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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哪一行不好,非要做擺渡人。”我好奇的問。

“多少錢?”我開門見山。

“你認為你能掙到多少錢?我只收百分之一。”他微笑着說。

“公道。我不知道我還差多少積分。我也不知道我能掙到多少錢。這樣吧,我先把我的耳朵放在你這裡,我掙到了錢,把百分之一交給你。”我試探着說。

“成交。”他人蠻爽快。

“一個人願意做什麼事,在於他習慣做什麼事情。比如你,你為什麼喜歡寫字?因為你習慣了寫字,你在寫字的過程中能把握住自己的靈魂。有人稱之為成就感,其實就是靈魂愉快了。”

“哇,在陰陽之界擺渡,對比強烈,大是大非面前,果然有真理在描眉畫眼,分外妖嬈。對了,這裡的銀行在哪?你知道我有個習慣嗎?我到了一個地方,我最關心的是銀行在哪。四大銀行,四家才讓我覺得安心。關於四大銀行,這其中學問一定大着呢。我在陽間就帶好了冥幣,是從地攤上買的。”我得意地說。

“沒有人主動願意來這地方的,你是第一個。”他微笑着說。

“我早就後悔了,我是有事情才來的,源動力就是偷個懶。”我笑嘻嘻地說。

“我原以為到了這裡,會嚇得混飛魄散。由你這樣陪我聊天,我覺得還算好,不那麼緊張了。”我繼續說。

“我們走了多少時辰了?我感覺有半個小時多了。”我喃喃地說。

隨手到錢包里摸手機。我的手機竟然是來時的時間,一直沒有變過。我又掏出鑰匙鏈。我的鑰匙鏈是一件很重要的東西,上面有鑰匙,還有白見秋送給我的兩枚乾隆通寶和道光通寶兩枚古錢,我怕弄丟了,就拴在鑰匙鏈上,纏了很多圈。出門只要將錢跟鑰匙帶上,基本就搞定了。我有兩串鑰匙,另一串是姐姐家的,她備份在我這裡。我平時不帶身份證的,我的活動範圍只限於家的周圍,很少出市。水也不帶。我嫌沉。渴了,就到最近的超市買瓶水就可以了。我出門時會穿高跟鞋,出於禮貌。我的衣服都是精心挑選的,都是跟我的氣質比較配的。清純、性感,古板的、正統的、花哨的我是絕對不穿的,我會覺得我受到了束縛。漂亮的衣服,當然要搭配漂亮的鞋子。

時不時地檢查一下自己的鑰匙鏈有沒有帶錯,就是至關重要的了。我掏出我家門的鑰匙,遇到一個稍大一點的海浪,船顛簸了一下,我撿起鑰匙,再次拿起來,剛好抓住那枚乾隆古錢。古錢的方孔正對着擺渡人。我看見他沒有頭,雙手在划著漿,可是並沒有船,他只是空划著漿,我坐在海浪上面……

我一下子就暈了過去。

我醒來時,已經在岸邊了。我背包里的東西都濕了,我翻找我的東西,冥幣濕透了,換洗衣服都在,時間膠囊也在,但是隱身衣不見了。天啊!隱身衣到哪裡去了?現在是什麼時間?方向是怎樣的?這裡是地獄第幾層?

我走向有昏暗燈火的地方。此時,沒有燈火的地方讓人害怕,有燈火的地方也讓人害怕。在地球上,見到帥氣的男孩,回側目瞄上一眼,瞬間荷爾蒙上漲到眉毛。但是到了這裡,沒有一點曖昧了。曖昧是多好的詞,我像喜愛化妝品一樣喜愛曖昧這個詞語,兩個都是日字旁,現在,我太渴望看見太陽了。我們家小區有個和藹的老太太,人很好。她重病其間,她住一樓,總喜歡躺在草坪邊上的長木椅上曬太陽。正午陽光過於強烈,她也曬着太陽,不戴帽子、眼鏡,完全不怕晒黑什麼的。後來,她坐在自家窗台上曬太陽。有一天,她不出來曬太陽了,人們發現,她去逝了。陽光在人們的心裡,等同於希望。有道理啊,人幹嘛要穿內褲嘛?讓最美好的地方也晒晒太陽,而不光是臉。村上春樹《海邊的卡夫卡》描述的冥界,到處都是電線杆,走到哪裡,電線杆跟到哪裡,房子都低矮,房子里的人看的都黑白的電視,都是從前的新聞與電視節目。我猜那是地獄的頂層。明治維新時候的異靈應該在底層。我想到地獄最底層,我是這麼想的,年代在前的人,科技不發達,人也實在不是嗎?像我這樣單純的人,交談起來有得聊。而且我帶的東西他們也沒見過,我在他們中也混得開是不是?明治維新是歷史書上一個重要明詞,佔了頁碼的噢。中國多少皇帝都歷史書上都沒有名字的。“春天秋天何時了”的作者,在文學史上算詞祖了,在歷史書上板凳都沒坐着。李後主小名叫什麼,愛吃什麼東西,歷史書哪有版面記載他?黑白電視,沒有節目時總是黑白雪花,嘩啦啦嘩啦地響。當它被寫進《海邊的卡夫卡》,就不光是一部媒體機器,而是一支懷舊的口紅,塗在時代的嘴唇上,好不妖嬈。有靈異嗎?其實是在說你懷念過去嗎。對舊人有感情嗎。就是你渴嗎,我們討論有沒有水的問題,其實就是討論渴不渴的問題。有沒有靈異,真的沒必要較真。在我的眼前並沒有出現這景象,那麼一定不是頂層了。我希望能出現些靈異,不然我幹什麼來了?但是我又怕出現靈異,我怕我應付不了。現在邊隱身衣都丟了。是不是連白見秋都不如了?好歹她有一份讓她刻骨銘心的愛情,雖然是單戀一隻花。看看思視劇,主人公走到哪,都會有一個異性都他搭檔,總有一個不老實的,惹禍啊,惹禍。就算是孫悟空,沒有女朋友搭檔,最起碼人家還有個棒不是嗎?一直惹禍,推劇情到遇到唐僧,要是總在花果山吃桃,我看取經真用不上他。我看黑孤精就可以代替他。黑孤精人忠心耿耿,他在白骨精被打死後,投奔黃狍怪,為主報仇,何其感人?如果說紫霞仙子在孫悟空的心裡留下了一滴淚,讓孫悟空下了要愛上一萬年的定單,那麼黑狐精沒有火眼金精,卻識得白骨精想吃唐僧肉,是個干大事的有志青年,也識得黃袍怪愛着百花羞,百花羞並不愛黃袍怪。他所做的一切只是為了生存,黑狐精的忠與善,說到底就是人心。這樣一個人,有什麼不可以取代孫悟空,陪唐僧西行取經?至於黑狐精是男是女,既是人心,男女就不重要了。夏天蹲久了,站起來眼前都是一樣的黑,分什麼男女?世上有沒有孫悟空,真沒必要去想這個問題,只要知道假期時,孩子們都在看西遊記,就足夠了。大家都覺得唐僧很討厭,應該被打屁股,孫悟空應該有個女朋友,豬八戒應該被平反,找個老婆過日子。是啊,西方的神都是可以戀愛的,東方的神戀個愛,變成二師兄了,還是被心上人告的密。這時候再看月亮,覺不覺得廣寒宮該換換人?

地獄裡也沒有月亮。如果有,那也是不發光的月亮。初一十五都沒有變化的月亮。到了地獄這地方,自轉呀,公轉呀什麼的,全都身不由己了吧?我摸着黑在走路。如果光線很暗,你會聯想到你在哪裡?我會聯想到在山洞裡。這是因為人在出生以前存活在母親的子宮裡有關嗎?那時沒有光,也蠻舒適啊。怎麼來到這世界上,周圍漆黑,就很沒有安全感呢?怎麼總覺得走路要跌倒呢?怎麼要不時地回頭看,看有沒有人跟着自己呢?如果聽到了腳步聲,又看不到人……天啊,不要往下想了。我快走起來。突然被什麼東西絆了一下,我跌倒了。再起來時,我發現我的膝蓋流血了……這時,從四方八方走來了很多人,他們說:“有生人的味道,好鮮美!好久沒有吃人了。聞到她的血,就知道她是戌時生人,不好對付呢,但是卻鮮美無比。”他們目光獃滯,好像靈活一點看人,要花他們多少錢似的,讓我很不理解。教書的、唱戲的、經商的、說書的……三教九流,都走了過來。他們臉上不寫字,但是他們的用意都看得出來。我臉上也沒寫字,但是也看得出來的單純,我的單純1.62米。現在不是想這些的時候,如果掏出銅錢,指不定看到什麼呢。我都不敢掏了。他們要吃我,隱身衣也弄丟了,這可怎麼辦啊?想我平時,如果寫作任務沒完成規定字數,就從日記中找出一段相關的,加進去就可以了。反正是自己寫的嘛,版權在自己,這都是無可厚非的。可是這樣緊急的時刻,命都要沒了,加些字數就可以保住性命?怎麼可能。要這樣的話,都不用高考了,生病了也不用去醫院了,大家都往裡加字數嘛!怎麼辦啊?“太上老君,與我神方。上呼玉女,收攝不祥。登山石裂,佩帶印章。頭戴華蓋,足躡魁罡,左扶六甲,右衛六丁。前有黃神,後有越章。神師殺伐,不避豪強,先殺惡鬼,後斬夜光。何神不伏,何鬼敢當?急急如律令。”沒有用啊!封建迷信害死人。也是在湊字數。土豆茄子煮苞米,人生啊!