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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初識沈喻是在大學二年級。那時候我二十一歲,而跟我同屆的她只有十九歲。

也就是說,她十九歲的時候,就已經擁有了非凡的氣場。

自從那一面之後,我腦子裡便縈滿了她的影子。作為一個讀書讀傻的人,我深諳“知己知彼,百戰不殆”的道理。於是在追她之前,也曾試着去了解她的背景。我開始跟他們系的老師同學套近乎,拐彎抹角,明察暗訪,打聽關於她的一切事情。

但刺探來的結果讓我更加迷惘,因為她之前的經歷簡直如同雲遮霧罩,誰都無法說清她的來歷和背景。

“從來沒見過她父母,據說都在國外。”她同班同學這麼說。

“剛入學的時候,她是一個人背包來的,沒有爸媽陪着送過來。”她同寢室友這麼說。

“學生檔案是隱私,不能亂查——可是,我幫你瞅一眼吧,別外傳啊!”學生處老師對我說。

她從電腦里輸入“沈喻”的名字,然後愣在了那裡。

“她的登記信息——奇了怪了!”

我趕緊伸過頭去,只見檔案表格里登記着沈喻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證號、學籍號、戶籍所在地、家庭住址、中學信息等等。看她登記的家庭住址,她來自省會淞山市。

接下來就比較奇怪了,後面有一欄叫“戶主姓名”。學生一般都還跟父母在同一戶口本上,所以大多登記的都是父親的名字。

而沈喻卻不一樣,那欄登記的卻是她本人的名字。

這還不算奇怪,奇怪的是她的“家庭關係”和“緊急聯絡人”這兩欄都空着,只有“緊急聯繫方式”中有一個淞山的座機號碼。

我別的能耐沒有,但有過目不忘的本事,只掃了一眼就把那個號碼記了下來。

“誒?這是怎麼回事?怎麼沒有父母信息?”我問老師。

“這些是根據戶口本信息錄入的,應該還有她戶口本的影印件。”老師打開一個鏈接,果然從系統中調出了她的戶口本信息。

果不其然,沈喻的戶口本上只有她孤零零一個人,沒有父母,更沒有兄弟姐妹。

“奇怪,奇怪。”學生處老師使勁搖着頭說。

......

我從學生處告辭出來,試着撥打那個緊急聯繫電話。

“對不起,您所撥打的用戶是空號,請……”甜美的女聲在我耳邊響着。

“幹嘛呢?”另一個更加甜美的女聲在我背後響了起來。

“啊?!”我驚訝地轉過身去。

沈喻不知什麼時候站在我背後,她正背着雙肩包,眯着眼睛看着我。我因為轉身太猛,差點蹭到她的胸上。

“你……活膩了嗎?”她頃刻瞪圓雙眼。

“對、對不起……”

因為過於倉促,我都忘了掛斷手機,裡面的提示音還在不停響着。

“Sorry,thesubc日beryoudialed……”

我剛要掛斷,誰知道被她劈手奪了過來。她看一眼手機屏幕上的號碼,頓時龍顏大怒。

“早聽說你在打聽我隱私,一直盯着你呢!看你從學生處出來,然後鬼鬼祟祟地來打電話就知道你沒幹好事!”她舉着我手機,一副要摔在地上的樣子。

“別別,我錯了……”我趕緊求饒。

“以後不準再刺探別人隱私,否則有你好看!”她把手機丟給我,然後轉身走開。

我心一橫,快步追了上去。

“那、那個,你能……”

“不能!”

“你、你能做我女……”

“閉嘴!”

“能做我女、女朋友嗎?”我終於把這句話完整地吐了出來。

“滾!”她頭也不回,加快腳步朝圖書館走去。

這便是我第一次向女生表白。之後在大學裡兩年多的日子裡,我斷斷續續,先後又向她表白了八次。

“你煩不煩?”她問我。

“不、不煩。”

“我都替你覺得煩!”

“那估計咱倆對‘煩’的定義不太一致……”

......

歲月如梭,一晃兩年多過去,我和她就這樣耗到了大學畢業。

畢業之後她出國留學,我便進了這家文化公司,過着補鍋加背鍋的日子。

但就在工作第三年的時候,我補鍋居然補出了狗屎運。

當時公司準備做一套叢書,可其中有個作者的文筆過於汪洋恣肆,整篇文章錯別字連篇。“的地得”用不對也就算了,關鍵還全部用錯。

出書需要一套編輯、校對和加工的工作。但看這兩位作者的稿子,“編校加”基本上等於重寫,所以同事們都不想接任責編。

就這樣,主編又想起我來。

“肯定是本暢銷書,你做好了,給你收益分成!”大概也覺得任務過於繁重,主編使勁拍着胸脯給我許願。

我猜不透主編的意圖,於是決定約作者見面聊一下。結果那天來了一個二百多斤,走路都呼哧呼哧喘氣的胖子。他側着身挪進小會議室,然後一屁股坐在我對面的椅子上。

塑料椅頓時發出一陣悲催的慘叫,好在它勉力維持,最終還是痛苦地支撐住了超負荷的壓力。

“您是……?”我問。

“俺就是‘白小純’。”他說,“你們主編,是俺大舅。”

“啊……”我愣了三十秒,“您的兩本小說,還挺不錯的,就是這‘的地得’……”

“我故意用錯的,先鋒作者,行為藝術。”他說。

“好吧……”我舉手投降。

他有一種“傲慢懟”的本事,我們倆根本無法溝通。我只好畢恭畢敬送他到電梯口,看着他努力把自己塞到裡面。

主編正好路過,他朝胖子揮揮手,然後拍拍我肩膀。

“這作家是棵好苗子,小言,我給了你好資源啊。努力吧,有了收益肯定給你提成。”

我只好點點頭,看來這本書只能自己幫他重寫了。

好在我從小記憶力超群,腦子就跟掃描儀似的,任憑多長的東西,只要看上一眼,立刻就能從腦子裡調出圖像來。

但饒是這樣,我還是花了三個月時間扎進白小純蕪雜里。每天用十幾個小時改寫,弄得眼睛都快瞎了。

同事們都在竊竊笑我,就連老鄭都來勸我。

“要不——算了?不行推掉這份差事得了。”

我搖搖頭,推?推給誰去?本來都是大家不做的東西才扔給我的,我就是公司的RECYCLE,我要再不做的東西,就只能永久刪除了。

可主編能讓我刪除他外甥的作品嗎?

人算不如天算,雖然耗費了我半年心血,但白小純的書一炮而紅。不僅紅了,還很快以高價轉賣了影視改編權。

“俺是個胖子,但是個有才的胖子,俺肚子里裝的都是才華!”他“啪啪啪”拍着肚子接受採訪,說話跟之前一樣理直氣壯。

我連着出了他兩本暢銷書,還賣了改編權,主編終於念起我的好,他力排眾議,給我分了筆不菲的獎金——當然,他自己拿了更大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