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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了項君一番話,喬軍登時氣道:“你胡說什麼,又是什麼樣子,怎能如此詆毀弟妹,枉費弟妹她,她,哎,你可是有妻子的人,別在外面胡搞……”他終究是敦厚人,有口德,沒有指着謝冰心的鼻子罵。

不等他說完,也不能那人反駁,方若華已經慢慢走上前,站在項君和謝冰心面前。

項君一愣:“你是?”眼前的女人實在很眼熟,只是想了半天,也沒想起在哪兒見過!

喬軍:……

謝冰心本能地扯住項君的衣角,也不知為什麼,忽然有一種危機感,這其實是件很奇怪的事,她是陽城名媛,家世雖然一般,但論起才氣容貌,整個陽城也找不出幾個比她更強的,不知多少年輕的貴公子以和她約會為榮,什麼時候和女人站在一起,會輪到她有危機感?

來到民國以後,方若華很喜歡如今常見的上衣下裙的服飾,但更偏愛旗袍,她以前在家裡時就喜歡,但那時候家境只能算普通,買不起手工訂做的高檔貨,現在可不同,他們一家子,三個人都痛痛快快地過了把癮,各種傳統服飾盡情穿戴一回,今天她就穿了件改良的旗袍裙,銀灰色的,一直拖到足踝,腰身細得很,上面綉了大片大片的鳶尾花,配她脖子上的鳶尾花吊墜,越發顯得身段窈窕。

真正比容貌,方若華的確沒有謝冰心那麼漂亮,但女人的美,有時候並不只在皮相。

謝冰心身穿洋裝,但她是嬌弱的,卑怯的,容易讓人憐惜,卻並不像眼下的西方女子那般放得開,於是這洋裝便成了噱頭,不說不倫不類,也不大切合。

方若華穿旗袍,但她穿得大大方方,就站在那兒,腰梁挺直,身上有一種奇怪的氣質,說不出來,和現在大部分的女子不同,不是傳統女人的守舊,也不是西洋女子那種豪放,很獨特,是自然而然地自信大方。

顧長生想,似乎方家人都一樣,和別人比,他們活得痛快,沒有國內老百姓那種壓抑感,像自己這樣出身的人,自以為見識高遠,但依舊看不清前路,迷惘而痛苦,可他們不一樣,他們的眼神明亮透徹,永遠充滿自信,對待地位卑下者並不高傲,對待身份尊貴的也不自卑,彷彿生活在另一個世界,那個世界是安全的,溫暖的,讓人嚮往!

因為有這樣鶴立雞群的氣質,人們的視線總會追逐他們的身影。

方若華嘆了口氣,這會兒項君已經反應過來,“你是……方若華?你出來了?”

說到底,他和原主做了多年夫妻,不知是什麼緣故,方若華和原主看起來便是同一人,氣質再不同,容貌分毫不差,項君乍一看沒認出,也不可能永遠認不出。

這一認出人,先是驚艷,他大概沒想到自己的妻子還有這麼漂亮的時候,隨即警惕,目光湛湛地瞪過來,不自覺護謝冰心護得更嚴密些。

“不必緊張。”

方若華輕輕笑了聲,似乎有些薄愁,有些落寞,卻是腰梁挺直,頗有一些鐵骨錚錚的味道,“子南,你我二人夫妻多年,可惜你還是不知我,你說和我在一起,就像和一根木頭在一起一樣……多可笑,木頭能日日夜夜照顧公婆,還有項公子你,能為了給你籌學費,生活費,日日做針線活,寒冬臘月還幫人洗衣服,勞累過度落了胎也不敢說,只怕耽誤你讀書……仔細一想,到還真像根木頭,也罷,你說什麼是什麼好了,誰讓當初我落難,得了婆婆一飯之恩呢?”

項君平日也是能言善辯之人,可不知為何,面對眼前的方若華,卻不自覺有點兒心虛氣短。

“有一點,我卻不敢苟同,我方若華雖然只是個普通的女子,但也有骨氣的,知道什麼是是非曲直,更做不出背信棄義的事來,不為你項子南,只為大義所在,孫家便是將我扒皮抽筋,不該說的,我自認為也能做到一字不漏,這一點無需你項子南相信,憑心而已!”

喬軍眼睛一紅,越發無地自容,高聲道:“方小姐高義,我們都銘記於心,你放心,要是子南對你不好,傷害了小姐,我就是豁出命,也要為你討回公道!”

“喬大哥言重了。”

方若華搖了搖頭,看項君一臉木然,目中露出幾分憤怒又看了一眼謝冰心,只覺得她再怎麼裝怎麼忍耐,那股敵意卻還是隱藏不了。

謝冰心輕咬着嘴唇,抬起頭,滿臉的堅定:“方小姐,你肯定是誤會了,你被孫家的人抓了去,子南也很擔心,可他是頂天立地的大英雄,就是再擔憂,也要為組織考慮,只能痛下決心,捨己為人……”

“嗤!”

方若華一張嘴笑出聲,眼角眉梢間也不免露出一分輕蔑,只淡淡地道,“是,他頂天立地,所以哪怕他連累我被抓受刑,日日苦熬,看不見天日,看不見未來,我也心心念念想着他,只盼他平安無事……他也的確是平安無事,一邊談情說愛,和謝小姐互訴衷腸,一邊還要考慮怎麼暗殺了我這根木頭,以絕後患!”

項君登時滿臉通紅,瞠目結舌,謝冰心臉色也變了變,還想說什麼。

不等他們開口,方若華就搶先道,“行了,項公子也不必多言,君既無心我便休,既然你已經和我,不對,是從來和我沒有感情,那咱們就離婚,如今都民國了,男女離婚不算常事,卻也不是什麼說不得的醜事……還請顧公子和喬大哥,為此做一個見證。”

說著,方若華從手提袋中取出筆記本,拿出鋼筆,遞給顧長生:“不知道能不能請顧公子為我們二人寫一封離婚書?”

她對此時的規矩,到底是不怎麼清楚。

顧長生盯着她半晌,抿着嘴唇,始終一言不發,低下頭慢慢寫道:“方氏若華,自十六歲嫁項君為妻,至今四年,期間孝順公婆,操持家業,絕無過失,今項君移情別戀,故二人協議離婚,從今以後,男婚女嫁各不相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