以後,先是被她遍體鱗傷給嚇得不輕,完全想不起這一樁,如今女兒身子養得差不多,到又為這個發愁起來。

“只盼着這些人,念在咱們對他們還算照顧的份上,公道一些。”

“我瞧那小少爺到不像不講理的人。”方肖給女兒遞了一塊兒點心,小聲道。

夏芬無奈搖頭:“你這人,還是老毛病,見了長得好的小夥子就心裡喜歡,哎,記得當年我們寶貝兒和你那個學生分手的時候,咱們寶貝兒還沒怎麼樣,你到難受了好幾個月。”

方肖一本正經地板著臉:“這是說到哪兒去了,再說,我學生可比後來那個高飛好一百倍。”說著說著,他噗嗤笑出聲,“當年我有好幾次在圖書館看見許默,他借了一堆言情小說,表情特別嚴肅,還一邊看一邊記筆記,筆記本都用去大半本,後來他和咱們閨女談朋友,我才問他,他說老看見咱們若華讀這些言情小說,一邊讀還一邊笑,他就想研究一下,奈何研究許久,還是沒研究出哪裡好笑來!”

這下子連方若華也大樂:“怪不得!那傢伙有一陣兒老稀奇古怪的。”

她笑,只是覺得書里全是王子和灰姑娘的故事,讓人好笑,大家都忘了,灰姑娘也是貴族千金,這王子啊,只能配公主!

說起小說來,方若華按了按眉心:“我覺得,咱們還得刷聲望,不能讓別人提起我,只知道我是某某人的前妻,把我和那個項君永遠聯繫在一起,至於這聲望怎麼刷……我別的不會,到是能寫點兒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